文/叶卫平
与众多大陆同胞一样,我也是“半路出家”的基督徒,我不是出自基督徒世家。我是在世上混了好些日子后,方才听见、看见耶稣的。也因此,在记忆中,初信耶稣前后的圣诞节,是格外的温馨隽永。
那是八十年代初。我单刀匹马,在香港几年摸爬滚打混下来,不见得出人头地,却也算“混出了个人样”,买了楼,当然也买了生平第一套音响。于是每天收工后,吃过晚饭洗过碗,乐事之一便是边喝德国啤酒边听音乐。
那时节还是王老五,没有太太在耳边啰嗦,也没有小女儿在身边聒噪,音乐么,自是“不知肉味”,爱怎么听就怎么听。孔夫子当年闻韶乐时,想来身边没“山荆”(老妻),不然的话,难发此语?
买了一套《弥赛亚》。那时没有光碟,唱片是33转的LD。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韩德尔的这部作品,只是因为韩德尔的大名和当时听来有点儿神秘的名字“弥赛亚”而订购。不料越听越发喜欢。那些日子我还没信耶稣,但几轮听下来,里面的几首咏叹居然也可以背熟上口。
《弥赛亚》中,我最喜欢的,是根据圣经《以赛亚书》内关于基督降生最著名的一段预言;“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为内容的一首合唱。这个由合唱Sir Malcolm Sargent指挥,伦敦爱乐乐团演绎。用了大管弦乐队和合唱团,而且节奏比别的版本都稍慢,有悖于流行的纯巴罗克(小型加偏快板)处理,但却有不易错过的歌剧味道,十分特别。韩德尔本人是歌剧作曲家,所以《弥赛亚》的演绎稍稍用一点歌剧色彩应该不会离题。
到了那一年的圣诞夜,晚饭后照例音乐。为“应节”故,又放起《弥赛亚》来。听着听着,忽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我那时住在八楼,面临大街,看看外面忙忙碌碌的车水马龙,我想何不把一对喇叭搬到窗前对着马路,让世界众生也一道分享这圣诞节的喜悦?这是我初尝平安的喜悦,虽然不知就里,竟也就有了与他人分享的冲动。你不得不叹服那种平安喜悦的能量。
那一个圣诞节,就是在这一种喜悦里过的。要知道那时的我不但还没有信耶稣,而且还是“经风雨,见世面”(毛主席语)、“从骨子里熬出信仰”(高尔基语)的响当当铁杆子无神论者。然虽如此,我也还是有那莫名的喜悦。我现是基督徒了,寄语今日的“铁杆子无神论者”前辈后辈们:阁下不知是否也和当年的我一般有过那种这莫名的喜悦?若有,阁下有褔了。你就跟着那圣诞的星往前走吧,那星把你引导到基督跟前,到永恒之中。其乐也,一张笨嘴说不来,自个儿尝尝好了。
来年的复活节,干净利索,我毕生头一遭踏进礼拜堂,就丢弃了自身的人生哲学而跟了耶稣。如梦初觉,才晓得信耶稣居然是如此大喜乐事。也方才知道往日所跟随的、三忠于的、四无限的、誓死捍卫的,马恩列斯红太阳,文汇武曲外加财神符咒等等,全都不过是些“乌烟瘴气的导师”(鲁迅语)。
至今屈指,信耶稣十八年,日子可十分精彩。我不是说发财。在香港那会儿,我好说也“风光”过,不过比较起基督来,发财可也算不上是甚好物事。阁下若不同意,就试一试好了。
那一年圣诞节,就是我信耶稣后的第一个圣诞节。记得那个平安夜,寒夜明星,我和年纪相仿的一群年轻人一道往人众处报佳音去。一群年轻人,两把琴,十数个好或不那么好的歌喉,在圣诞夜,和着天使一道,歌声就简直是珠落玉盘,万籁和响。十多年后和当晚的年轻人重逢,众口一词,都怀想那时日。
那时日早过去了。和我多了太太和女儿一样,那时的年轻人们,今天也多了些“婆”、“公”、“子”、“女”什么的。不久前聚会来个全家褔照,老的少的,先贤后进,就这么一大群的乐洋洋。昔日圣诞,好景不再?不见得。虽然说比起往日来,多了太太的啰嗦和女儿的聒噪,我的日子,在淡泊精彩中。《弥赛亚》也没有忘记点滴。
十八年前那套《弥赛亚》,我至今还珍藏着。三、四百年前之作,今日仍可引领我来到基督之前俯首臣服,韩德尔他自己大概不会想得到。
十八年前事,藉此佳节良辰,三言两语,着文志之。
作者来自广东省,美国电机硕士。现在德州摩特罗拉公司任主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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