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啊,钱

 

 

 

 

文/钱志群

 

 

 

百家姓中我的姓“钱”,排行老二。可是我大学一毕业,适逢市场经济潮起潮涌,在人们的调侃中,我的姓一下变得最大,似乎人见人爱。后来,我有幸在市长身边工作,再后来又到了省长身边工作,从此,在一些人的眼里,“我”似乎更为可爱。但终于,在“我”最最可爱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一点也不可爱。

 

 

风口的考验

 

那是1999年秋天,我所在的省有一个一千两百多万人口的大市,其市长因收贿索贿,与妻子一同锒铛入狱。中央派下了新市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我,则被派去协助他。

到新地方上班的第一天,就发生了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正当我和一些市府工作同事相互介绍、寒喧之时,突然有三位中年妇女闯进我的办公室,哭哭啼啼跪成一排,说她们有冤要喊。同事怕我难堪,就斥责她们到信访办公室,甚至去拉她们。她们却说跑了很多地方不管用,死活不起来。

于是,我和气地对她们说,我刚来这里,还不完全听懂你们北方口音,你们这样一哭,我更不懂什么意思。你们都起来,然后由一人慢慢讲,到底是什么事。这样,三人都站起身来,不再哭,由一人讲述了事由。原来,她们的房屋被强行拆迁,所得的补偿费却少得不足安身。她们说,这全是因为县里书记和县长与开发商关系特殊……

上访的事在这里层出不穷,因为有一些事与当地领导有瓜葛,所以土生土长的当地部门人员,都不太愿意插手这些麻烦。于是,我们这样的外来人,就成为那些人上访的首选目标。从这个窗口,我看见了常人难以知晓的真实内幕,常常心潮难平。

从上访和其它渠道掌握的情况看,该市并不是抓了一个贪污市长就风和日丽。那方土地上,空气里都弥漫着钱的味道。很多事情因为钱而变得异常复杂,人们私下总结,在那里没有办不成的事,也没有办得成的事。只要有钱,不该办的事也能办,没有钱,该办的事也不能办。

我也置身于风口浪尖的考验之中。有一些人或是为求升官,或是为求财路,甚至曲线找上我在省城的同事、朋友和熟人,想以套套近乎。“关系”像一张无形的网罩着我,而且这些关系,常常表现出赤裸裸的利益索取。

身处这种复杂环境,我是既不能不接触,也怕同化,有时感到身心疲惫。庆幸的是,半年后,我被调回省府工作。这异地任职的短暂经历,让我有了很多很多的人生体验,我更多地看到了人性中可悲的一面。

 

 

集体牢狱

 

又过半年,我请了三个月假,赴美国探望正在那里读书的太太和女儿。一到美国,太太和女儿把我领进了教会的门坎。当我还在论证神是否真的存在时,神的一些话语却已嵌进了我的心里:“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马太福音》16:26)是啊,生命和钱到底谁大?

三个月的教会生活,终于让我省悟,今生在世不过是过路客,人人都有肉身之死,何必为肉身死亡过程中永远填不满的欲望沟壑明争暗夺呢?人生尽头谁能带走名利?既是过路,就有归宿,无关紧要的是路途,至关紧要的是尽头。天堂和地狱,何去何从,非此即彼。

揣着一颗敬畏的心,我在回国的前一天,跟从牧师决志信仰上帝。

一回国内,到机场接我的朋友,就告诉我一条重要新闻,中央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已开始介入那个市查处腐败。听到这事,我并不感到意外。可是,我没想到,一年后,已位居副省长的那位前市委书记,和该市其它十一名副厅级以上干部、数十名处级干部纷纷落马,集体开始了牢狱生涯。

此案,震动了全国。人们谈论此事时,都是兴高采烈。但我除了刚开始有点痛快的感受之后,却并不津津乐道。因为从圣经中,我已知道我们都是罪人。和他们比,我们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我们内心都有贪恋的本性,只是表现方式、表现程度、表现机会上有差别。

我其实也不比他们好多少,我虽然在该市工作期间能谨慎从事,那是因为我还年轻,还有奋斗的希望在激励我。我虽然不敢收受重金,但我在省城工作时,也时常穿梭于灯红酒绿的高档茶楼饭馆,时不时也收受一些衣服鞋帽等各类日用礼品。

庆幸的是,我在美国认识了神,而有了新的生命。这新生命警醒我,要我追求圣洁,远离罪恶,凡事自问是否合乎神的心意。神的话成了“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试想,如果没有神改变我的生命,我仍留恋那风光的生活,也很难保证我后半生不步上他们的后尘。其实他们中间不乏才气横溢、曾经积极向上、一心为民的廉洁公仆,但后来蜕变了,那种被压抑的贪心最终释放出来,淹没了自己。要是他们有信仰之光,他们的心里就会亮堂,他们就不会为今生的东西所捆绑。他们就会利用自己的才华和特殊的地位,更多地为民行善。

后来,我放弃国内优越的地位,与家人在美国团聚,我时常还在为他们悲叹。那些过去工作中交往过的人,我已很难再见到他们了,他们有的将会坐穿牢底,有的已在牢中自杀。

 

 

道贺之时

 

近日,又从网上得知,那位曾和我在一个大院进出的副省长,已被一审判为死刑,我更是感慨万千。其实,他们的生活压根不缺吃穿。在他们被绳之以法的时候,那些只代表富有概念却没有发挥实际用处的钱,也都被如数没收。钱对他们来说,只成了供在那里满足贪欲的偶像。无怪乎圣经上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以弗所书》5:5)

钱本无罪,它只是每个人有生之年,吃穿住行过程中的一个流通代码,一手将它装进口袋,另一只手又将它掏出,反反覆覆,仅此而已。要是贪它,却只要一开始就再也刹不住了。所以,“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10)。

现在,我已远离我熟悉和热爱过的环境和岗位。一些过去的同事和朋友,我还和他们时常电话联系。他们中间常有升迁的消息,我在向他们道贺的同时,也在默默为他们祷告……

 

 

作者来自中国大陆,现居美国蒙大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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