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叶仁昌
原本以为,《魔戒》类似于《哈利波特》那样无聊。但陪伴儿子观赏和阅读后,竟令我大感意外。我一眼就看出作者绝非泛泛之辈,而且故事的情节,处处可见西方基督教文化的隐喻和刻痕。
进一步了解后,果然,作者托尔金是英国大师级的作家和教授。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并与享誉盛名的基督教作家鲁益师(C.S. Lewis)是同僚好友。事实上,在路易师从无神论转变为基督教作家的过程中,托尔金扮演着重要角色。
解读这部三大册的钜着,当然有许多不同角度。但我在此想说的是“伟大的终结”。在书中,每一个看到魔戒的人,都不由自主地被它诱惑,想要拥有它。
很多读者或影评人说,魔戒代表的是宇宙中一种邪恶的力量。但我不以为然。我认为邪恶的不是魔戒本身,而是人透过它所被诱发出来的某种东西。即内心深处一种永不停歇的渴望,迷恋着自己的伟大、不朽、优越、支配和强壮威武。
在非文学的真实世界中,人正是透过对权力、财富、美貌以及各式各样名利的追求,来实现这样一种永不停歇的内在渴望。魔戒所象征的正是此。它承诺并赋予追求者以一切,然后让你沦为恶──魔王索伦──的奴隶。
另一方面,恶也从来不是孤立的,就像萨鲁曼与魔多各怀鬼胎的联盟。就在历史和我们的周围,恶的奴隶总藉由形成势力庞大的共犯结构,扩张自己的优越和支配权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然而,历史的终结竟是伟大的终结。
魔戒最后被丢弃在末日火山里。这正意谓着所有的征服和傲慢都被熔解了,即使是灰烬都不存。从这里来看,一个回归平安祥和的新天新地,最根本的意义是什么呢?并非什么黄金街、碧玉城,而是再也没有属于权力、知识、财富和道德的傲慢,和以支配为满足的屈从意志了。
魔戒只是诱惑,它并不必然使人邪恶。只要一颗童心,就像矮小的哈比人弗罗多和山姆那样,就能安全持守。童心所意谓的,是单纯善良与柔和谦卑。它更多向往生命中的真、善、美和爱,而不迷恋自己的伟大、支配和优越。
这样的人看似渺小和微不足道,只处在夏尔那样的边陲和角落,但竟是改变历史与拯救世界的关键。因为他们拥有摧毁魔多的唯一武器,即一个不为魔戒所诱惑的、质朴的心灵世界。
童心不仅本身就是天国,也为周遭的世界创造了天国。
遗憾的是,在成人世界中,这样的童心并不多。更多的人是书中的那个骨瘦如柴又酸臭的咕鲁。他曾经持有魔戒,但这样的“宝贝”却导致他无以自拔。他穷追不舍地跟踪着弗罗多。虽然他还是没有得到魔戒,不能算是恶的奴役;但因对魔戒的极端追求,已成为渴望的奴役。
人不就分为这两种吗?一种是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魔戒,于是成为邪恶的奴役;另一种是还没有得到魔戒,成为渴望的奴役。前者是可恶,后者是可怜。
咕鲁的悲剧,在于因为对魔戒的极端渴望,生命已经彻底扭曲。他再也不知道什么是平安与祥和,充斥的只是畏缩、枯竭、空洞、恐惧和挣扎。这正是许多人生命的写照。
人们深陷在拥有权力、财富、美貌或名利的贪婪中,梦想着只要拥有魔戒这样的宝贝,就可以克服因为相对平庸、穷乏、软弱和卑微,所导致的不安和恐惧。而就在渴望与恐惧、拥有与失去之间,生命饱受折磨和煎熬。
你我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咕鲁,不是吗?
成为伟大和不朽,让自己优越和支配,这好像不是诱惑,而是本能。从马基雅维里、尼采、黑格尔,到今天许许多多的所谓卓越人士,甚至整个历史,都在崇拜伟大。但即使是本能,也无法合理化诱惑。人的本质就是在善恶之间,摇摆在诱惑的屈服或超越中。
《魔戒》这部作品让我联想到社会神学家尼布尔(R. Niebuhr)的真知灼见,他说,人在本质上的有限性并不是“罪”,罪乃是人有意不承认自己的被造地位和依赖性,并企图成为不朽和无限。《魔戒》一书恰恰生动地描绘出了这一点。
魔戒圣战,固然目标是摧毁索伦的国度,瓦解邪黑塔,但胜利的关键却只有一个,就是将魔戒丢入末日火山,让它永远销毁而已。弗罗多一行人虽然经历了无数战争,但真正而且最大的战争也只有一个,就是胜过魔戒的诱惑。
所以,最大的敌人其实是自己,而不是索伦。打败了自己,就注定了将打败魔王。
或许有一天,诱惑终将消灭,但在今天,魔戒就在你的身边。
作者为台北大学教授,台湾基督徒学会召集人,其网页为http://tci.fhl.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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