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主圈”与人的”命运圈”

 

 

 

文/严家祺

 

 

 

人每天都在作决定,有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决定,有的是人生转折中的决定,也有关系一个企业、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前途的重大决定。当一个人驾车上公路时,他要就“目的地”、“道路选择”作出决定,也要就“如何开车”连续不断地作出无数“动作指令”的决定。埃及一名六岁的小孩纳吉,在1944年因搭错车,在以色列境内漂泊了五十年。“搭错车”也是一种决定。当某一个人在远离南斯拉夫的波恩,在1992年的一天决定推动“德国率先承认斯洛夕尼亚和克罗地亚独立”时,南斯拉夫就面临着解体和连年战争的命运。

 

 

理性、情绪、良知三因素

 

正常人在作决定时,不同程度上受到三种因素或三种机制的影响:

第一是理性。人在行动时,除“反射动作”外,通常受这个人的“目标”或“目的”驱使。“目标”、“目的”不一定由理性提出,有时由情感因素提出,但只有借助于理性,人才能实现“目标”、“目的”。如果“目标”是高尚的、正义的,由理性作出的决定通常是“善”的,当然,由于不了解或片面了解情况,缺乏某种知识,作出错误的分析、推理,人也会做出不适当的决定。如果“目标”卑劣,违背正义,理性也可以推动人,为实现这一“目标”去作决定。一个人的“理性决定”或“理性选择”,不一定涉及价值问题。

在不涉人际关系、不涉及高尚与卑劣、正义与否的领域内,在非价值领域内,人在作决定时,这是纯粹由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发挥作用的领域。当我在追寻上帝时,我发现,这是上帝从不介入的一个领域。

影响人作决定的第二个因素是情绪。人有脾气,会愤怒、狂妄,会自以为是、意气用事。悲痛、嫉妒、烦恼、恐惧、愤怒、得意忘形都会影响人的决定。悲痛之极,会使人陷入绝望。得意忘形,会导致错误的判断。嫉妒会像毒蛇一般咬噬人的灵魂,爱情和仇恨会使人失去理性。在人的各种情绪中,愤怒最具突发性。愤怒爆发时,如同火山一样不可阻挡,它有时会蒙蔽人的心灵,使人丧失理智。长期不能表达自己愤怒的人,他的内心无法平衡。正当的愤怒申张了正义,但往往会导致不良的后果。从总体来说,人的决定和行为受到理性的制约,有坚定意志和高度理性,就有高度的自制力,然而,人的本性又使人的行为不可能事事出于理性。

影响人作决定的第三个因素是良知。良知是人内心深处的声音。这是一个人在能够自由思考、自由作决定条件下,按照自己对周围情况的了解,不带个人情绪作出的选择。良知是一种保障人按周围条件、自由运用理智作出决定的一种能力。如果说,“上帝的决定”是在无所不知和不带有任何情绪的情况下,用“无限智慧和理性”作出的“决定”,那么,良知的声音最接近“上帝的决定”。由于任何人都不能“全知”,也不会有“无限智慧和理性”,人作决定时,受过去经验和情绪的影响,为自己的性格所驱使,人的决定往往有局限性,而“良知”和“上帝的决定”有一点是相同的:这就是要求人作决定时,没有贪婪、偏狭、嫉妒、狂妄、不愤怒、不卑怯、不意气用事、没有任何卑劣的目的、没有任何阴暗的心理。良知是人性中的光明,人正是依靠良知,来调节自己理性的决定。

良知也是正义在一个人身上的体现。举例来说,在刑事审判中,对抗制、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比“行政长官直接审判的制度”更能达到“司法正义”。原告与被告通过律师在法庭讲话,使法庭辩论不受情绪的影响,法官中立和陪审团制度使审判过程能够尽可能倾听良知的声音。陪审团制度如同所有“人的创造物”一样,有它的缺陷,但迄今为止,在刑事审判(不包括民事审判)中,还是寻找“司法正义”最好的一种制度。

 

 

 “恶”是良知的泯灭

 

人在作决定时,如果这个决定不涉及价值的选择,良知不会起作用,只有涉及价值选择的决定,良知才起作用。“恶”是理性的产物,也是良知的泯灭,是一种丧失良知的情况下对理性的运用。

人的一生要作无数决定,涉及价值选择的决定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涉及他人的决定,如仅仅与自己的偏好、兴趣有关的决定,另一类是涉及他人的决定。凡是涉及他人的决定,才有可能存在善恶问题。理性在制造恶中能起非常大的作用。理性可使人伪装、掩饰、弄虚作假,喜怒不形于色,使“卑劣”罩上正义的光环,使“平庸”显得“高大”。

罪恶是一种恶性循环,为了掩饰罪恶,往往要制造另一个罪恶,当司法不能揭露罪恶时,上帝无处不在,使泯灭的良知获得复苏,良知的声音不断地在制造罪恶的人心中响起,使他出现异常行为。我十分相信文学的力量。如果人们对同一事情有同样的了解,有相关的智商和分析能力,在同样一个问题上,利害关系使人们作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决定,但在内心深处的判断大致是相同的,没有这一点,就没有文学。当利害关系成为过去时,良知可以重新被发现。罪恶累累的人仍然可以重新唤起良知,可以表现出他的善的方面。一切伟大的文学作品,都因为有这样的精神而永垂不朽。良知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正像人不能成为上帝一样,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良知的化身”,那些披着“良知”外衣指责这个人、那个人没有“良知”的人,往往是良知泯灭的人。

 

 

 “外决定区”就是人的“命运圈”

 

任何决定都是一种选择,即在一个人所了解的各种“可选择性”中作出选择的过程。“各种可选择性”的总和,构成这个人的“决定区”。

在“决定区”范围内,人按自己的想法进行选择,觉得自己是自己命运和前途的主宰。然而,事实上,影响作决定的人还有第四个因素,即“外决定区”,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作决定时,根本意识不到还存在一个“外决定区”。在若干年后,事过境迁,这个人也许能了解到这个“外决定区”的存在。

“外决定区”因人而异,一般有四个部分构成:

一区:无能力作出选择的区域,如今天作出去月球定居的决定;

二区:无兴趣作出选择的区域,如一位钢琴家同时作一位拳击手的决定;

三区:根本上不知道有这样的区域,如飞机尚未发明的时代,乘飞机跨越大洋的决定;

四区:一切不受个人控制的突发、偶发事件。

“决定区”是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起作用的“自主圈”,“外决定区”则是人的“命运圈”。人生道路的选择,在很多情况下,受到一个人眼界、性格、兴趣、爱好、能力的限制,使这个人根本想不到、也不知道还有一个更为广阔的选择领域,或者这个人自己就拒绝考虑某些重要的选择,他的自由选择,不过是他在那个十分有限的“决定区”中的选择自由。

 

作者原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所长,现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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