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迷失的青春负责?

 

 

 

文/雷鸣

 

 

 

震惊中美的洛杉矶留学生绑架案,经过3日的庭审,露出了冰山一角。受害人刘怡然声泪俱下地控诉了被告的罪行: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她吃掉,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甚至施虐参与者中,有女孩用手机拍下受害人的狼狈相,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心灵之冷漠,令人震惊!

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立不稳……

美国联邦法院出庭的原告代理律师邓洪宣,称此案是他从业18年来见过“最恶性”的暴力案件。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场轰动中美两国的惊天大案,竟然是男女之间争风吃醋引起的。

该案共涉12名犯罪嫌疑人,且都是中国留学生,年龄在14岁到20岁之间,基本上都是当地“牛津高中”的学生。原本青春灿烂的时刻,他们却泯灭人性;原本海外求学的时光,他们却围殴施暴;原本同在异乡为异客,他们却相煎太急……他们怎么了?谁该为这迷失的青春负责?

 

 

谁应该负责?

 

邓洪律师表示,孩子的家长负有一定责任。因为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出去时,并没有详细了解国外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孩子能否适应新环境缺乏准确预判。同时,孩子留学期间,家长与他们的交流通常集中在学习成绩上,而忽视了对他们心理压力、交友、情感等方面的关心和指导。

其次,部分人将责任归咎于中国的高考制度。因为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国外读初中、高中,是为了让孩子避免国内升学、高考的激烈竞争,有更好的环境和更多机会。

再次,部分中介在介绍留学目的地和学校时,有“过度包装,虚假宣传”的嫌疑。往往为了更高利润,找的是学费低、环境差的学校。

最后,不少小留学生心智不够成熟、缺乏自控能力、抗压能力也不强。有不少学生不能珍惜学习机会,反倒把心思用到了别处。父母辛苦拼命赚钱,儿女留学生挥霍比阔的现象比比皆是。

此外,洛杉矶案的产生,也与中国留学生的生活圈子不无关系。在美国学校中,中国学生“抱团”现象普遍。圈子的存在固然有其好处,坏处也明显。不仅让留学生英语口语进步缓慢,而且更难融入美国的校园及社会文化。于是,很多家庭环境较好,却又缺乏监管的孩子,就开始去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

 

 

无知惹的祸?

 

相比以上诸因,也许无知是更深的原因。

有媒体披露了当天的庭审细节说,年仅19岁的被告张鑫磊落座后,在和律师交谈时,嘴角居然还会偶有笑意。

美国《侨报》在6月5号的报道中,这样描述另一位被告翟某的表现:“时而愤怒,时而蔑视,时而嘲讽,时而不屑,甚至不断冲着身边的翻译,对证人的证词品头论足,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

甚至,被告人翟某自以为只是打群架之类的小事,将某些“潜规则”搬到大洋彼岸,认为施暴行为是“熟人间的私事”,最多被训斥一顿或者“记过”,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

然而,在美国,学生身份或熟人关系均不构成“法外开恩”的理由。他们的行为已严重触犯美国刑法,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被告仅因“折磨”一项罪名,就有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因为根据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项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此案中动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热闹,另一被告人张某只是开车。但根据加州刑法,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被告不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还因为难以完成学业,面临留学生签证被取消,在美国服刑期满后即遭遣返的结果。

有人据此认为,是由于留学生不懂美国法律,因而闯下大祸,这有一定道理。的确虐待折磨同学,在中国,很多人并不当回事,法律惩戒也不够严。

 

 

教育惹的祸?

 

然而,撕开无知的面纱,会惊愕地发现:真相远不止那么简单!

相比无知,素质是更大的罪魁。因为若不是无知,隐藏在众人心中的恶兽,又怎会被放出呢?我们不禁要问:他们心中的恶兽是如何养成的?做出这种违背人性的事,为何还能笑得出来?

此案不禁令人怀疑几名被告,在学校和家庭中到底接受了怎样的教育?

目前,我们资源匮乏,人口众多。国情造成了我们是应试教育,而不是素质教育。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追求实际利益和眼前利益,造成“有才无德”的现象。

在这种教育体制存在缺失的情况下,家庭文化成为“育德”的主导,家长理当责无旁贷地站出来。可是,国人大都对后代宠爱有加、教育不足。通常只想着创造出几辈子都用不完的财产给后人,并不明白授人渔和授人鱼谁更重要。

更严重的是,家长虽然对孩子期望甚高,经济支持也很大,却很少以身作则,缺乏父母榜样的影响力,这就引发了孩子对家长的腻烦和叛逆心理,导致家庭化教育更加失败。

就拿此案而言,一些家长本身就缺乏法治意识,更别说了解美国法律。孩子出事后,一位家长竟然用“花钱摆平”的思路去贿赂证人,结果让案件火上浇油。如果家长自身都选择逃避法律,可想而知,孩子们就更难以遵纪守法。

 

 

无神惹的祸!

 

不可否认,中华民族是个优秀的民族,但无神论或错误的有神论,导致错误的人论。因而国人常常缺乏对生命的尊重,更缺少人权观念,这体现在不仅欠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尊重上,也体现在对自己生命和人权的尊重与捍卫上。近年来爆出的多起校园猥亵性侵幼女案,很多家长并非不知情,却往往采用转学,甚至是沉默的态度,而不愿第一时间选择为自己的孩子维权,将恶人绳之以法。人们没有信仰就缺乏自律,更会以私情代公法。以至于,法律的执行效率较低,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

前不久,笔者的一个朋友在朋友圈里分享:他隔壁楼上邻居夫妻俩关系一直紧张,摔盆子摔碗,过不下去了是经常事。不过,这两天很安静,估计邻居这回是真要离了。昨天早上发现楼下垃圾桶里扔着两人的结婚照,女方的脸被刮烂。

可气的是小区大爷大妈各个是垃圾箱废物利用小能手。今早发现结婚照被捡出来,当成大爷大妈在绿化带内开垦的大葱田的围栏挡板,现在小区人人都知道俩人感情破裂了……

文中还附上了朋友拍摄的现场罪证,并加了一句评论:“大爷大妈神补刀。”

也许大爷大妈是无心之举,是抱着“废物”利用的心态;也许是你们敢扔,我们就敢摆的心态。可是,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无意当中已经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是对他人人权的粗暴践踏,也由此可见,国人人权意识的匮乏。

因为缺乏信仰,国人少有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正确观念(最多只是知道)。更多的是,被数千年的封建文化思想荼毒,动私刑、等级制度等,深入人心。虽然我们不会再像古时那样把谁浸猪笼,但我们还是会随意打骂孩子,甚至家暴。社会上,也不时闪现声讨小三的殴斗门,网评狂顶虐打被抓的小偷,等等,而令人深恶痛绝的城管恶性执法、削夺人权的拦截上访等现象,都是等级制度的另类延伸。

可悲的是,国人惧怕权贵,却对上帝缺少该有的敬畏,以至于内心没有约束,任意而行,肆无忌惮。如果有权有势,就更加剧了这种放纵。这也导致为何“我爸是李刚”的口号横空出世,有权就是任性,有钱同样任性。从而,产生出独具“中国特色”的“拼爹”现象。

圣经中说:“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诗篇》16:4)难怪我们的孩子那么难养,难怪社会的风气那么不正,难怪我们心里缺少平安,难怪我们有钱却不喜乐……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也许是时候,该审视一下我们的心灵了,不要再任其荒芜空虚,不要再让美好的生命迷失下去!

谁为迷失的青春负责?迷失的只有青春吗?

 

作者现居北京,博士。

 

《 “谁为迷失的青春负责?” 》 有 2 条评论

  1. 玲珑 的头像
    玲珑

    令人深思的中国教育

  2. […] ▸谁为迷失的青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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