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眼中的神与神眼中的人

 

 

 

文/路聱

 

 

 

一个心理上的障碍

 

“到底有没有神”这个问题过去在中国大陆几乎是连问都不可问的,  而今,大陆的许多学生学者到了海外,“到底有没有神”却变成了你  连不问几乎都不可能的问题。电视里讨论、电台里讨论、电话里讨论,还有人上门与你讨论,甚至开办免费的福音营与你讨论。

上帝虚无飘渺,看不见摸不着,叫我如何能信祂?基督徒虽有爱心,但他们苦口婆心的劝说总让人感到温情的“压力”,加上那一套形式,什么“查经班”、“分享”、“见证”、“祷告”等等,简直类同“马列学习小组”,“思想情况交流”,“学理讲座”、“早请示晚汇报”。这位耶稣基督救主听上去有点像“人民的大救星”,圣经看起来像“毛选”,信徒、牧师会不会就像“党员”、“支部书记”?总之,许多形式都让人想到惨痛的过去。昨天才上当受骗,今天会不会又重蹈覆辙?

 

 

到底谁学谁?

 

其实上述现像只有一个解释:并非基督教学了“文革”时的那一套,恰恰相反,是党照搬了基督教里人敬拜神的方式。口口声声高喊“无神论”的人却用敬拜神的方式来敬拜被捧为“神”的人,并且拜得登峰造极,竟然人人佩戴领袖像章,家家供奉一尊偶像,比起基督教中仅一具十字架作为表征来看,中国人文革时拜的“人造神”实在是无以复加了。但问题是,拜了十多年,当拜的“神”一死,大家便恍如大梦初醒,连呼上当,继之便自艾自怨,发誓不再受骗上当。

而基督徒敬拜耶稣有二千年了,人数非但不见减少,反而从当初的十几个门徒发展到当今的17亿基督徒。敬拜者不仅仅是布衣之士,还有大量聪明的科学家,博学的思想家,严谨的历史学家,一直到精明的政治家。这就不能不令人深思了,难道我们错了吗?

 

 

人眼中的神

 

其实受了40年“无神论”教育的中国人,归根到底还是跳不出“拜神”的本能的,只是所拜的不是真神而是人手所造的“偶像”,包括“活人”和“泥人”,甚至包括“权力”和“金钱”。

那么,真正的神在人眼中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德国著名的“原子物理之父”海森堡对神下过这样的定义:

真正的“神”一词的意义是绝对的,是神圣的奥秘,是人静默崇拜的对象,自己默然不语的基础——是包括这个世界和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它引发一项探求可解释这个世界的运动,但本身并不消耗在这项运动里(这项运动指科学)。

由此他得出的结论是:一个比较接近神的人,是痛苦地感觉到他“形上”的渴望没有被满足的人。

而我们也可以说,无神论者其实只是试图否认或逃避这种渴望的人。

然而,我们得承认,神不是我们全然可以知道的,因为若果真全然可知,我们自己就成“神”了。

 

 

圣经上所启示的神

 

既然人对神不能全然所知,那么有没有其他的途径呢?唯一的途径就是神自己来告诉人祂是什么样子的。而《圣经》就是一本神启示人祂的性格、样式的书。是神对人类说的话。

圣经上所启示的这位神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三位一体”的神。

所谓“三位”即“圣父位、圣子位、圣灵位”。而“一体”呢?即指出有一个神。虽有“三位”(三个位格),却是“一体”。三个“位格”都作哪些工作呢?可概括如下:

圣父位——万有的创造者。肉眼不可见的,自有永有的,并且主动以爱和宽恕与人沟通的上帝,且是独一的真神。

圣子位——耶稣基督。耶稣(Jesus)是希腊文,意指“神的拯救”。“基督”是称谓(The Christ),在希伯来文当中叫做“弥赛亚”,意即“受膏者”。

耶稣基督是神本体的真像,祂道成了肉身,来到人世间,完成了神救赎人类的计划。

圣灵位——作传递神对人类的心意、启示神在人类身上的计划、引导人类进入真理的工作。

照圣经上的论述,神是三位一体的,我们与神一切的关系都是“从圣父藉着圣子去到圣灵那里,又由圣灵藉着圣子去到圣父那里”(古代教父亚他拿修语)。

上面提到的这一切不仅体现在圣经的启示中,它们也直接地反映在基督徒的个人经验中。基督徒从自己的经验中知道他是天父的儿女,是被耶稣基督拯救并且靠圣灵的帮助才认识主。他也知道在这三重关系上,他只是敬拜同一的救主。

诚然,“三位一体”的神是个奥秘,是人有限的头脑不能全然理解的,因为祂本超出人的理解范围。事实上我们所能做的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终点就是起点——敬拜这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

 

 

神眼中的人

 

在三位一体的神的眼中,世人都是罪人。祂毫不含糊地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所以有一句笑话说:“好人都在监狱里,罪人都在教会里。”监狱里人人喊冤,个个觉得法官判决不公;而教会里个个自认“罪人”。

这里需要弄清一个问题:何为“罪”?

按大英百科字典的定义,“罪”是“过犯、邪恶、侵犯了公认的道德、宗教和社会的惯例。”

圣经上神对“罪”的定义是: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3:23),违背了神的律法(约翰3:24)。圣经把罪描述为:

罪是一种行为:破坏了神的律法;

罪是一种状况:人类毫无公义可言;

罪是一种天性:与神为敌,不信祂、背弃祂。

如此看来,人类究竟有没有罪就不言自明了。

人类害怕的是罪所带来的结果,所谓“仅有动机,没有后果不算犯罪。”然而神看重和恨恶的却是罪的本身。一个只重“外表”一个却是“治本”,两者对罪的定义、看法是全然不同的。

 

 

好消息:人与神的再和好

 

在神的眼中世人都犯了罪,这点叫“世人”感到很难接受。所以,其他宗教总要设法改变神的形象。给祂变变样子,让祂看起来更符合“人性”些。实际上,其他宗教里所敬拜的并不是真正的神,而是“人造”的。

真正的神是不能随人的心意而改变的,不管你觉得如何不舒服,祂都明白告诉你,你本是祂所造,你背逆祂、拒绝祂,因此是罪人。

然而没有办法了吗?就破罐破摔了吗?且慢,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3:16)

有罪的人要再回到神的面前去,唯一的办法就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自己的罪,接受祂为我们的罪而付的赎价。只有这样,我们的生命才有改变。“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我们变成新人后,才能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因为阻拦神与人和好的障碍—“罪”,已经除去了。

 

作者来自上海,曾到德国学习,现于美国加州进修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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