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虚构的创造,耶稣家谱的真义——简单回应方舟子《古怪的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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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约书亚

 

前言

 

鉴于有教会的朋友把方舟子《古怪的家谱》一文(http://mp.weixin.qq.com/s/aiaF_lUN49d9MfE8t59e7w)发到本教会的微信群里,为了牧养弟兄姊妹,写作此文。笔者尊重方先生的意见和质疑,也在此文中尽量按照公平的原则予以简单回应。从回应方法上,笔者会按照方先生的文脉从圣经的内证及外证两个方面引述支持笔者观点的证据。

 

一、“7天创造”是否是编出来的?

 

方先生在其文章的开篇之处,提出“犹太人从巴比伦人那里学到一周7天的计日法,再由此而编出了上帝在7天之内创造万物的神话”。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犹太人是从巴比伦那里学到一周7天的计日法;二是圣经《创世记》第1章所记载的7天创造是根据巴比伦历法编出来的。

《创世记》第1章记载了上帝7天创造天地的过程(参《创世记》1:1至2:3)。《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被统称为“摩西五经”。自由派神学始祖士来马赫(Friedrich Daniel Ernst Schleiermacher 1768-1834)之前的犹太人及教会学术界与如今的犹太人及福音派学术界主流,均认为摩西五经的主体是摩西本人所写(只有极少的经文除外,比如《创世记》11章28节,14章14节和《民数记》12章4节,《申命记》34章,是摩西死后由约书亚进行了编辑整理(Postmosaica)。自由派神学的圣经批判兴起之后,有人的确提出质疑,说摩西五经是后来文士编辑整理而成。

这种观点直接与圣经的内证相抵触,比如:《出埃及记》17章14节,24章3-4节和12节,34章28节;《申命记》27章3节和8节,31章19节。《约书亚记》1章7-8节直接指出是摩西写了五经,“只要刚强,大大壮胆,谨守遵行我仆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不可偏离左右……”另外,《历代志下》25章4节,《尼西米记》13章1节都直接把摩西五经统称为“摩西的书”。在新约当中,《马太福音》19章7节,22章24节,《马可福音》7章10节,12章26节,《约翰福音》1章17节,5章46节,7章23节(相关经文:《申命记),24章1-4节,25章5-10节;《出埃及记》20章12节;《申命记》5章16节;《出埃及记》21章17节;《利未记》20章9节等,记载犹太人应用圣经开头的这五卷经文的时候,都直接说是“摩西的书”。关于旧约的正典构成,基督徒根据公元一世纪的犹太人中的法利赛人的严谨研究,确定如今的旧约书卷为正典。就连当时只承认摩西五经而反对其它所有经卷的撒督该人都确认《创世记》是正典。

在以上推理的基础上,可以确知《创世记》的成书时间是在公元前13世纪前后。《创世记》第1章7天的创造比巴比伦被囚早7个多世纪。如果先有被囚,再有《创世记》的7天创造是荒谬而不可信的。

 

二、如何看马太与路加的两个族谱?

 

方舟子认为,《马太福音》的作者马太编造了耶稣的家谱。关于此问题,学术界的争论一直很大,早期教会也对此有过很大的争论。保罗在《提摩太前书》1章4节讲到,“也不可听从荒渺无凭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这等事只生辩论,并不发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多书》3章9节,更是直接指出,“要远避无知的辩论和家谱的空谈,以及纷争,并因律法而起的争竞,因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

根据公元3世纪著名的犹太史学家犹西比乌(Eusebius)的观点,一种比较可能的解释是,作为犹太人的马太主要从血缘追溯耶稣基督的家谱,而非犹太人路加则把寡妇与亡夫兄弟结婚的因素考虑到家谱序列之中。

根据犹太传统,如果一个丈夫去世的时候没有儿子,他的兄弟与这个丈夫的妻子结婚生子,那么这个孩子仍然会继承该女人已故丈夫的名字。犹西比乌认为,麦基(参《路加福音》3:24)和马但(参《马太福音》1:15)在不同的时间与同一个女人结婚(一般认为此女子为艾丝莎Estha),这样的话,《路加福音》中的希里(参《路加福音》3:23)与马太福音记载的雅各(参《马太福音》1:15)就是亲兄弟。希里无子而死,之后他的兄弟雅各与希里的妻子结婚后生下约瑟。这种解释可以解决,“约瑟是希里的儿子”(参《路加福音》3:23)与“约瑟是雅各的儿子”(参《马太福音》1:15)之间的冲突。因此从逻辑上而言,路加与马太记录的是一个家谱就不言而喻,只是二者侧重点不同,路加侧重从法律的角度叙述耶稣的家谱,马太则从血缘的角度记载。

晚近以来,许多保守的福音派学者认为,路加是按照耶稣的母亲玛利亚的家谱叙事,而马太则按照耶稣名义的肉身父亲约瑟的家谱叙事。因此路加追溯到了大卫的儿子拿单(参《路加福音》3:31),而马太则追溯到了大卫的儿子所罗门(参《马太福音》1:6)。(Charles Swindoll, Jesus the greatest life of all)这种观点被许多人所采纳,但是未必就正确。方先生谩骂得有道理,但是并没有看到路加在记载《路加福音》背景和初衷的思考。《路加福音》是保罗的辩护词的前半部分,是为了让罗马的律师或者法官明白耶稣的渊源。当时许多使徒还在世,耶稣的母亲玛利亚也还在世,他不可能闭眼瞎编。如果瞎编,当时教会界大批的犹太人也不可能允许《路加福音》列入正典。

关于方舟子所说马太在记载过程中故意没有记录亚哈谢、约阿施和亚玛谢,《马太福音》研究专家Dr.William Hendriksen认为,需要追溯马太写作的原因,并要思想犹太人对“儿子”一词的用法(The Gospel of Matthew P116,119)。马太写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列一个耶稣详细的家谱,对于犹太人而言,这些是自明的,甚至对于许多文士和当时的法利赛人而言,大家都是知道甚至会背的,马太不需要把每一个都说出来。马太如此叙述是为了使人认出来其实耶稣就是那位将要来的弥赛亚。另外犹太人说“某某是某某的儿子”的时候,是未必直接是我们认为的“A是B的儿子”,而是“The seed of someone”(某个人的种子),是指有血缘关系而已,比如圣经中人们称耶稣为“大卫的子孙”“The son of David”。同样当说某人是某人的父时,也是指二者有血缘关系,比如法利赛人称亚伯拉罕为父。

因此,方舟子揣度马太是瞎编圣经说“约兰生乌西亚(Jehoram the father of Uzziah)”是对犹太人的文化和传统不理解所致。这里的列王名单是沿袭《历代志上》3章10-17节 和《以斯拉记》3章2节 而来。根据法兰士的解释,古希腊旧约圣经的某些抄本中,希腊词Ozeias 既被当成亚哈谢,又被当成乌西雅(即亚撒利雅),这种由于人名近似而造成的错误翻译,可能是马太删略的原因之一(参法兰士,《丁道尔圣经注释·马太福音》)。按照正常理解,马太计算的3个14代并不完全,方舟子的批评有道理。但是从犹太人的思维习惯来讲,略掉不重要的家谱(跳跃式)而记载主要部分,又是非常普遍(Raymond E.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P76)。

我个人同意麦克阿瑟的观点,“马太所强调14代的原因并不清楚……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为了便于记忆”(John MacArthur, The MacArthur Bible Commentary, p1120),而不是为了突出14这个数字的神圣性,因为在圣经上14并不是一个神圣数字(Raymond E.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P76),至于马太记载的这3个3×14的模式的背后的神学玄机,神学家们还在热烈地讨论着,甚至有人把这与末世论联系起来思考,实在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

感谢方先生愿意研读圣经的心,以认真思考的心读圣经是好事。寻找真理的人,必在圣经中发现瑰宝。对于方先生文章中的谩骂之词,我想每个人都是行事的主体,也是担当责任的主体,在浩瀚星空之下,我们都不是对着空气说话,当留意历史上圣经批判者和跟随圣经批判者为人的结局。

 

参考书目:

1.Dr.Tremper Longman III, The story of God Bible Commentary. Genesis.Zondervan.2016

2.Roland De Vaux, O.P. The bible and the Ancient Near East,1966

3.Dr.William Hendriksen,The Gospel of Matthew P116,119

4.John MacArthur, The MacArthur Bible Commentary, p1120

5.Raymond E.Brown, The Birth of the Messiah, P76

6.Charles Swindoll, Jesus the greatest life of all

7.法兰士著,《丁道尔圣经注释·马太福音》,台湾校园书房出版社

8.特伦佩尔·朗文等著,《旧约导论》,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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