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对教育的影响

 

 

文/绿蒂雅

 

 

 

耶稣不仅只在第一世纪医病、传道,他的教导和榜样,对整个教育理论和制度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早期的基督徒教育

 

早期的基督徒多是犹太人,犹太民族原有重视正规教育的悠久传统。耶稣又教训门徒和信徒: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参《马太福音》28:20)。早期基督徒对初进教会的人,会用一问一答的“教理问答”方式来教导他们,不论男女都要接受这种教导,时间长达二、三年。大约公元150年,殉道者查理士首先创建了正规的教理问答学校,一所在以弗所,另一所在罗马。虽然这些学校以传授基督教教义为重点,但也教授如数学和医学等学科。

在基督降生前的希腊罗马,只有来自社会上层的男童能接受教育,没有对女童的正规教育。早期基督教在教育方面的贡献,是对来自不同社会阶层和种族背景的人都一视同仁,在男女同受教育上,也在罗马社会中产生广泛而强烈的影响。

公元四世纪左右,教区学校和主教制学校成立,在主教的管辖下,这些学校不仅教授基督教教义,也普遍讲授七艺──语言、修辞、逻辑、算数、音乐、几何和天文学。公元五世纪左右,又有修士/修女学校,一些女孩被送到女修道院学习艺术和文学,其中有些人留在修道院生活而成为修女。

 

普世教育/公立学校/义务教育

 

中世纪的教育主要在宗教或政治层面,重视教会领袖与神职人员的训练超过普通个人;而文艺复兴时期,逐渐将焦点由僧侣转移到世俗人上,但多为上层社会子弟和社会菁英。16世纪的新教改革,也间接促成了普世教育的发展。著名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惊讶于当时民众普遍缺乏知识的现象,以一系列的实际主张,推广普世教育。1529年他写下“小要理问答”,大力倡导信仰要理的平民化教育,希望教育民众成为敬畏上帝,遵守法律的公民,在生活各个层面服务上帝和社会。

马丁.路德的教育思想是为解决那个时代问题而产生,思想核心是“因信称义”与“唯独圣经”。他认为必须透过教育,让人人都能阅读神给人的话,培养对神的虔诚信仰,而使灵魂得到拯救。除“因信称义”学说,他也相信人在上帝面前便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这种观念反映在教育层面,人们在教育权利上应平等。他认为,应当使每一儿童,不分性别和社会阶层都受教育。

马丁.路德告诫政府要强制孩子上学,敦促义务教育,建议国家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并建立一个国家级的学校系统,包括有两性参加的初级、中级学校及大学。路德的主要助手菲利普.梅兰希顿成功地游说了德国政府,实施第一个由国库基金支持的公立学校系统。路德被尊称为“德国的公立学校之父”。

马丁.路德生前,他的教育思想就在德国和欧洲其它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宗教改革运动的另一位领袖约翰.加尔文,也在瑞士提倡普世教育。他的日内瓦计划包含:在本国形成一个初级教育系统,包括阅读、写作、算数、语法和宗教科目,并建立中等教育。路德和加尔文的普世教育理念,根源于基督教圣经的两个原则:上帝不偏待人(参《使徒行传》10:34),他盼望每个人都得拯救(参《约翰福音》3:16),因此,人人需要受教育。

 

分级教育/幼儿园/主日学

 

约翰.斯特姆是一位与路德同时期的法国路德宗牧师,他提出按水平分级教育的构想。他认为这种体制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使自己能提升一级,并能感受到自己努力的回报。

弗里德里克.弗罗贝(1782-1852)是幼儿园的创始者。他出生在德国路德宗牧师的家庭,信仰使他感到人、大自然与上帝密不可分。他小时候经常在家中的花园里当父亲的帮手。长大后有一天在群山中漫步时,心中浮起一个想法:让小孩子在专业园丁(老师)的照顾下,在孩子自己的花园(Kindergarten)里茁壮成长。他的幼儿教育理念很快传播到世界各地。

罗伯特.雷克斯(1735-1811)是一位苏格兰的印刷商,他希望在星期天帮助贫苦人家的孩子读书,因为当时仍未有童工法,孩子们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六天,只有星期天休息。他于1780年在一个租来的厨房,为这些孩子办了一所学校,让他们星期天上学。后来主日学运动迅速发展,很快就蔓延至北美洲,成为基督教教育中不可缺的一环。

 

 

聋人教育/盲人教育

 

阿贝.埃普是一位牧师,他于1775年在巴黎开发了一种教学使用的手语,他的动力来自他希望聋人能认识福音。1817年托玛斯.加劳德办了第一所美国的聋人学校,教他们手语,使他们能阅读、写作和交流,并能“听到”基督的福音。

耶稣在世时,曾施行奇迹治愈盲人,据记载,公元630年,基督徒曾在耶路撒冷建立“盲人看顾所”,14世纪时基督徒开设一些盲人收容所。1834年法国的路易斯.布莱叶发明了六点系统的点字法。他三岁时因意外而失明,深受父亲敬虔信仰的薰陶,把他的盲人教育工作,视为上帝托付的神圣使命。

 

 

大学/学术研究

 

根据一般说法,通常把1158年建立的义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视为第一所大学,而这所大学专门从事圣经正典律法研究。第二所大学是巴黎大学,专门教授神学。博洛尼亚大学成为义大利、西班牙、苏格兰、瑞典和波兰数所大学之母。而巴黎大学则是牛津大学及葡萄牙、德国和澳大利亚多所大学之母。英国剑桥大学的以马内利学院,则成为美国哈佛大学之母。

从历史根源来看,修道院是大学的雏形,直至19世纪,许多大学都是以基督教的机构来创立,不管学校是教法律、神学还是医学。目前多数欧洲的国家级大学,例如:牛津、巴黎、剑桥、海德堡、巴塞尔等,均起源于基督教。

根据唐纳德.图克斯伯里在1932年出版的《内战前美国学院和大学之成立》一书,内战前的182所大学和院校中,有92%都是基督教各教派所创建的。成立于1631年的哈佛学院,即今日的哈佛大学,原是公理派教会创建的神学院。耶鲁大学是由公理会开始的,原意在于培养传道人。伊利诺州的西北大学,由循道会创办。哥伦比亚大学起初是美国圣公会的一个机构。普林斯顿大学始于一所长老会的学校,布朗大学则有浸信会的背景。甚至一些州立大学,例如:肯塔基州立大学,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柏克莱分校,田纳西州立大学等,均起源于教会学校。

学术研究的起源也来自修道院。修道士在修道院里从事各种圣经和非圣经书籍与手稿的翻译及抄写工作。他们常对所抄写或翻译的不同来源的版本,作比较和讨论,这种与研究相关的活动在大学里得到延续。

从教理问答学校、教区学校、主教制学校、修道院、中世纪大学、盲人和聋人学校、主日学、幼儿园,到现代分年级学校、中等教育、现代学院、大学、和普世教育等,都是基督教的产物,都源于耶稣基督的教导与吩咐:“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

 

 

注:本文资料来自施密特(Alvin Schmidt)所著《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

 

 

作者现居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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