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余秋雨的《关于善良》

 

她寻过死,因为她妈妈的眼泪,她又没有父亲,所以,她的心软了下来。接下来的日子她似乎是在为她妈妈活着。

 

 

 

文/盐 光

 

 

 

街口的故事

 

最初知道余秋雨这位散文文豪还是从他的《文化苦旅》开始的。我不但仰慕他那丰富的文学底蕴,更佩服他借古喻今,剖析时弊那幽默诙谐的文字。

丈夫知道我喜欢他的作品,几乎把他所有的散文集都买了下来送给我:从《文明的碎片》,《霜冷长河》,《山居笔记》,《千年一叹》到《行者无彊》……

尽管有个学者对我说,这位大作家写的作品,其历史引据令人不敢苟同,因其历史知识实在浅薄。好在这一点对我来说无伤大雅,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多少历史知识的读者,所以我读他的作品,不会注意到这种瑕疵。

一次教会的退修会,我带上圣经的同时,也带上了《霜冷长河》这本散文集。他的这本散文集,应该说更像是一本人生伦理书籍,里面谈到“善良”、“嫉妒”、“友情”等等。晚上临睡前,我翻看其中的一篇,题为《关于善良》。

作者开篇向人们展示,随着年岁的增长,他对“善良”两个字感触越来越深。他看到人心的沉沦,常常悲叹人的心竟是那样地冷漠。

他眯眼远望街市间的车水马龙,人们行色匆匆,使他“猛然想起十几年前这条街道的那一头,发生过一个事件。两个穿的很体面的女人,为了口角,要当街剥去另一个女人也很体面的衣服,以示羞辱。衣服真的被剥掉了,当时围观的有数百名行人,没有人上前阻止。那两个动手的女人,手上并没有凶器,身上也没有武功。”

然后接下来他是对围观者的心态的剖析、谴责和忿怒,以及对人心冷漠和良知泯灭的痛苦。

 

 

女孩的眼泪

 

我也经历过一个同样痛苦的真实故事:一个七十年代的十五六岁的小女孩, 因为生的漂亮,被一群流氓在学校和上学放学的路上纠缠。她不得不待在家里。

然而,一个不是很喜欢她的老师,不是登门来关心这个女孩,不是询问她是否病了,还是发生了什么事,而是私自到那个女孩所住的邻居和街道居委会去询问是否那个女孩常与流氓混在一起,没有来上学是不是同男孩子鬼混怀孕了,不敢来上学了。

非但如此,她还竟以一个四十几岁、结了婚的女人的身份告诉邻居,她发现那个女孩子在学校常爱吃山楂。“女人爱吃酸是怀孕的反应”,这个常识是每个成年人都知道的。 这个女孩在街坊邻居中间,本是个人见人爱的,又聪明又懂事的孩子,刹时间成了万人唾弃的“马子”(即“淫妇”)。

后来,这个女孩不但连学不能上,连家里门也不能出了。甚至即使待在家里都不得安宁,因为每天都有一群孩子爬窗爬门来骂她,污辱她。她偶尔出去,后面会尾随一大帮孩子,喊她“小马子”,大人见了她也是斜眼瞪她。

想想看,一个含苞欲放、活泼天真的小女孩,怎么能经受这样的打击,况且是发生在保守的七十年代?她能想通那些孩子们不懂事,但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那些邻居叔叔阿姨和学校的老师也是这样的恶毒。

她寻过死,因为她妈妈的眼泪,她又没有父亲,所以,她的心软了下来。接下来的日子她似乎是在为她妈妈活着。后来她考上了大学,邻居们看她的眼神才正了过来。但人们对她的污辱和伤害,却使她在信主前一直都活在噩梦之中。

 

 

浮面的追究

 

如果我没有信主,我不但会像余秋雨先生一样愤怒,甚至对人生产生无限的绝望。但今天,这类事情对我就不再成为困扰了。因为我知道,若心中没有上帝,人们表现不出“善良”是正常的,即使表现出来也是有条件的。

人心向“善“,这本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那数百名围观看热闹的观众,或者是那些添油加醋污蔑女孩的可恶邻舍,难道他们不希望做善良的“君子”吗?他们不知道“善良”是一种美德吗?

事实上,没有人不看“善良”为好,即使再恶的人,也会对善言善行之人尊敬。但却少人能够做到。因为自从亚当夏娃吃了禁果犯了罪,我们人类便与神隔绝,堕落在罪恶死亡之中。就如圣经上所记:“没有义人,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保罗也为自己想行善却行不出来而痛苦过:“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马书》7:18-19)

我很能体会余秋雨先生的痛苦呼吁:人们的善良哪里去了?作者试图从寺庙中找到希望,但他又很失望地写到:“我太熟悉当今的多数朝佛者了,他们来到寺庙,大多是来祈求。祈求世间和平,众生安康吗?不,他们的目的非常具体,只求自己和亲属招财,晋升,出国,祛病,免灾。他们与其他朝佛者争抢着香台和蒲团,试图把有限的福份从别人手里抢过来。

“他认为”佛教的主旨是善良,而善良的行为则是护生,是利他。“因此,他感到悲哀的是,人们都没有遵守佛教的修行之道,因此无法形成所谓的“精神构建”,善人善行就没有什么收获。

在我看来,这实在是余秋雨先生苦于无法从人的“罪”性的根源着手,所以,只能流于人性浮面上的追究。

 

 

不美的构建

 

“罪”是指人的所作所为达不到上帝的标准。不要以为这个字是小题大作。“说谎”和“忌妒”在人眼里,都认为区区小事,不足为“罪”,但如果观其发展以及结果,就会发现有多么可怕。

比如我的一个中学好朋友,在下乡务农期间,忌妒一个很招人喜欢的女孩子。由于无论在身材还是容貌上,都无法同那个女孩子竞争,所以,有一天她气急败坏地在那个女孩子的饭里,偷偷拌了些点灯用的煤油。幸好那个女孩子胃口很敏感,吃了后就都呕吐了出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谁不是“罪人”?一个慷慨解囊赒济穷人的人,就能定他为义人么?很可能一个人见义勇为,善于打抱不平,但回家却是个打爹骂娘的浑虫;也很可能一个人对朋友慷慨大方,但对家庭却是个没有一点责任心的花花公子;更很可能一个人外貌谦和待人有礼,但却是个内心狡诈的小人。

本身污秽的人怎能靠其良心,来形成什么“精神构建”呢?一个本身就不会游泳的旱鸭子,掉进水里是不能自救的。所以,人无论靠什么样的宣传手段向世界大声疾呼,或者靠几乎完善的律法,促使人有善言善行,都是徒劳的,“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人本身既是个不完全的,并会常常犯错误的罪人,这不完全的人类,怎么可能形成一个完美的“精神构建”?

保罗为此痛苦地呼吁过:“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7:24)但是他又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7:25)

是的,若我们不靠耶稣我们行不出“善”;即使能行善,也都是有条件的,图回报的,暂时的,没有生命的,甚至是虚伪的。

尤其是当人把自己还“能做点什么”,都归于自己的话,那么他所做出的“善良”,就已经失去了“善良”的本意了。

 

 

作者来自中国,现住美国南加州。

《“谈余秋雨的《关于善良》”》 有 1 条评论

  1. […] ▸谈余秋雨的《关于善良》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