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时建
两张超速罚单
来北美九年啦,自诩为老北美。不管白人、黑人、印第安人还是香港仔,惹恼了本大爷,也会像《北京人在纽约》结尾戏中王启明一样,玩世不恭地中指朝上,报复羞辱对方一番。这当然是我信主前的雕虫小技。那时当然更不明白:“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事诚实的为他所喜悦”(《箴言》12:22)。
几年前我经常开车送儿子去学琴。有天黄昏出车迟了,有点赶急,加大油门赶路。突然在一条僻静路边蹦出个警察,截住我的车,抄了车牌和驾照,递上一张超速驾驶罚单,罚100元。旁边另位警察还躲在树后,聚精会神地用测速仪想多逮几个倒霉蛋。我心中非常沮丧,心想今天怎么这么晦气,白白丢了100元。
十天的罚单期限很快到了,我想起有人告诉我,若对罚单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加拿大警察大多很忙,一般没空出庭,这样你就算胜诉,可免去罚款。有哥儿们就是这样干的,占了小便宜。我想何不一试?
我填了上诉单,不久接到通知,安排在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一点钟出庭。到了那天,我衣冠楚楚地提前一小时到市交通法庭。虽是第一次打洋官司,告的又是洋警察,却觉得胜卷在握,因为我算定警察不会来。离开庭前15分钟,一阵咯咯响亮的高筒皮鞋声由远而近,将我从等待的遐想中惊醒。我算定不会来的两个“丧门克星”竟然准时来了,并且还煞是威风神气,各自手中都捧着一大叠黄页记录。我呆若木鸡,心想你两小子真是吃饱没事干!温哥华那么多贩毒、人蛇、盗窃的大案不去抓,跑来出哪门子庭哪!人证物证俱在,我还打什么官司哟。
广播响了,传我的号码出庭入席。我端坐在原告席上,两个“克星”则坐在左边被告席上。正前判决席上,正襟危坐着一位蛮威严的中年女法官。这种小型交通纠纷不用什么陪审团。法官台前除了些许应有的文件,就是一本静默无声的黑封皮圣经。法官按惯例问了我姓名、年龄、住址后,突然单刀直入,直截了当地问我:“你到底有没有开快车?”看着台前那本黑亮的圣经,我那时虽“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但心里还是有点虚。时间不容我犹豫,心一横,一个“No”字脱口而出。
“You are free,”法官说。完了吗?我迷迷糊糊地出了庭,嘀咕着这葫芦里卖什么药。一位秘书模样的小姐出来后,我赶紧拦住她。“你胜诉了,不用交100元了,”她说。我茫然了,加拿大的法庭这么容易赖帐,一分钟不到,不就是一个“No”字么!
事隔半年不到,在我每天上下班的过海桥下桥坡转弯处,我注意到又老有几个警察,故技重演,躲在路边用测速仪照。我不敢怠慢,每次倍加小心,战战兢兢地过这狮子口。有一天我还是被截住了,不由分说,同样是100元的罚单。我非常生气,这次我真的没开快车呀。故技重演,上诉呗。
一切照上次的程序办理,我又收到通知,约定一个月后某一天下午出庭辩护。我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怎么尽是我开快车出庭上诉呢?但这次我是真冤枉的,我安慰自己。为了避免遗忘,我还特意将出庭时间地点记在家里客厅醒目的大挂历上。有天晚上,我正高兴地吃晚饭,突然一惊,糟了,昨天下午我没出庭去说“No”。天哪,我忘了,忘得干干净净,忘得彻彻底底。
不几日,交通法庭来了书面正式通知,风水轮流转,这次竟是我缺席。我无可奈何,一文不差地交出100元。
“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言》19:21)我混过了人的裁决,却没有逃过信实的“按公义判断”(《箴言》30:19)。“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马可》5:26)
三次撞车
人的天性自私,喜欢占便宜,做不诚实的事。有次我的车停在大楼车库自己的车位上,车尾后档梁无缘无故被人撞离了车身。从相邻泊车位上黑人的大麭包车的撞痕判断,肯定是他的“杰作”。可那位黑兄不认帐,又没逮个正着,却也奈何他不得。
过了不久,我去Costco店买东西。出来时,天有点阴雨,停车场很滑。我买的东西很多,饮料、罐头、食品,满满一大车,很沉。我推着购物车向我的车位缓缓走去。不料,购物车突然控制不住,向下坡滑去,沿途叮哩光当,饮料麭包、罐头滚了一地。我竭尽全力拉住那个小怪物,最后还是刹不住。砰的一声撞在别人的车上,将后车灯撞坏了。我异常恼丧,不知所措。旁观的一位白人妇女过来对我说,你应该留下电话、住址,赔偿别人撞坏的车灯。我随口答到“Yes,I will。”(“我会”)待我将散落的东西收拾好,发现车主还没来,围观的几个人也走了。赔还是溜,我踌躇不决,心智混乱。最后想起了上次被“老黑”撞车的事,终于溜之大吉。
两星期以后,我发现自己右后车灯也被不偏不倚地撞坏——竟然是我太太去Costco同样地点买东西,倒车时自己撞在一辆大卡车的前轮上!太太来北美九年,八年的安全驾车老手,除了头一年出点小问题,从未出差错。
我一听,心里豁然明白。这正应验了圣经上的一句话:“心中背道的必满得自己的结果。”(《箴言》14:14)“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属耶和华,囊中一切法码都为他所定。”(《箴言》16:11)
作者现住加拿大温哥华,做财务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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