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鲁西西
2019年,我和男朋友在预备进入情侣关系时共同决定:结婚前要守贞——不发生婚前性行为。
有这样的共识,且彼此乐意坚持,不是出于一个贸然的、天真的、不合时宜或一时兴起的决定。虽然我们各自身体也能感受到对对方的向往,以及欲望马上得到满足的冲动,但因为我们都是基督徒,而“性”是出于上帝美好的创造,是婚后的一份礼物,所以我们选择顺服,选择守贞。
七嘴八舌的“好心人”
对此,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是关心我的姑姨:
“你男朋友来,晚上还不让他睡你家呀?”她近似调侃,“外头那么冷,狠心让他走啊。”
“我们商量好了,让他去朋友家过夜,没事的。”
“这样不好!”
亲戚的坚持让我感到尴尬,她搬出的一些理由也同样让我感到尴尬:她无外乎是要让我明白,男生喜欢留宿下来,作为女生,对这种增加亲密感的事不要这么固执,固步自封。
就连我亲妈都觉得婚前守贞是上个世纪的事,守贞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如果有一种说法谈到婚前守贞是必须的,不论是出于什么宗教信仰还是某个人,他们都会感到可笑,并认为这种行为毫无意义,只是盲从、过时和倒退。
我当时就想,男女间的亲密感只能透过身体接触才能建立吗?除此之外,彼此相爱的感情与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不才是我真正应该在婚前考量的吗?
从人际关系的角度讨论守贞好不好这个议题,我认为是无解的,因为每个人都会列出自己的看法,甚至很多看法我都可以同理,但这件事对我来说,压根儿就不只是一个文化或人性需求的议题,所以我无法就这些角度给这件事下判断。
我决定婚前守贞,是出于那位爱我并设立了婚姻的上帝。上帝对我在世界上的所作所为,拥有最终解释权,所以当我知道他认为婚前守贞是好的,我就乐意这样去做。我知道是上帝创造男女与婚姻;他创造婚姻的终极目的不只是一张结婚证,也不只是为了让人类传宗接代,而是要彰显他和他子民间契约之关系。
我选择婚前守贞不是出于强迫,而是心甘情愿地基于信仰——因为在乎和上帝保有亲密的爱的关系,我选择让他的话成为我人生的指导和方向盘:如果他说守贞是更好的,那我情愿这样去做,而且从婚姻的事实来看,婚前的守节对自己和另一半既是祝福,也是保护。
没有惧怕的爱情
我们在做守贞选择时,内心毫无惧怕。我想这才是真的自由,在真理中的爱让我们得自由。
有一次,我们几个单身人士出游,我男朋友开车,车上还有几个女生朋友。路上聊天的时候,我提到男朋友住在外州,我和他还没有结婚,他每次来纽约看我时,都是住在教会朋友的家。
这个分开过夜的事情对车上一个单身姐妹的冲击很大。她说她以前不相信如果一个女生拒绝一个男生在身体上的要求后,还能够保有这个男生的爱情,所以当她看到有这样的关系存在时,她感到震惊并开始思考自己的感情生活。
我百感交集!是啊,我们不是都渴望爱情吗?我们很多不是都相信女生要用身体上的亲密换取情感上的亲密吗?所以我们被各种欲望和世界的声音所操控。我们求,但仍不满足,是因为每一颗心都渴望得到别人完全的接纳。只是在惧怕里,我们怎能感到爱,感到被接纳呢?
活在上帝的爱里是能够在地上建立一份健康感情的基础。先让“上帝接纳和爱我”这句话落实在我们的生命里,再去建立自己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是更健康的秩序。而上帝这份看似“约束”的爱,反而让我在恋爱关系里更加自由。
面对守贞的挑战,男朋友说:“在信仰上帝之前,我是从一些当代电视剧作品里得出结论,认为两人需要同居一段时间,来磨合彼此的生活习惯,包括性的和谐程度。信了上帝以后,觉得两个人有共识是走入婚姻的最大前提,剩下的放心交托给上帝就行。”
守贞,没有让我们失去什么,反而让我们在交往上更感到轻松和自在,能让我们更好地学习彼此尊重和相爱。
基督徒的守贞和时代没有关系,甚至和恋爱本身都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上帝的话,我们顺服是出于爱上帝。如诗人所言:“我羡慕你的训词,求你使我在你的公义上生活。”(《诗篇》119:40)而上帝的恩典,能使我们在爱里得自由——在正确的爱的秩序里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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