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永成
我小时候居住的环境很拥挤,一家八口一张床(三层的床!),没有什么私人空间。一家人整天堆碰在一起,并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
那时,我家的大门很少上锁,周围邻居的门也常是打开的。我常跑到邻家去,邻家的孩子也随便跑到我家里。我家的生活,别人“有目共睹”;别人家里的情况,我们也“一目了然”。从来没有听过人说什么隐私权,大家都活得相当“坦白”,也相安无事。
在美国,个人主义泛滥成灾,隐私权就成了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绝对权益。小孩子进了房间,把门一关,父母亲都不能随便越雷池一步。我的家就是我统管的天地,别人不容干扰。没有我的许可,谁都不可以闯进我的家门。这看来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有一天晚上,我与妻一起去教会办公室,回到家已经差不多是十点钟。步出电梯就闻到一阵浓烈的味道。我们叽咕:不知谁家烧焦了东西?走到家门,妻忽然大叫:“是我们家!”她猛然想起,晚饭后她开了炉子要把那锅肉汤再煮一下,出门时竟然忘记关炉子!我们冲进厨房,看见厨房安然无恙,松了一口气!炉子已经关了,材料都成了黑炭末漂浮在水面。
明显有人进来过!幸好有人进来过!幸好有人“干犯”我们的隐私权!
我立刻打电话给大厦的管理员,才知道原来是我们楼下的一位住客闻到烧焦的味道,不厌其烦的逐楼去查看,发觉是我们家出了问题,于是报了警,惊动了消防人员,消防员从大厦管理员那里拿到我们家大门的钥匙……
消防局就在我家邻近,我们常埋怨消防车的警号太吵。如今我听到消防车的声音,就感谢主,我也感谢那些消防员。幸好他们常在周围。
前不久我还与妻讨论,是否应该把留在管理员那里的钥匙拿回来,因为总觉得钥匙放在别人手里不太安全,隐私权好像没有什么保障。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隐私权并不是绝对必须,过份的保护隐私权,过份的强调自我权益,可能会带来灾难。
有人认为个人的生活与别人没有关系,各人办各人的事,吃各人的饭,做各人的梦……实际上,我们是彼此关连,互相影响。我家若失火,难免殃及邻居;邻居若“不管闲事”,不想办法替我关掉炉子,我可能不单烧了房子,还会惹来一箩筐的麻烦。
固然我还是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但我想以后我该注意的,不是更多去保护自我的权益,乃是更多开放自己去接纳别人,更多去关心别人的需要。
《圣经》说:“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希伯来书10:24)
主耶稣基督来到这世界,并没有为自己谋求什么,也没有为自己保留什么。祂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承受了羞辱和痛苦。祂的衣服被脱光,毫无隐私;祂的生命被剥夺,毫无保留。在最后晚餐的时候,祂拿起饼来,祝谢了就擘开,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擘开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
在这记念主耶稣降生的日子,你愿意将保管自己隐私权的钥匙全交给祂吗?
作者现为夏威夷檀香山华人信义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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