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不是从亚当的脚造出来,一生作他的奴隶;她也不是从他的头造出来,一生辖制他,而是从他的肋旁出来,一生作他的伴侣。(彼得.伦巴都)
文/奥斯本
《创世记》告诉我们,神照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按希腊的神话,宙斯最早造出来的,是一个没有性别的人,后来他在愤怒之下,把人砍开,成为男人与女人。因此他们认为人分男女,是一种不完全的景况,是人的能力被削弱的结果,因为两性向不同的方向拉扯发展。《创世记》反对这种看法,认为男人与女人均是神当初创造的旨意,是神立意把我们造成有性别的人,性别是必须的,也是神形像的一部分。
基督徒大都承认神自己是没有性别的,性别只属于祂创造的生物。圣经描述神时,却是常用男性(如父、牧人、君王)和女性(母亲、母鸡)等意象;换句话说,男性或女性都有责任反映出神的形像。《圣经》清楚地指出神是按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因此单单男性不足以完全反映出神在人身上的形像,必须男女合作才能较全面地反映出来。
神是要男人与女人平等地活在祂创造的世界,我们就要在合作的生命上,显出祂的印记来。不同的性别怎样才能活出祂的印记呢?
身为男或女的生活
我们的性别显出我们是人,不是野兽;当然,动物与人一样,都是有雄性和雌性的生理分别,但人的性别却渗透我们性格的每一角落,它影响着我们的天性、心理和身分感。研究人的科学家告诉我们,人性别的成形是非常复杂的,部分自然是由生理结构而来,部分也是出于上一代对我们的期望,基督教思想都能认同这些观点。从一个角度而言,我们的性别是天生的,是一种赐予;从另一角度而言,性别感也是一个旅程,是慢慢发现要怎样才能活出一个真正的女人或男人的过程。每一个人都应知道神本意要他怎样活。这是一种召命,而人怎样回应这召命,跟他或她的背景和性格、社会和文化是很有关系的。
也许有些基督徒认为,人身体的分别,正足以表明他(她)们心理与灵性的分别,《圣经》可没这样明文说。圣经只肯定,无论是男是女,都是神的好创造,性别是神赐下的,也是人可以和应该享受的。《旧约》的《雅歌》正说明这种没有罪咎感或羞耻感的两性之爱。它反映的,也是亚当夏娃在伊甸园的情景,他们“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
有些基督徒强调,人的性别是用来生养儿女的,这当然是其中一个目的,却不见得是唯一的目的;而另一个很可能是最基本的目的,就是使男人和女人能活在一种健康的关系里面。
活在关系里
神本身是个有个体、也是重视关系的神,祂要人也活在关系中,这正是祂为男人和女人定下的旨意。祂不希望亚当孤独地生活;人若不是彼此倚靠来生活,他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关系是依赖自献的爱,互助互补的特性,互相尊重、接纳及长进来维持的;这些都是婚姻关系所代表的感情,却不是说只有婚姻关系才能拥有这些特质。无论怎样,基督徒相信性的吸引也是婚姻关系重要的一环。
二人关系的基础就是彼此为伴;神要亚当夏娃彼此作伴侣。耶稣要男人和女人在宣教上成为伙伴,而最早把福音传开的,也是男女合作同工的伙伴。
当一性受到另一性的压迫时,人性就蒙上污点。人离开神的其中一个后果,就是二性引起冲突;但在耶稣基督内,男人与女人的潜能和形像都是可以重建的,以致人能恢复神的形像。保罗说:“并不分……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这真可说是人性的大宪章呢。
本文摘自《当代信仰手册》中,June Osborne的一篇短文,杨牧谷编译,校园书房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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