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与忏悔

行贿与忏悔—-文/姒玉明


进庙烧香为行贿?

中国改革开放的春风不仅吹亮了都市的灯火,也吹旺了寺庙的香火。多年来,四川峨眉山总有成群结队的善男信女去庙里磕头烧香,不分时节、不舍昼夜。络绎不绝的香客使曾经“门前冷落鞍马稀”的旅店忽然间应接不暇,每年的财政收入就像开放以後的离婚率一样只升不降。但一位在山上宾馆工作的亲戚却对我说∶“庙子赚钱的速度才真正叫人羡慕哪!”

中国人常说“无事不登三宝殿”,虽然进庙的人不一定都是来磕头烧香的,但有相当一部分人还是有求而来,希望得到平安、健康、福气、财富,或者希望消灾免难。当人们确信“世路难行钱做马”的潜规则可以在人间大行其道时,就会毫不怀疑它也能在寺庙、佛门内通行无阻。於是,那些在寺庙里被世人供奉,代表著包容、觉悟、慈悲、福德、智慧的菩萨、佛陀,本是宣导人们弃恶扬善的大觉悟者或宗教先哲,无形当中却成为替某些人办私事的差役。因此,即使是当事人也不得不承认,人们在寺庙里行朝圣、拜佛之名,其实就是在行贿赂之实。

所以,当这位亲戚问我基督徒去教堂也交钱的目的是什麽时,我告诉他∶“我们去教堂,不是行贿,而是去忏悔。”他反问我∶“什麽是忏悔,忏悔什麽?”我随口说∶“忏悔就是坦白,在上帝面前坦白你干过的坏事,比如说行贿、受贿。”他听後,笑著对我说∶“坦白从宽,新疆搬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他的调侃虽令我忍俊不禁,但什麽是忏悔和忏悔什麽这个问题一直令我思索至今。

忏悔也有投机心!

根据《新华字典》的解释,忏是印度梵文“忏摩”的简称,悔是中文的“後悔”或“悔过”。“忏悔”指的是对曾经做过的错事表示後悔、内疚、自责,并愿意改过自新,求得容忍和宽恕。

可是,为什麽去教堂不是为行贿而是忏悔?如果真的是忏悔,那引导人们忏悔的力量又是什麽呢?难道,因为在感情伦理上欠了良心债,或者因为触犯法律,慑於“恶有恶报”的古训,继而因惧怕和衡量利害得失,就到上帝面前认错,以求取暂时的内心安宁,这种做法就没有投机的目的和动机吗?这与去寺庙行贿的差别又在哪里呢?不可否认,如果忏悔是因外来的威慑和压力,忏悔的人未必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恶,他虽有忏悔的行动,但在心灵深处却难以有认罪悔改的意识。

那麽,人要怎样才能从内心产生忏悔意识,主动地认识和洞悉罪恶的实质呢?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生活在罪恶之中时,他怎样才能知道义和善呢?这就好像是在问,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光、一直住在黑暗里的人,怎样才能知道光明为何物一样。

想要让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主动寻找光明、认识光,显然是不可能的事,除非光能够主动进到黑暗里来。的确,有一天,光主动来到世间,显明给人看,让人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生活在黑暗里,并邀请每个人脱离黑暗,进入光明。然而,一直沉沦在罪恶中的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参《约翰福音》3∶19),有的甚至不加思索地拒绝、排斥。

但是,光知道身在黑暗里的人不接受光,是因为他们的骄傲、狭隘和叛逆。为开世人的心与眼,他并不行使权柄来威慑、恐吓,迫使他们就范,反而取了奴仆的形象,语重心长地告诉人类∶“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参《约翰福音》8∶12)

认识真光要谦卑!

在黑暗中的人认识真光的条件是要谦卑,但那不是粉饰在脸上的怯懦、沮丧,也非漂浮在言语里的虚情假意。上帝要的谦卑是一种心灵的震动和共鸣,他要人能欣然接受一个无学位、无职位,但能够爱仇敌、甘愿承担世人的罪而钉十字架的木匠为自己的救主。这时,那生命的光才能进到人心里,照亮瞎眼的人,带他远离黑暗。

4世纪的哲人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坦诚地说∶“我以为自己什麽都懂,大摇大摆地走开,却没有在救赎主基督里寻求你的道路,我的学问(expertise)成了我的消亡(demise)。我开始装成表面上满有智慧的样子,忘了我内里的真相,毫无悔意。我有了新的知识,变得自高自大。但那以耶稣基督的谦卑做基础的爱心去了哪里?┅┅等到我在你的话语中谦卑下来,我的创伤得到你手指的抚慰和医治,我才能清楚看见什麽是假装,什麽是真正的忏悔;才能分辨出哪些人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却不知道怎样走,哪些人不但知道走向蒙福之地的道路,并且到达那里,生活在其中。”可见,曾在黑暗里的人被上帝的大能拯救以後,心灵得以苏醒,视觉变得敏锐。当他看见世上的光时,才知道自己的渺小、有限、亏欠,从而赞叹上帝的伟大、全能、完美。这样毫无隐讳与矫饰的坦白、自我揭露便是奥古斯丁的忏悔。但这种忏悔显然不是因为看到自己的原罪就一味地自责和哀哭,更多的倒是无限的感恩和赞美,因为上帝的慈爱和耶稣的拯救使他能够出黑暗入光明,挣脱罪恶的捆绑,成为一个行公义,好怜悯,有自由精神和灵魂的人。

感谢上帝赐我恩典,让我知道,那创造天地万物的至尊至贵者不会缺乏香油和银子,更不会成为受造之物随意使唤的差役。曾经迷路、今被寻回的我,平静安稳地栖在耶和华的圣殿中,寻求他的公义和谦卑,祈求他除去我一切的肤浅无识和高傲自大,存温柔的心领受他的道,就是那能救我们灵魂的真理。

注1.“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中共国家的刑事政策,也是中国司法活动的重要指导原则。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坦白以後常常得不到从宽处理,反而招致更严重的惩罚,因此用“(去)新疆搬砖(修桥、铺路、盖房)”来讽刺。另一方面,由於抗拒,法庭拿不到证据,有时反而会从轻发落,所以用“回家过年”来形容。

注2.摘自《爱的颂歌——奥古斯丁忏悔录》,英译Sherwood E. Wirt,中译林牧野、汤新枚。海天书楼,2004年7月初版。第7章20节,略有修改。

作者峨眉人氏,客居费城。

本文选自《海外校园》117期

《“行贿与忏悔”》 有 1 条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