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唐理明弟兄〈与陈文豪先生商榷 ——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

响应唐理明弟兄〈与陈文豪先生商榷 ——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陈文豪

首先很感谢唐弟兄的文章,在此我分开几点来回应。

由于篇幅所限和字数限制,本人之前的文章没有题及托勒密等人的贡献。我十分认同唐弟兄的看法,其实科学历史已经告诉我们宗教对科学是可以有贡献的,正如唐弟兄所举牛顿的例子。所以,我没有中了所谓「科学与宗教有冲突」等的宣传技俩,也没有对科学历史有偏见,我在文章的下半部也有提及牛顿基于宗教对科学所作的贡献。本文的上半部只是勾起一个背景前题,并非我的结论,请唐弟兄先等待看完本人的下半部可再作进一步讨论。

有关对进化论和智设论的偏见,我有需要略作补充。首先,我不是片面地了解进化论。我曾阅读过很多反对进化论的书籍,对当中的论点十分熟悉。我自少也是持反对进化论的观点,并与不同的人进行辩论。近年我开始阅读更多有关进化论的新结果,我开始对进化论改观,现在我不是完全接受进化论,但我认为进化论有很多地方是正确的,详情不在此讨论了。至于智设论,我也是智设论的拥护者之一,Meyer六百多页的大作我也一字不漏读完,只是没有引用而已。此外,在香港将会有一本有关智设论的著作,我也有份参与。但请唐弟兄明白智设论有很多不同的版本,例如比希所关注的是不可还原的复杂性,Stephen Meyer关注的是第一生命和DNA的信息问题,我关注的是宇宙微调的问题(在本文的下半部详述)。广义来说,这都算智设论,但在生物学方面的智设论,则主要是比希所关注的。这里我有少许评论智设论,但这些评论是从科学界的角度出发不代表我完全赞成。事实上,文章的引言部分大多引述一些背景让读者参考,但不一定反映出撰文者的立场。若然令唐弟兄误解了本文的内容,我仅此致歉。

就智设论和科学创造论的问题,我当然了解智设论和科学创造论有根本性的分别,但它们被提出来其中一个目的(不是唯一目的)是希望在学校里与进化论一样被教授,这点是差不多的。由于政教分离原则,智设论必须要属于科学(也是多佛案的重点),才能走进学校教授,故此所有的智设论者都在拥护其科学地位,这点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一个理论是真还是假,比起其是否科学更为重要,他们维护智设论的科学性质目的在于淡化其宗教性质而走进学校里,成功的机会不大,因为如我在文中所说,科学家是不会接受的。这是我文章上半部的主要内容,但我要澄清,我不是反对智设论是科学,我也认为智设论有科学元素,而且科学很难被定义,故此我在文中提出科学具有主观性质,包括范式转移和划界论等,希望指出我们无法客观证明智设论是否科学,一样理论是否科学只在于科学家是否认为这是科学,这是现代科学社会学(Science Studies)的结论。再者它是否科学我认为不重要,最紧要是它是否真实,正如宗教不是科学,但宗教是真实的。如果唐弟兄仔细看我的文章,我已指出是科学界刻意将智设论剔走,而不是它是否属科学的问题。

至于唐弟兄引述Meyer有关Junk DNA的问题,我同意这是值得探讨的,但要紧记,证明所谓的Junk DNA有用,不等如智设论成立,这两者没有逻辑关系。此外,我对于Meyer有关DNA的讨论是相当认同的。故此,我重申我不是反对广义的智设论的

对于唐弟兄没有听过「这理论只是在进化论的缺失中钻空位」这句,我有两点回应。第一,请唐弟兄看清楚本文的上文下理,我节录了整段如下:

普遍的科学家都不会视智能设计论为科学理论,主流的意见都认为它属于伪科学理论,同时也超出了自然科学的领域。首先,普遍科学界认为它没有被证伪的能力(没有预测的能力),只有解释能力,因为这理论只是在进化论的缺失中钻空位,一旦这缺失被填补,他们仍可以找到进化论另一些缺失来作出解释,故此智能设计论不可能被证伪。」

我这里所说的是代表「普遍的科学家」说话,并不等同我接受这种看法,这只是「主流的意见」。我相信唐弟兄都明白主流的不一定对,而智设论肯定不是主流的理论。第二,唐弟兄没有听过这句说话,我建议唐弟兄可读Francis Collins所写的”The Language of God”,当中Collins便认为智设论是”When Science needs Divine help”,这句说话与我代表科学界所说的意义是一样的。当然,Collins是不接受智设论的。

有关多佛案的讨论,我不愿评论,因为这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多佛案讨论的是智设论是否科学,但正如我以上所说,智设论是否科学根本不重要,而且如我所说,科学界集体将智设论剔走,这不是法官对与错的问题,是科学界本身自我划界的问题。

唐弟兄认为我中了坊间的谣言,认为智设论者说谎。我没有听过这些谣言,我生长于香港,坊间基督教群体拥护的是科学创造论和智设论,并没有什么谣言。只是我觉得智设论者应该告诉大众,我们相信的是上帝。正如我撰文拥护智设论,我必定公开申明我是相信上帝创造的。有些智设论者对此避重就轻,甚至说不排除是外星人设计等,这不是传媒是否炒作的问题,而是智设论者自己造成这种误会的产生。

无论如何,多谢唐弟兄的分享与讨论,望将来有机会再一同讨论。

 

编者注:这是陈文豪先生对唐理明先生与陈文豪先生商榷——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回馈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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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

2与陈文豪先生商榷  ——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

3《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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