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升华与超越

 

中国知识份子对基督教信仰往往疑虑重重,认为宗教信仰是迷信,基督教与中国现实社会不相合。

 

 

 

文/李灵

 

 

 

本刊上一期(28期20页)已刊登来自上海的李灵,访问滕近辉牧师,讨论《基督信仰真谛》。本期继续刊登第二、三部分。

 

 

第二部分:基督教信仰和中国传统文化

 

李:影响中国知识分子接受基督教的原因,除了半个世纪的意识形态灌输和社会现实环境的熏染之外,还有传统文化的因素。一般认为,中国文化是无神文化。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一整套自己的文化价值系统,接受基督信仰似乎会导致一种文化失落感。中国知识分子一般都很热爱自己的祖国、热爱自己的文化传统,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难道爱国就不能爱神吗?我们绝大多数弟兄姐妹都是既爱国又爱神的。滕牧师,您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位。您觉得中国文化是一个没有宗教传统的无神文化吗?

 

滕:许多研究中国文化的学者已经否定了中国文化没有宗教传统的说法。他们注意到:早在夏、商、周三代,中国人已经有了一神教的信仰,他们把神称作“上帝”。所以,上帝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存在于中国人的心中了。只是到了周代后期,这种信仰逐渐为民间多神教、精灵教所取代。这个过程可以说是宗教的堕落。在上古时期,中国人凡事都祈求上帝的旨意,遵循上帝的旨意。尤其是像更换君王这样的大事,人们更是认真而又恒切地祷告,祈求上帝的旨意,以便能推举出一位有德者来掌管天下。这显然是超越家天下的制度、观念和做法的。虽然这种观念后来渐渐在人们心里淡化了,但仍然还保留在传统的文化意识中。我想,这正是中国人接受基督信仰的一个有利因素。

 

李:那么在对知识分子影响更大的儒家传统当中有没有这样的有利因素呢?

 

滕:同样也有。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和孟子学说的核心就是要努力把人性恢复到原有的善,发挥人原有的善,努力维持这个善。对比基督教,你就能发现基督身上就有完全的孔孟的理想。许多中国人信了基督教后发现,基督信仰对于上古中国人的信仰,对于孔孟之道的伦理观念可以起到一个增补的作用-增其没有,补其不足。怎么补法?我的体会就是在耶稣基督的登山宝训之中(见《马太福音》五、六、七章)。

孔孟开创的儒家传统讲人道,不讲天道。故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人死后会怎样不用管它,注意力放在现世人生上面。基督在登山宝训中给了我们很好的人道知识指导,也把天道告诉我们:“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五章四十八节)这“完全”就是德性精神的完美。就是说,你们要在道德精神上完美得像天父一样,这就把天道观念带进了你的观念,这是信仰对伦理观念的重要补充。孔孟不讲来生,但来生是人性深处的永恒感的必然结论。所以,在人性中去掉永恒感,人性就不完全,人生的意义就有了缺陷。耶稣基督讲今生,又讲来生,把人生意义的范畴扩大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孔孟教导人靠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善性、自己的追求至圣。但耶稣基督把人力和天力结合起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己力加天力:除了自己善的本性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之外,还需要加上从对信仰上帝而来的力量和作用。这是超自然的力量和永不会枯竭的能源。由此,人生的道德力更强了,人生的精神范畴扩大了。这里有三个很重要的范畴:人道加天道;今生加来生;己力加他力。

 

李:人确实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至善、至圣,实现人生的超越。就像鲁迅先生曾经描述的那样:人不可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因为人的有限、人性中的缺陷、堕落的倾向是客观存在的。中国人往往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中国知识分子面对传统文化近代以降日渐见肘的状况,不是像您刚才说的那样用基督信仰来进行“增补”,而是继续在“人”上面下功夫。可以说新儒家就是这种工夫的产物。新儒家之“新”,简单地说,就是把传统儒家的“性”概念完全过渡到“心”的范畴,并对其道德心进行“本体的体悟”,把“心”当作一个哲学本体论的范畴,从而在这个范畴上重建传统的儒家伦理体系。虽然冠之以“新”,但仍然没有离开“以人为本”这个地基。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思想对于经过唯物主义哲学的洗礼的中国当代知识分子仍然具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影响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人们在“人道”和“天道”(神道)的对立中往往认为:基督教所宣扬的“天道”是否定人的;惟有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才充分肯定人。滕牧师,您认为是这样吗?

 

滕:传统儒家和新儒家这两种思想体系都具有很崇高的价值,中国知识分子推崇这两种思想也无可非议。但是,因此而产生一种自满的心理和排斥基督教的心态,并且把人道和天道对立起来,就显得过于轻率。

人本主义确实一直是中国接受福音的很强的阻力。我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基督教也讲人本主义,即“Christian Humanism”。中国的人本主义和世界上其它各种各样的人本主义的共同特点,就是都把人原来的本性抬高,一直抬高到宣布“人是最高最完美的存在”。因此,人不需要改变,只要抬高就行了。基督教的人本主义与此不同。它先把人的弱点、缺点、错误以及种种丑恶的因素和现实中不可否认的“犯罪”因素都指出,要人悔改,恢复神起初造人时人的崇高地位。圣经告诉我们,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人是天父的儿女。神造人之初,为的是要人在宇宙中做王,神赋予人极高的价值。只是因为人的罪--背离神,才被逐出伊甸园,降在世上。耶稣基督为救人脱离罪恶,降世为人,以自己的血洗人的罪,为的是希望人藉着对他的信,恢复人与神的关系,重新获取上帝造人之初曾赋予人的至尊地位。与其它人本主义不同,基督教人本主义是对人先否定,再肯定。由于人罪是普遍的客观存在,所以这种人本主义也就更具现实性。一般的人本主义听起来很舒服,但是由于它对人的不实际的肯定,所以对人的抬高只能永远陷于乌托邦的幻想之中。

这样的人本主义,加上唯物主义,加上进化论和科学万能论在近代一起涌进中国,严重地阻碍了知识分子接受基督信仰。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唯物论和其它所有的哲学一样,只是百家中的一家,根本不是绝对真理;进化论自从问世以来就不断地受到挑战,一直面临被科学界否认的危机。科学也不是万能的。1992年《时代杂志》推出一本书,其中收集了四十位当今第一流的科学家写的论文,围绕着三个主题:宇宙、上帝、生命。绝大多数科学家,包括23位诺贝尔奖得主在内,都相信上帝创造的观念。这很值得我们深思。我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学问高深的大陆学者能够冲破罪恶的阻拦,脱颖而出接受基督教信仰,这是可喜可贺的事。

 

 

第三部分:基督教信仰与中国现实社会

 

李:现在我们从个人的思想、民族的文化层面回到现实的社会层面上来,基督教对中国的社会发展究竟有什么积极的作用?这个问题不仅大多数知识分子关心,而且一些政府要员也常常会从这个层面来看待、评估基督教。1988年美国著名布道家葛培理访问中国大陆,有一位陪同前往的老先生告诉我,当李鹏在人民大会堂一见到葛培理时,第一句话就问道:我们中国正在进行现代化经济建设,请问基督教对我们现代化经济建设有什么帮助?

这显然是个挑战,但也反映了相当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和上层人物对基督教的评估立场。虽然有些人可能不这么直接了当地用政治语言来表达这样的问题,但是基督教对中国社会的现在和将来究竟会有什么积极意义,确实是相当一部分人所关心的。

滕牧师,您其实在前面已经从个人的人生提升、从传统文化的增补两方面谈到了基督教信仰的积极意义,现在能否请您再从社会层面上谈谈您的看法。

 

滕:刚才我已经在历史的证据部分谈到了一些著名的历史学家从人类的思想史、文明史的研究中对耶稣基督,以及随之而来的基督教作了充分的肯定和极高的评价。整个西方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基督教对社会的进步作用是无可非议的。当然,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但是,这些相异之处丝毫影响不了基督教将对中国社会也产生积极的作用。就目前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基督教信仰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

第一,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确立人的社会尊严。

中国社会目前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经济发展很快,社会道德风气却不如人意。这跟长期的唯物主义的思想教育有关。唯物主义把一切都推到物质方面,除了物质就没有其它因素来决定人的思想行为,人的道德。基督教信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认为上帝把道德律放在人的心里,使人有是非感、正义感,有对善的追求。

 

李:有人说,中国人只有羞耻感,没有内疚感。这可能与缺少对上帝的信仰有关。我们做错了事,甚至犯了罪,不怕被上帝知道,只怕被人知道。被人知道了,颜面无光,感到羞耻。尤其是知识分子,当众出丑,羞愧难当。但若无人知道也就过去了。如果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恐怕就不会那么容易过去,因为人不知神知。这时就会有内疚感。这会大大强化我们道德的自我约束力。其实西方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没有上帝的干预,社会道德就无法维持。尼采指挥疯子查拉图斯特拉“杀死”上帝之后,突然惊恐起来:上帝死了,我们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是啊,没有了上帝的管束,人人可以任意妄为,这样的社会谁不为之深感惊恐呢!

 

滕:确实如此。圣经中说: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神的形象代表神性,就是说人性之中有神性。这是人性的尊严。人遵循上帝的道德律是出于维护上帝赋予人的尊严。维护自己的尊严是人的“先天”职责,义不容辞。这就与遵循由某个人、某个团体、某个政党、政府制订的道德规范不同,前者是主动的、自觉的,是维护自己尊严所至;而后者就不那么主动,会左顾右盼,会担心吃亏,没有尊严感。

 

李:这点我们经过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的大陆同胞一定感触良多。

 

滕:所以,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依靠一个超然的存在提供的道德律,人们才能够自约。这种自约的力量不是因为物质的作用,不是因为某种权力,或者自己的思想意念,而是超然的力量作用于人之后,使人能够发自内心地对自己进行约束。由于这样的道德律不是外加的,而是内在的,人就可以在任何处境中都自觉地以这样的道德律去行事为人,从事包括商业行为在内的一切活动。诸如,合同、契约,等等,都必须在这样的道德律约束之下进行。而这恰恰是任何真正进步、真正美好的社会所不可或缺的。

第二,推动社会从人治走向法治。有了上帝所赋予的内在道德律,就可以发挥法治的作用。近代法学大师孟德斯鸠在《法制论》的开始就提到:因为上帝把道德律放在人的内心,所以人就可以按照这个内在的道德律来发挥法制的作用。很明显,法制建设必须建立在基督信仰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众所周知,从人治走向法治是当代中国人面临的最紧要的任务,是社会走向民主的基石。

第三,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上帝创造人是要人管理整个大自然。神赋予人很大的潜能、很高的智慧来从事这样的管理。“人是万物的灵长”,人对大自然的关系是治理者、保护者。应该把这样的观念作为科学的基础:人是透过神所赋予的智慧来发展科学的。人在科学方面的成就,也如圣经所说,是神的计划。神要人借着智慧发展科学来管理大自然。科学的条件是造物主运用他的自然律来维系大自然。这是科学的基础。说到底,科学是思想神的思想,运用神所赋予的智慧治理大自然。这是神对人的旨意。只有在这样的宇宙观指导下才能产生科学。

 

李:回头看看,滕牧师,您的谈话涉及了许多方面,而且很系统。我深信,许多读者一定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受益匪浅。

 

采访者来自上海,复旦大学哲学系毕业,曾任北京社科院研究员及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访问学者,现于纽约读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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