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屈原和 “灵修”有什么关系 ? / 安然

文 / 安然

屈原笔下的“灵修”

在现代国人普遍的思维和理解中,“灵修”这个词带有宗教色彩,是和某种具体宗教、某种形式的修行联系在一起。

但我们翻开1979年由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由商务印书馆编纂的《词海(中册)》,在“灵修”一词的条目中,清楚地印着:“《离骚》‘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灵侑)之故也。’灵修,指楚怀王。据王逸注:‘灵,神也;修,远也。能神明远见者,君德也,故以喻君。’”

《离骚》的作者,是屈原(约公元前340-278年)。这句 “指九天以为正兮,夫唯灵修(灵侑)之故也”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上指苍天请它给我作证,一切都是为了君王的缘故。”

《九歌·山鬼》中也有着同样的描写:“留灵修兮憺忘归,岁即晏兮孰华予?”

因此,屈原笔下的“灵修”,是他要报效忠于君王——楚怀王。

从屈原笔下的“灵修”,到目前现代国人理解的“灵修”,此词意的变化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国因战败、被迫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这一年也被众多的史学家认为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1843年,中英签署《虎门条约》。此条约给予英国进出口货物关税优惠;英国在中国拥有治外法权;允许英国军舰在5个通商口岸停留;并给予英国最惠国待遇——以后其他国家在中国得到的任何权益,英国都可以同样享有。

继英国之后,美国和法国向满清政府要求得到同样的待遇。中美于1844年签署《望厦条约》,其中明确规定美国获得治外法权和最惠国待遇。美国有权在5个通商口岸开设教堂和医院,等等。

由此,满清王朝的门终于被打开,西方传教士纷纷进入中国,带来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冲突;也在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中产生巨变。这必然会延伸到文字领域,为表达新思想和新观念,将旧词赋予新的含义或组合,甚至创造新词汇,大大丰富和扩展了汉语原来的含义及表现力。

为拯救国人的灵魂,使古老的民族听到福音,西方宣教士们在上帝的呼召下,前仆后继,许多人将生命奉献在中华大地上,成为带来灵魂归主的“一粒麦子”。

我们从1877年3月内地会戴德生主编的杂志《亿万华民》的“中国为基督”专栏中,可以了解当时宣教的相关记载。宣教士们在浙江、陕西、河南数省,不辞辛苦地传扬福音,开荒建立教会和聚会点。[1]

内地会戴德生主编的杂志《亿万华民》/ 来源网络

后人们这样评价他们的工作:

● “在19世纪末中国内地的宣教路上,不仅有崇山峻岭急流险滩组成的天险,还有庙宇祠堂所代表的民间信仰,包揽词讼的天主教神甫,固守遗传的天主教教徒,企图狐假虎威的假慕道友,狡黠粗俗的车夫,猖狂的乡间盗贼等盘根错节的重重困难……而当年支持着他们不惜代价发出旷野之声的,正是‘惟有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的信念。”[2]

对于建立基督信仰和传播福音而言,翻译中文《圣经》何等重要,当年来华的西方传教士们,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圣经》以及属灵经典书籍的翻译,必须以中文作为语言桥梁。因此,“上帝”、“救赎”、“恩典”、“义”这些数千年前就存在的古老的中国汉语词汇,被重新赋予新的定义之后再被广泛应用,其中也包括“灵修”。

从浅显到深入

那么,“灵修”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从基督信仰的层面被普遍使用呢?在中国教会的历史资料中,可以查找到两份报表,我们据此可以推测“灵修”一词的普及过程。

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的罗伟虹主编的《中国基督教(新教)史》中,可以看到两份统计表格。第一份统计报表记载了1810年到1875年,中国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在中国所出版发行的文字出版物的种类和数据;第二份统计报表是1918年某基督教文字机构,统计了当时出版物的种类和数目。(图表附后)

从这两份统计报表,可观察到基督信仰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变化:接受基督信仰的人数从少变多;文化出版物从早期的浅显到逐步深入,其种类则从早期的大类区分到种类越来越细致。

从1810年到1875年的基督教新教士在华出版物统计中,可以看到有9种当时发行的出版物进入统计目录,从第4种至第9种中:人物传记、要道问答、赞美诗歌、期刊和传福音单张。这些内容的出版物应当是为了满足当时教会创建初期的需要,但是内容和分类都略显简单。

第二张报表的统计分类已经较为细致,其中“灵修”大类已在此次统计中占一席之地,其数量仅次于圣经出版物。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大约1875年至1918年之间,因着福音的传播,教会不断地建立,“灵修”一词已被应用到基督徒信仰生活的层面;针对基督徒灵性成长需要的有关内容,已经被赋予全新的词义。

“灵修”一词不问来源,仅仅是从字面的词意来理解,我们可以说“灵”表达了人具有灵性,是有灵的活人(参《创世记》2:7),当我们在基督里重生之后,可以与上帝重新建立位格性的交往;“修”表达了我们属灵的性情和品格,是在信主后需要依靠圣灵,持续改变和修正的。虽然仅从中文字面的意义还不能将灵修定义得十分准确,但已经大致表达了灵修所包含的基本意义。(编注)

结  语

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和使用,“灵修”一词旧的含义中指向君王的词意,已渐渐湮灭,少有人知;而新的词意却从基督教的专属名词被借用而扩大了使用范围,成为指向某种所谓灵性修炼的宗教名词。这是否侧面印证了基督信仰传入中国后,已潜移默化地对中国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呢?

附图1:基督新教传教士在华出版物统计

附图2:1918年中华续行委办会之基督教文字委员部基督教图书索引

注:

[1]“China for Christ”China’Millions, British Edition, March 1877.

[2]亦文,《宣教路上的高山和低谷》,《教会》,2014年3月号。

编注:

西方“灵修”概念的发展,在屈原时代已经相当清晰并一脉相承。根据已故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张宪的论文,在古希罗传统中,“灵修”是指“通过沉思,一方面探寻世界的本质,一方面认识人之自身;而最终更为重要的事情是认识神。”

之后,“古希罗圣哲从理论上争论了老半天的智慧美德,现在则通过神子耶稣基督明白无误地启示出来。”到中世纪,灵修是指在“默想人的罪”以及“与基督亲密的对话中”,“效法基督……领悟基督的受难和复活。最后……引导人在‘一切事物中’找寻神的踪迹。”

全文见《古希腊罗马哲学中的灵修和基督教哲学特质》,《中西视野下的实践哲学与文化哲学全国外国哲学学术研讨会交流材料》,(2004-06,中西视野下的实践哲学与文化哲学全国外国哲学学术研讨会),75-82。

此外,李耀全博士对灵修有如下的定义:“基督教的灵修神学(Christian Spirituality)是基督徒属灵生命的成长,即每个信徒在主里及在圣灵的能力下所活出的生命。这生命透过属灵的操练,开放自己接受神的爱和他无限的能力,使信徒能得着圣灵的塑造与坚固,做一个身心灵健全的属灵人,天天过着爱神、爱人如己的生活。”—李耀全,《属灵操练与生命关怀》(香港:明风出版,第三版,2005年12月),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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