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0日,中国的“关天茶舍”论坛上,发表了于哥《美国的本质》一文。这篇文章旨在分析美国的文化环境和理念,以及它如何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此文刊登后,在国内引起热烈的讨论。本文只介绍该文中讨论美国为基督教立国的观点,省略了文中主要外交上的立论。(笔者按:以下皆为《美国的本质》一文的观点。)
文/临风
要了解美国的文化、社会、政治、外交,就必须了解美国的主流宗教,即教基督新教,尤其要了解清教徒的思想。美国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新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新教的信念。
一、表面世俗,实质宗教
所谓的世俗化,是指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民众的心理上,已经摆脱了宗教影响或束缚的状态。其主要表现为:
1)政治与宗教的分离。
2)公民绝对的信仰自由。
3)社会生活不受宗教戒律的束缚。
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的原则,其实起源于耶稣时代的原始基督教教义,成形于近代基督教新教的教义。是故,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虽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世俗化国家的特征,实际却是来于基督教的宗教改革。
政教分离、信仰自由,以及生活的奢侈和对物质的追求等等,使得一般人都认为:美国是一个极端世俗化的社会,美国文化的主流是世俗主义、现世享乐主义,真正的宗教信仰在美国已经衰落。
但实质上,美国是一个非常宗教化的国家,基督新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国民心理上,起着主导性的作用。
美国社会的道德伦理,就是基督教伦理。法国著名作家政治家托克维尔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象美国那样,保持着基督教对人心灵如此巨大的影响。此外,也没有哪个国家能象美国那样,能证明基督的效用和符合人性。这个国家,是世界上最开明和最自由的国度。”
美国学者桑多斯在《法的政府》一书中说:“独立宣言所表达的美国精神,发端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的宗教大觉醒(Great Awakening)运动。”
马斯登也说:“十八世纪的宗教伟大复兴运动,为清教徒和民主革命之间,提供了桥梁。”
美国是由清教徒开始的。清教徒特别强调选民意识和使命感,并强调基督徒对社会的改造作用。清教徒的思想,基本上继承了加尔文宗的教义,认为基督徒是被上帝拣选来荣耀上帝和光照世人的,有责任对社会进行改良。
在这之上,清教徒又接受了后千禧主义思想,就是基督徒应该改造社会,改造世界,建立基督的千禧王国,以迎接基督的再临。这是美国人天命意识的主要源流。
美国的《独立宣言》,深受基督新教思想的影响。美国的建国之父,把建国的合法性依据,全部诉诸于上帝,诉诸于基督新教中的“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以及“政府为民”的思想。近代的人权、自由、民主等思想,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教宗教改革和以后形成的新教教义,起源于新教教徒对圣经的理解和诠释。
有人将美国的独立精神,追溯至欧洲的自然法思想,认为可以从洛克、卢梭等自然法学者那里,找到《独立宣言》的思想根源。洛克等人的自然法思想,其实是起源于基督教。
二、历史上的两个例子
美国的南北战争,实现了南北统一,为今天的美国奠定了基础,它实际上也有着深刻的宗教原因。
表面上,战争的爆发,是因为南方的分裂主义者试图脱离联邦。但更深层的原因,是美国基督徒对南方奴隶制的憎恶,引起南北方对立。南北战争是一场废奴主义和蓄奴主义之间的战争,是有着废奴主义传统的基督教,与奴役人的制度之间的战争。马斯登说:“北方人往往将联邦军队的前进,等同于基督王国的前进。”
其次,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民权运动,是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马丁.路德.金成功的原因,是他没有从世俗化理论中寻找民权运动的根据,而从基督教理念中寻找,从而使这场民权运动,完全与美国的基督教国家意识形态一致,唤取了美国社会的普遍共鸣。
三、基督教理念的实践
美国电影表现的情景,不是真实的美国。那只是一些脱离了基督教的艺术家,在反映一部分美国人的生活。美国原《时代杂志》社记者、著名作家大卫.艾克曼说:“美国的主流报纸、期刊和杂志,不怎么反映美国内地的宗教热忱。流行的文娱节目,也没有反映出美国虔诚的形象。”因为,“好莱坞、强势媒体、学术中心和重要的金融基础机构,多半是由放弃宗教,或至少放弃基督教信仰的人所控制”。
中国的学者,把美国社会表现出的强烈的世俗性,以及同样强烈的宗教性,称作是“宗教信仰无所不在与世俗精神历久不衰的共生现象”,是“令宗教学者感到困惑的普遍的拜物性,与显著的宗教性的悖论式结合”。其实,这种理解、描述和定义,都是错误的。
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当今世俗化国家,被认为是物质主义的勤勉、储蓄、敬业、追求财富等世俗化观念,就如社会学家韦伯所论证的那样,其实也起源于近代的基督教改革。不仅是政教分离、信仰自由等制度起源于基督教,其实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被学者认为,是起源于基督教改革。
四、民主等思想的来源
打破中世纪那种团体压制个体的局面、让人产生“个体”意识的,是宗教改革。“个人”意识的产生,促使了人权思想和个人主义的产生。个人主义首先颠覆了人类自有史以来,那种传统的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其次,个人主义又颠覆了传统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为民主主义提供了合理依据。第三,个人主义催生了民主体制中的三权分立的原则。
美国的基督徒,遵循这样的逻辑,即:人是荣耀上帝的,所以人应该完善自我。这个完善自我,包括自身的修养和自我的实现。尤其是自我的实现,人应该依靠自己,自由地实现自我,而不是靠他人、父母或亲缘。
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意味着人的责任。尊重别人的自由和权利,也就是尊重自己的权利和自由。
上述这些,就是《美国的本质》一文,有关“美国以基督教立国”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非常值得探讨,特撰文《也谈〈美国的本质〉》,和大家一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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