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杉宁
喜耶?悲耶?
从五十年代初到八十年代初这30多年间,中国大陆对西方传教运动和来华传教士的研究与评价,基本上只有一个声音,即“传教运动是帝国主义侵华活动中的一部分”,“是帝国主义侵略的工具”。因此,西方传教士们就都成了“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他们的成份是“帝国主义分子”;他们所带入中国的基督教也成了“麻醉中国人民的鸦片”。总之,对传教运动和传教士一笔抹杀,全盘否定。当然,得到这种结论,更多是出于政治上的原因,而不是学术研究的成果。
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解放,许多研究领域的禁区被打破。在宗教研究上,大陆学术界有了较大的突破和进展,“鸦片论”已不再是宗教(特别是基督教)研究的主调,对西方传教士的研究与评价也不再是铁板一块。
虽然这一专题不再被视为“禁区”,但由于政治因素的影响,这一问题仍然比较敏感。总的倾向仍然是宁左勿右,否定传教运动和传教士的作品仍然比较容易获准出版。顾长声先生的《传教士与近代中国》和《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的观点和倾向就很有代表性,但毕竟也有像贵州张坦先生的《“窄门”前的石门坎》这样的,几乎完全是从正面肯定西方传教士的著作问世,可惜这样的作品还不是很多,而且多是藉着“打擦边球”的方式才得以出版。
对大陆“三自”体制内的基督教界而言,这一问题至今仍然是封闭、不容探讨的“禁区”;“帝国主义传教运动”、“帝国主义传教士”之声仍然不绝于耳,几乎与五十年代无异。2003年出版,由当时的“三自”主席罗冠宗主编的《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侵略中国史实述评》,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作。如果有人敢为传教士说一句好话,哪怕是一句公道话,也很容易被人冠以“不爱国”、“为传教运动和传教士翻案”、“为传教士涂脂抹粉,歌功颂德,树碑立传”……的帽子,好像这个问题早已被定性了,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了。
原始资料,弥足珍贵
耶鲁大学神学院图书馆内藏有丰富的有关美国传教士对华宣教的史料。笔者有机会潜心埋首其中一年,将其特藏部(Special Collections)内有关对华宣教的资料和图片浏览翻阅了一遍。其中包括十九、二十世纪传教士个人的信件、报告,日记,会议记录,以及书册等文件。最令人惊讶、震动的,是传教士留下来,自晚清至1950年代前的大量历史性照片、图片。历史的瞬间被定格在一张张胶纸上,从而展现出当时历史的真实。其题材、内容相当丰富广泛,有自然风貌,民俗民情;有封建礼教及陋俗,包括女人的小脚及长杆旱烟袋;有差会兴办的医院、学校及各项事业;有民国时期、军阀抗战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的战乱、饥荒、轰炸的场面,尤以南京大屠杀的一组组照片最为触目惊心。
十八、十九世纪,西方列国经历了工业革命,科技先进、发达,一跃成为世界列强。而中国经历几百年的满清统治,则由盛转衰,跌为贫穷、落后、赢弱之国。西方列强为寻求市场,硬是凭船坚炮利,敲开了中国的大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争先恐后地涌入中国。西国军队在中国的土地上耀武扬威,舰船在中国领海及内河游弋。清朝政府腐败无能,无力捍卫疆土,保护人民。民国时期,军阀为了各自的利益、地盘,和西方列强相互勾结利用,不惜卖国求荣,不顾百姓死活,把好端端的一个中国搞得百孔千疮,四分五裂,民不聊生。
尊重事实,区别对待
基督教(新教)传入中国,正值西方殖民主义扩张时期,这是基督教的不幸,从而置基督教和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之间的关系于“斩不断,理还乱”之中。特别是个别传教士染指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把传教活动纳入到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之下,更增强了人们“基督教是帝国主义侵略工具”,至少是被帝国主义所利用的这一看法。某些传教士以其西方优越感,鄙视中国文化,看不起中国人;甚者为虎作伥,袒护教民欺压邻里;也有些传教士本身素质不高,表现得高人一等,盛气凌人等等。这些都是历史事实,也几乎是海内外学者所一致接受和公认的。
但,透过大量的照片和资料,笔者也更多看到来华传教士的另一面。许多西方传教士甘愿抛弃优越的生活条件与工作,携妻带女,来到中国偏远的山区、农村,进到那些贫穷落后的人中间,把毕生的精力与爱奉献给中国人民,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死后则埋在荒山野岭的一坯黄土之中。
他们不仅传福音给人们,也为他们医病,教孩子读书识字;反对妇女缠足,故有“天足会”之诞生;他们极力反对人们吸食鸦片,成立戒毒所;救助那些不幸沦为娼妓的女子脱离淫窟。他们在二十世纪先后兴办的教会大学,其教育体制,教学设施,师资力量都令人叹为观止,为中国培养了许多方面的人才。
也许有人会说:且慢,这些教会大学还不是用“庚子赔款”建立起来的?是的,不错,这是事实。因1900年被西方称为“拳乱”的义和团运动,许多西人,包括许多无辜的传教士和他们的妻儿丧生;许多教堂、教会学校沦为废墟瓦砾。西方列强藉机组成“八国联军”,来中国“征讨”,迫使清政府赔款4亿5千万两白银,其中美国分得白银32,939,055两。那么美国政府为什么用此赔款来华兴办教育呢?原因是遭到了全美国教会的反对,硬是迫使美国政府不接受此项赔款,而全数用来在华兴办学校。
其实,美国教会捐款用来办学的数字远多于“庚子赔款”。以山东乐道院为例:当时乐道院从赔款中获拨14,733两,而美国长老会教会在其本国募捐了3万多两;匹兹堡教会信徒捐助了26,125美元;狄考文本人把自己的一大笔积蓄,也全部投了进去。狄考文夫妇一生无子女,他们省吃俭用,把自己所有的薪俸用来办学。狄考文的妹妹也把她父母的遗产都变卖了,并在美国信徒中募捐,来维持狄考文所办“文会馆”的日常开支和费用。文会馆即中国最早的大学之一,齐鲁大学的前身。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了这一连串的数字,无非要说明对历史问题及人物要力求客观、公正,事实往往不像1+1=2那么简单。也许有人会说传教士们是猫哭老鼠假慈悲。无论看法如何,事实可鉴:美国教会和其政府是有区别的。记得,中国政府向来强调,要把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区别开来,即便在“打倒美帝国主义”的年代中也是如此。美国传教士也是美国人民中的一员,是否因其来华传教,就不管他(她)做了什么事,即便是好事,也必定要给他们戴上“帝国主义分子”的帽子呢?我们看问题总不该持双重标准吧。
有人说,教会学校培养出来的人都是“洋奴”,事实也并非如此。从教会学校出来的人,投身中国革命的大有人在,其中相当一些人日后成为国共两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许多科学家及专门人才,都是从教会学校出来的,在祖国建设中功不可没。
二、三十年代曾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工作的美国传教士Miss Fanny P. Brown,是宋庆龄的密友。在耶鲁大学图书馆里保存着宋庆龄写给她,1926-1945年间的亲笔信,并且有宋庆龄签名的,她和孙中山先生的结婚照和其它个人照片。从她们来往的信函中,可知她们之间的关系情同姐妹。在宋庆龄组建“保卫中国同盟”(The China Defense League),从事反帝救亡活动时,Miss Brown是她最有力的支持者之一,在美国为她募款募物,奔走呼号。像这样对中国革命大有贡献的人,我们能称呼她是“帝国主义传教士”吗?
1937年12月,日寇攻陷南京,对南京人民进行血腥屠杀。当时坚持留在南京的外国人有27位,包括15位传教士。他们成立的难民区国际委员会,在南京城内设立安全区,冒着生命危险,竭力保护救助难民及伤员。据统计有20多万人受到他们的保护,免遭杀戮奸淫。战后他们成为这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的历史见证人,在东京国际法庭上勇敢作证,并著书立说,向全世界昭示这一历史真相。
他们的事迹可歌可泣。但多少年来,他们默默无闻,非但未能从中国人那里得到半点回报,反倒担着“帝国主义传教士”的骂名。应该吗?只因他们是传教士吗?我们不该忘恩,他们是南京人民的救命恩人。这样的人,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他们“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吗?
英国传教士李修善,杨各非等曾亲自在英国出席作证,力陈鸦片危害,反对向中国输入鸦片。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在中国从事教育翻译工作30余年,在介绍西方科技知识上有很大的贡献。离华后仍深情地眷恋着中国,命他的儿子再来上海,建立盲人学校。还有美国传教士嘉约翰在广州几十年中,救治了几十万人的疾病和生命……。
之所以提写这些,无非是希望能够全面、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传教运动和传教士。在评价时不搞一刀切,要有所区别。对待那些在海内外基督徒中间大有影响,且较为正面的传教士如戴德生(Hudson Taylor)、被称为“苗族之父”的柏格理(Samual Pollard)、“山东苹果葡萄之父”的倪维思(John L. Nevius),以及上面提到的那些对中国近现代社会有贡献,对中国人民有恩德的传教士,就应当给予肯定。
即便对那些较有争议,褒贬不一,毁誉参半的传教士,也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如司徒雷登,不能因他后来做了美国驻华大使,因毛泽东骂了他,就全盘抹杀他先前所作的许多好事。五四运动时,司徒雷登同情、保护学生,赞扬学生运动是这个动乱国家中的希望。五卅运动时,他公开发表文章,对燕大学生的抗议活动予以支持。一二.九学生运动时,他在美国公开发表讲话,为学生的爱国行动辩护。他也坚决抵制日本人的奴化教育,秘密掩护爱国师生前往国统区参加抗日。他被任命为美国大使时,受到当时国共两党的欢迎,周恩来、董必武、叶剑英等人曾发表讲话,表示“对司徒博士极为尊敬”。他不曾想自己后来深深卷入中国内战的漩涡,成了美国外交政策的牺牲品。
我们是否可以把他个人的角色融入到整个历史的大背景中去看,个人的命运往往非自己所能左右。站在这种观点上,对人是否可宽容些,而不苛求于古人。历史是无情的,但当我们评价历史人物时,却应该多些人情味。我们评价中国历史人物时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没有因岳飞晚期镇压杨么的农民起义,林则徐晚期新疆戍边,而抹杀他们的历史功绩;甚至对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评价不是越来越客观,越具人情味了吗?
实事求是,治史之道
传教运动作为一个群体活动,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活跃在中国社会这个大舞台上。要撰写中国基督教史,对于这一运动不能不写,回避不了,也不应回避。而且这是中国教会史上浓重的一笔,不仅仅要审视、评价它,而且要力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作为一个历史学者,不能像一个小说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任意杜撰,而必须要根据史实,充分说理,才能为更多人所接受、信服。评价这一历史现象,应当处理好主体与客体、群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把传教运动和传教士个人区分开来。
中国近2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思想解放运动,对许多重大历史问题的评价越来越趋于客观、真实,这是非常令人欢欣鼓舞的。对于传教士和传教运动也不应该视为禁区或“敏感地带”,而应该以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以勇敢的精神去研究、评价它。比如说,以简单、武断、“一刀切”的态度说传教运动就是帝国主义运动,传教士都是帝国主义分子,这种提法就是不科学、不客观、不实事求是的,是站不住脚,难以令人信服的。
基督教传教运动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中,有意或无意,情愿或不情愿地和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扯上关系,这是历史的悲剧。这几乎是海外中西人士的共识,在这点上有许多反省和检讨见诸于报刊。但作为对传教士个人的评价就要因人因事而论了。坏的就是要揭露、批判,因历史是无情的;好的就是要肯定、赞扬,因历史是公正的。传教士中有没有帝国主义分子?有,肯定有,但极少。有无不良分子?回答也是肯定的,但这等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传教士是抱着良好的愿望,为了信仰,为了传福音而来中国。或以直接的方式设教堂、传福音;或以间接方式办医院、兴教育,或服务于其它慈善事业。若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有的传教士是双重的,有功也有过,问题是应该几几开,如李提摩太就是一例。所以我们切忌以偏概全,以管窥豹。不应该因为出了几个帝国主义传教士,就说所有的传教士都是帝国主义分子,就把传教运动冠以“帝国主义传教运动”。
我要说的是,对基督教史学的研究不能因循守旧,不能老是固定在一个框子里,永远是一个腔调,五十年代怎么唱,如今仍怎么唱。更不能把自己关起来,孤立起来,使我们的研究与海外学术界的研究格格不入,如果我们思想能更开放些,更客观、更实事求是些,我们与海外学者就会有更多的共同点,有更多的合作基础,也能交更多的朋友。当然我们这样作并非是讨好他们,迎合他们的观点,而完全是一种学术交流,乃至实力的较量与碰撞。这样的朋友才更知心、更恒久、更令人佩服。
总之,依笔者之见,如此对传教士和传教运动做出评价,有利于中国近代史和中国基督教史的研究;有利于与海内外、教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中国的改革开放之形象;也能够服众,得人心。
注:本文是作者在北美读书会于1999年春,在波士顿所举办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略有补充。
作者来自中国南京,富勒神学院Ph. D.。现居耶鲁大学,从事研究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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