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乎,二十世纪之中国欧陆理性崇拜、整体主义思想主导之实验场也。
文/江登兴
启蒙思潮说:人是第一可宝贵的。今天有必要进一步说:个体生命是第一可宝贵的。
个体生命的独立、尊严和自由,超越于任何家庭、集团、民族、国家、区域乃至抽象的文化之上。自我的主权只属于个人。
一、真理被个体认知
说个体生命是第一可宝贵的,“我属于我自己”(意即有自足的归属性与主权,编注),首先是因为,对真理的认知上,不能离开个体的感知:第一,对真理或曰正确的规律的认知,是由个体完成的。第二,个体凭理性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相对的。
如果把理性定义为人们在充分客观依据基础上,经多元的审视,开放的存疑,逻辑的推断,达到良善的认知的能力。那么,由于我们所面对的宇宙是无限的,我们对客观依据的把握是有限的,即我们不可能把握世界所有的资讯。而我们的审视、存疑、推断能力也是有限的,那么我们的理性就是有限的。
因此,推介任何贤人圣者认识的真理给别人时,也只能由奴人在充分自由的情况下,经过自主的判断,做出发自内心的肯定或否定,而不能强加。
启蒙主义的一个悲剧是,出于对中世纪的封建专制与神权专制(其实是教会专制,即中世纪罗马教会垄断圣经解释权,神父独占个人与上帝沟通的权力。)的否定,提出了人是第一可宝贵的。之后,认为凭着人类的理性,已经认识了世界的最终真理,并以理性智慧设计人生社会的发展。
然而他们没有看到个体的有限和理性的有限,即以自己所认识的有限的规律为无限的真理。这是知识份子的理性偶像崇拜。欧洲大陆国家之所以动荡,就是出于此。从法国大革命到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情况各异,根源归一。
更有甚者,有知识份子基于对自己理性的自信,认为面对于在愚昧中的民众,有权力强迫他们离愚昧而入自由。就是所谓的救世主情结,其根源是骄傲。正你谓:“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此小人者,吾同胞也……”
强迫别人自由,强迫别人入真理,最后不是自己成了独裁者,就是被独裁者所利用而有了法西斯,有了苏俄。
没有对个体、对他者尊严的充分尊重,少数知识先知或哲学王自我宣称掌握了终极真理,并把它强迫推行给大众,而大众也交出自我的认知,交出自己的头脑,匍匐在哲学王的脚下,结果必是一盲引众盲,相与入火坑。
二、无个体之上利益
其次,说个体是第一可宝贵的,是因为没有超越于个体之上的利益。人们常说造福于民众,其落实处应是造福于一个个的具体的个人。
任何社会及团体的成员,为了其中个体成员利益的增进,防止团体中少数人独占、侵吞别人的利益,才需要用授权、表决的形式,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制约集团的决策。
在这种表决中,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也必须受到充分的尊重。不能为了今日多数人的利益,侵害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作为人的权利底限。
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人如果不同意一个团体的决策,他即可收回对这个团体的授权,离开这个团体,同时其他人都可以加入进来。开放社会乃告形成。
而一旦形成集团利益超越个人之上的局面,就会有一凌驾于广大民众之上的利益集团形成。这种集团为了维护其对社会民众利益的剥削,就会对外实行独裁,对内实行分赃。分赃的结果,很可能是金字塔型的权力体系的形成。
三、自决面临的艰难
我们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会有几种情形,一种是我们从小被告知,家庭与某些集团超越于个人之上,这些自称或伟大或悠久或灿烂的东西教导我们说,我们个人的一切都是属于它们的,我们的一切价值都只有通过它们来实现,离开了它们我们便一文不值。因此,结论是,自我的一切选择都服从于外在于自己的集团,惟集团马首是瞻。
尤为可悲的是,当一个人从小便被告知,离开集团自我一文不值时,他会把集团对他的这种要求,内化为他自我本身的要求。他会把个人的一切利益,主动并真诚地出让给集团,为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法西斯、专制主义最期望、也最擅于使用手段,达到这样的效果,所以才会有视死如归的党卫军,才会有驾驶着炸弹撞向美国军舰的日本神风敢死队。
曾几何时,我们中国人个体对群体与集团的“忠”与狂热,在历史上达到登峰造极,那一场狂热,以千万计的生命,以无数个人的悲剧血泪为代价。然而我们被告知的结论是,那是“一场浩劫”,是一次错误。一床锦被拉起,作为新时代的鲜艳夺目的背景,锦被的背后是火光、鲜血、囚禁和流放。
只有少数的倒楣鬼被钉上耻辱柱,我们被告知,是他们对我们进行了浩劫。更多的罪犯从锦被之下溜上了新时代的舞台,披着五光十色的新衣舞蹈。一个民族两千年的专制主义大溃破的灾难,居然由一床锦遮过去了。
这床锦被的威力来自于整体主义,即与集团专制如影随形的整体主义。
我们选择的时候的第二种情形则是:我们已经意识到了个体的第一可宝贵,意识到自我的主权只属于自己。而外在的家庭或集团仍坚持自我服从于它们,坚持集团利益第一并对个人进行剥夺。那么自我在选择时便面临外在环境的制约。这种制约与反制约的结果,是冲突的发生。
我们选择时的第三种情形是:个人已经意识到了自我的第一可宝贵,而外在的环境也充分尊重个人的主权。那么我们的选择便是自由的,因为外在于自我的集团,是尊重个人主权的。
这些集团往往通过个人的授权组成,由意识到个人主权的人组成。这种集团较少凌驾于民众之上的利益,较少排他性的权力垄断。选择的结果会促进个人的幸福,也会增进社会整体的福祉。
四、基督教的生命观
基督教相信,个体生命具有无上的价值。因为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记》1:26)。
这“形像”与“样式”,在新约里更具体指明,是“真理、仁义和圣洁”,也就是说人类受造而有“真理”即理性的能力──可以认识世界;有“仁义”即法性的潜能──追求公平与正义;有“圣洁”即德性的潜能──追求圣洁良善的生活。
人内在的灵魂是宝贵的,这灵魂不仅由于其潜能的伟大而珍贵,更是由于其来源而珍贵,因为这灵魂是来自上帝的。“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世记》2:6)。
人里头有上帝所赐的灵魂,这灵魂是使人与所有受造物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因素。
说到这灵魂的尊贵,圣经说:“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又赐他尊贵荣耀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诗篇》8:3-6)
因此,圣经宣告:“上帝将永恒放在人的心里。”也就是说,人类是有承受永生可能性的受造物。
所以真基督徒,基于信仰反对堕胎,认为人虽然没有出生,但是腹中的胎儿也有宝贵的生命。这是美国为什么堕胎问题吵得翻天覆地,而中国几乎无人提起的原因。因为中国人的观念中缺少能够定义人类生命内在价值的东西。这是中国文化当代一项致命的先天不足。而定义人类生命内在价值,其实是信仰的领域。
是的,圣经宣布人人都是罪人,但是纵使人人都是罪人,人里面仍有上帝所赐的灵魂,这是生命的独立、自由和尊严不可侵犯的信仰依据。又因为人人都是罪人,所以没有一个人不是有限的,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以自己的见解、学说为绝对的真理。
因而,圣经也反对因为地位、财产、种族、见解、学识的不同而对生命有任何的歧视。
这是反对任何生命之外的真理或集团对个体心灵进行异化的信仰依据。
五. 自由来自于勇气
感谢启蒙,它让我们看到整体主义和专制主义对生命的异化。看到个人主义信念的重要。感谢上帝,他让我看们见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严。使人自爱而爱人,自立而立人。
因为启蒙,我们看重个人的独立,愿意争取个人的权利;因为信仰,我们看到个人的有限,并且学习忍耐和饶恕,批判那些侵犯生命尊严,侵犯公义的罪恶,但学习忍耐和爱那些伤害自己的个人。
回到自己的内心,在内心的天空下有一片无限的蓝天,那里有我们慈爱的上帝,他的笑脸不因为“妨功害能之臣竞为万户侯,亲戚贪妄之类悉为庙郎宰”而稍有更改。
他给我们忍耐和勇气,在没有爱的地方付出爱,在没有公义的地方争取公义。他借着使徒吩咐我们:“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心的必得大奖赏。”
这样基于信仰的个人主义信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阿摩司书》5:24),但也企盼和平与安康,却不因此而出卖原则。
这使我们回到自己的内心,回归纯粹个人,获得完整自我,目的是为了追求个体生活的幸福。生活的幸福应包含了健康、创造力、成就、自豪、爱情等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来自于个人潜力的充分挖掘,个人能力的充分施展。潜力的挖掘和能力的施展进而又要求社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
这种公平、公正的环境,包含了这样的一些要求:我有权知道我所喝的自来水,大肠杆菌是否超标;这座城市的公交车票提价,应经过我的同意;我所纳的税收,不应被用于公款吃喝;我的孩子要受到良好的教育等等。
这些的实现,离不开民众对执行者的授权、表决、批评、否定等等现代宪政的理念。
先哲有言,“幸福来自于自由,自由来自于勇气”。我们要追求生活的幸福,让我们从勇敢地收复心灵的失地、回归个人开始。
大江健三郎先生(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编注)2000年9月28日在北京演讲时说:“中国的近现代文学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努力提示出新的国家形象和国民形象的典型……”
在一个嘈杂的时代里,在一块贫瘠的土地上,面对一群疲惫的民众,面临权力与大众传媒双向的煎熬,中国的文字工作者要有志于“做新民”,提示人们一个激动人心的远景: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一颗明亮的晨星,一种内在心灵自由的欣喜。
也需要提示人们盼望一个渐渐走向公平和正义和社会,追求一个宽恕和平的生活。
作者为福建人,曾任记者、草原部落创作室编辑部主任。现住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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