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维东
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我”也不是我。作者谨识。
(一)
我问宋清圣诞节过得怎么样,他气急败坏地说,别提了,一提我就生气。我猜他那天必定是碰到什么倒楣透顶的事了,否则他不会冒这么大火。
我等他抽上烟安静下来,便问他到底出什么事了。他拿烟的那双手在桌上失控地敲了一下,烟灰都溅到我脸上来了。就听宋清语无伦次地说,我给人骗了,我的钱包给偷了,那个王八蛋十足的王八蛋!十足的伪君子!
我心想这确实够倒楣的,圣诞节本来应该喜气洋洋的,可他碰上了被骗和被偷两桩霉运,换了我也会气不打一处来。我了解他脾气,如果我此时也跟着他愤慨,那无异火上浇油。我伸手摸去脸上的烟灰,淡淡地问他,信用卡挂失了没有?他不耐烦地答道挂了。我估计他的信用卡可能已经被盗用了,就出主意:你报案没有?肯定查得出谁用了你的卡!他居然笑起来说,看来你这辈子是做不成小偷了,那小子聪明着呢,他怎么会用卡!我问他钱包里是不是搁了不少现金?他更加不耐了,没有多少,几十块钱而已。
这下轮到我训他了,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就几十块钱嘛!瞧你的鬼样子,你大不了重新申请一张驾照,就这点麻烦而已,值得要死要活嘛!清楚事情不大,我就有心思刷他了,我叫你那天晚上跟我一起去教会,你偏不干,活该呀你!
他瞪着眼瞧着我,气呼呼地说,你知道什么!我不是心疼钱包丢了,我是气那个小子骗我!他妈的,偷就偷叭,何必装出一副雷锋的样子骗我?等把我感动得心潮澎湃再下手偷我的钱,你说说这个混蛋是不是该死!原来他耿耿于怀的是被欺骗了的这件事。
宋清比我年长十二岁,在文革中吃了不少苦。当我还在妈妈怀抱里牙牙学语时,少年的他已经在贵州的一个偏远山村“广阔天地大有作为”了。他好几次像个老前辈似的教育我:你永远不能理解我们这代人所受的苦难!不仅仅是肉体的,更严重的是心灵的折磨!当你满怀崇高的理想和火热的激情投入改造与被改造的运动中去,以青春甚至生命、爱情和人格为代价,到头来你却发现这一切不过是一场闹剧、一场骗局,你能想像得出那种打击有多沉重吗?当年的那批人,至今仍有未醒的,还像疯子似的叫喊“我不忏悔”。我同情他们,他们比我更不幸,因为他们的心灵扭曲到了无法复原的地步……
我看着他说这些话时激动得旁若无人的样子,我明白其实我并不是他倾诉的对象,他只是需要一个讲话的场合或者契机而已,他是对他自己讲,他是对他的同代人讲,也许,他并不知道在对谁讲。他那样说话的时候,表情悲愤而又无奈,我没有能力安慰他,我只能做个一言不发的听众。我很难过。
我曾送给他一本圣经,我记得他当时说看来人人都需要信仰,连你们这些“掉在蜜罐里”的一代也追求精神的寄托。我们当年又何尝不是以为找到了指路的明灯,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有人在自杀的时候还表忠心哩!有信仰是好的,但首先那信仰应该靠得住,否则不如不要——没有信仰只是混沌的麻木而已,可信仰破灭之后的痛苦却是麻木的清醒,你拒绝一切,怀疑一切,可你却不知道该接受什么!你不要跟我谈什么神,我不再轻信!圣经说神造了人,我却认为是人造出了神!可怜的人啊!他们无法拯救自己,于是虚构了一个比自己高明的神来完成幻想中的救赎。可代价太大了,因为幻觉终究要破灭,人造神是个残酷的神话!
宋清的经历、学识和才华都是我望尘莫及的,我怯于和他辩论,尤其是在些很严肃的问题上,比如信仰。尽管我无法苟同他那些过于愤世的看法,但我没本事说服他,我所能做的仅仅是送给他一本圣经。他其实是个非常真诚的人,多少有点狂傲,但不乏随和和宽容,别看他思想比我深刻,年龄也大我一圈,可他性格跟小孩似的,喜怒皆形诸于色,平常话不多,但高兴起来手舞足蹈妙语连珠,气愤了就面色发黑语无伦次,眼下他就是这样的。简简单单的一件事讲得颠三倒四,很难想像这个人在写小说时是那样从容不迫地叙事。
(二)
等他抽完两支烟,我才搞明白圣诞节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
那天晚上他说他不想跟我去教会崇拜,一听见“崇拜”两个字他就喊头痛。但一个人在屋里待着也实在没劲,于是他就去洛克菲勒中心去看那据说高达一百多米的圣诞树。街上人比平时多得多,欢声笑语和溢光流彩的霓虹灯水乳交融在一起,置身其间,人的心情不可能不好起来。宋清也是,长期来离婚带来的阴郁在那一刻变淡了。他老远就看见了那棵照耀着夜空的巨大圣诞树,树上那无数的灯泡连成一片星星光亮,仿佛亿万颗晶莹的水珠在阳光里跳舞,又好似一匹光的瀑布自童话和传说里倾泻而下。
那样的情景用“火树银花不夜天”形容固然贴切,但不够深刻,宋清想到了一个平常至极的词:幸福。这个词让他鼻子猛地一酸:幸福不过是海市蜃楼般的幻象。宋清扔掉吃了几口的热狗,迈开大步朝前冲。他走得急了些,腹部顿时不舒服起来,接着疼痛难忍。这是他在插队时落下的病根,只要没吃饱动作稍剧烈些准犯。他赶紧扶住路旁的电线杆,身体软软地靠在上面,额上冷汗直冒,有好几次行人差点把他带倒在地。
腹部的疼痛好一阵了,还不见缓和,宋清害怕了,在这个众声喧哗的街头,他举目无亲。就在这时,一个英俊高大的白人青年从人缝里挤出来,扶着他,关切地问,“先生,您是不是病了?要不要我送您去医院?”
宋清心头一热,腹痛似乎一下子轻了许多,打量着面前这个帅气而又有教养的年轻人,他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西服笔挺,还打着领带,看样子是要去赴一个很正规的圣诞晚宴。宋清握了握他的手,直起腰笑着说:“谢谢您,我这是老毛病,肯定不会在这个欢乐之夜去见上帝的,您快去您的派对吧,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
那个年轻人又问了句“您肯定吗”,见宋清精神好得像回光返照一般,就拥抱了他一下,说了声“圣诞快乐”就走了。尽管宋清对拥抱多少有点不适应,但还是极感动,目送着那个可敬的年轻人消失在人海中。他说他那时浮想联翩,居然想起了鲁迅先生的短篇《一件小事》里的一段话来:“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鲁迅先生赞扬的是一位车夫,而那位年轻人看样子是华尔街的高级白领,他当然没有“满身灰尘”,相反“满身香气”,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从一件小事里表现出来的高尚的同情心。
宋清富有文学色彩的抒情在掏钱买饮料时,变成了很没有文学色彩的诅咒。他搜遍了全身的口袋,又搜了一遍,钱包还是没摸到。他想到了几分钟前“高尚”的拥抱,他下意识地朝前望去,那个“愈走愈大”的背影鬼影子都不见了。他愣了片刻,突然高声破口大骂起来:“骗子!伪君子!王八蛋!”他的声音大,面目也狰狞,把那个卖饮料的西班牙裔小贩吓得够呛,胡乱抓了两筒饮料塞给宋清说,给你给你,我不要钱。
宋清怔了怔,放下饮料,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终于没有去成洛克菲勒中心,窝着一肚子气回来了,气得晚上觉都睡不着。
我像个不称职的牧师似的说道,也许,也许那个人他就需要你的钱应急呢?你如果想你的钱也许帮他度过了一个难关,或许你就好受些了。
宋清瞪着我没言语,过了一会,他嘴角挂着一丝不怀好意的歹笑,模仿我的口气说,“也许,也许你的美好设想是真的,但更可能的假设,也许是那个家伙正赶着去教堂做什么崇拜,顺手牵了我这只羊,也算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吧?”我被他这刻薄而又犀利的言辞弄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宋清见我呆头呆脑的样子好像很痛快,加了一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圣经上我就信这句话。”
我总算逮着机会刺他一下,半开玩笑地说,“是啊,比如您。”他明显地愣了一下,然后讪讪地说,“是,包括我。”
我觉得刺向他的那根刺反过来刺中了我自己:我也是个诡诈的家伙!
(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一个圣诞节快到了,我几乎忘掉了宋清在去年圣诞节碰到的那件事。宋清在这一年里,文学上成就可观,除了好几篇中短篇小说外,他还出了长篇《在故乡流浪》。我觉得那是他最好的小说,情节很淡,全篇都是鸡毛一般的琐碎细节,贯穿二十万字的是他那深刻真诚的痛苦,就像小说名字喻示的那样,他在故乡找不到精神的家园。小说结尾,主人公自我放逐了,留给读者一个悖论式的思索:故乡在异乡吗?
那天他打电话到我公司里,他的语气听起来很兴奋,我就问他是不是小说得奖了?他火烧火燎地说:“不是不是,我先卖个关子,你晚上到我这来,我给你看样东西!告诉你,你打破脑袋都想不出来是什么!”
到底是写小说的,三言两语就设了个悬念把我吊起来。下了班我连家都没回,就直接奔宋清那看“东西”去了。
我大失所望,他拿出来的是封信,“这算什么东西!”我没好气地说;“你总不至于让我欣赏你的情书或者读者来信吧?”他没有计较我的冷嘲热讽,从信封里把信取出来往我手里塞,兴奋得满脸放光,大声说:“你快看快看,真是奇迹,绝对是奇迹。”
我展开信纸,首先看到的是一张照片,一个英俊的白人青年叉着腰站在阳光下冲着我笑。我满腹狐疑地抬眼扫了宋清一眼,心想他什么时候交了个外国朋友。我看信的时候,宋清也挤到单人沙发上来跟我一起看。信是英文写的,挺长,还是手书,可真够稀罕的。
我花了十几分钟才把信看完,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谁也没说话。我偶而抬头看看宋清,发现他并没有和我一起看信,而是静静地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看完信,我叫了声“My God”,信是那个让宋清咬牙切齿的小偷寄来的!
限于篇幅,我不可能把这封信都翻出来放在这里。再说也不合适,那样一来,这篇文章的作者就不是我,而是汤姆了。
汤姆的经历足以拍一部好莱坞风格的电影。他是个电脑天才,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还没毕业就和朋友创业了。凭着一个“阻击骇客”的软体和一纸计划书,他们从一个大公司拿到了一笔近百万的投资。这笔钱在他们手中经过三年的营运急剧膨胀了几十倍,汤姆相信有朝一日他能成为第二个比尔盖茨。汤姆一门心思在软体技术上,公司的财务由朋友全权打理,他相信这个朋友就像相信自己一样。
不幸的是,他看人的本事不如他对付骇客(电脑入侵者)的本事,他那个朋友乘公司上市之际,伙同会计、律师侵吞了公司,汤姆一夜之间从大老板变成一个穷光蛋。换了谁,碰到这种事都受不了。汤姆求告无门,于是他采取了最原始、最直接的报复行动:从肉体上消灭他的朋友。他刺伤了他的朋友,代价是他在牢房待了三年,正好和他的创业时间相同。
汤姆从狱中出来后,整个人全变了,心里充满了对人生的仇恨,所有人都成了他的敌人。他仗着俊朗的外形,装扮成情人、政客、商人、教授、作家到处骗财骗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作案数十起,而且从未失手过。这人不仅是个电脑天才,还是犯罪天才。然而“得手”给他带来的不是成就感而是恐惧。汤姆说他后来作案并不完全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心安”,这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悖论。他说他每次作案后都心惊肉跳,为了证明没事,他就再作一次案,然后安慰自己“不是没事吗”?
一次又一次的恶性循环并未能给他带来“心安”,相反,汤姆说他几乎没睡过一个囫囵觉,经常在被人和怪物追逐的恶梦中惊醒。“职业”的原因,迫使他居无定所,这更增加了他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在无数个不眠的黑夜里,他想过将结束自己的黑暗生涯。问题是,如果金盆洗手了,他又觉得空虚。很明显,汤姆被自己套在一个圈子里出不来了。
(四)
汤姆的改变非常偶然。他说那天他路过一家教会,看到一个老人提着一个保险箱上了车。凭职业嗅觉,他知道那个箱子里有不少钱,或许是教会的吧,于是他就尾随上了这个老人。老人本身倒像个穷人,老人的车子也是老车了,发动时发出一阵阵艰难的“气喘”。汤姆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等到进入一条偏僻的小街,汤姆在后面摁喇叭示意求救,老人如果不理他,汤姆再聪明也没辙了。叫汤姆心花怒放的是,那个老人居然下了车朝他走来。
等到打个照面,汤姆吃了一惊,对方不是老人,而是年纪和自己相仿的年轻人,只是病魔把他的身体毁了,远看一副老态龙钟。更让汤姆吃惊的是,这个人的面部表情是那样快乐,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无忧无虑,仿佛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汤姆说他在那一刻完全愣住了,忘了自己想干什么。这个“老人”勾起了他的好奇,还有嫉妒。他怎么都想不通,一个患病的穷人怎么会拥有如此灿烂、幸福的笑容。
那人问汤姆是否需要帮忙,汤姆答非所问,他问那人为什么快乐。那人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说,“因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不快乐。”汤姆讥讽他说,“你的贫穷和疾病还不够你烦吗?”那人还是一副腼腆的笑容,“我不觉得我贫穷啊,富裕是什么意思?是指有很多多余的财物吗?多余的东西对于我来说没有意义。我的身体打小就弱,可我一直快乐地活着。可能正是因为快乐,我才能活着吧。”
汤姆目瞪口呆,他还是第一次碰见一个思维如此奇特的人。让他难堪的是,他不知道如何反驳这些“蠢话”。但是,汤姆这个昔日软体业的奇才反应是很快的,马上采取了避重就轻的反攻,“你不觉得一个既富裕又健康的人更快乐吗?”
汤姆说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人的回答。那人说,快乐是一种心态,与拥有多少财富无关。假如呼吸一口空气收两毛五,有几个人活得起?当然了,空气是神白白赐给人的,不要钱,就像救恩一样,认识到了这一点的人,会为自己活着的每一刻感恩,自然是快乐的。一个没有感恩之心的人不懂得快乐,钱多了还想再多,永无止境,他们懂得挣大钱的道理,但不明白钱买不来快乐。
那人的话简洁明了,就跟说人不吃饭就会挨饿一样浅显。汤姆觉得奇怪,为什么自己就从来没有想到过快乐的问题,是不是因为自己一直都活在匆忙与恐惧之中?如果活着只是经历匆忙与恐惧,这样的人生岂非生不如死?汤姆说他确实想到过自杀,但是死亡又太恐惧了,他没有勇气让自己走进那个永恒的黑色大幕里。
“快乐”这两个字就像花儿一般在汤姆的心头绽放,在短促的瞬间,汤姆看见了儿时在父亲怀抱中的情景,他看见那个孩子挥舞着白白胖胖的手臂,口中发出一串串金色的笑声,就像早晨的阳光一般。那久远的笑声超越三十年的时空来到汤姆的心底,并在他脸上荡漾出涟漪。
“能够真诚地笑一笑真是种幸福”。汤姆在信中这样写道,我注意到宋清在这句话下面划了一道记号。那个“老人”问汤姆是不是迷路了,汤姆望着那张苍白的笑脸,眼睛发热,说,“是的,先生,我迷路了,告诉我走向快乐的路。”那人说,“寻找快乐的人必定能得到快乐,兄弟,你会快乐的,我送你件礼物。”
那件礼物是圣经。汤姆并没有说他是如何被圣经感动的,只说他在七个月后去了警察局自首,并给每个他可以联系上的受害人写了信。我特意看了下信封,这封信是从宾州的一个监狱寄出来的。信的结尾是句司空见惯的吉祥话“愿神祝福您,愿快乐伴随您”,我第一次认识到原来这样的问候并不一定是程式化的。
我问宋清什么感觉,他笑着说,我要给他写封信,告诉他我多么感谢他。我的小说不乏才华,不乏爱情,不乏痛苦,不乏思索,不乏形而下,不乏形而上,唯独没有快乐。
作者来自安徽,美国Rutgers大学统计学硕士,现居纽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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