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启示

 

 

 

 

文/忆涛

 

 

 

光作为神造天地之后的第一受造之物(见《创》1:3),有着极其独特的性质。连耶稣也将自己比作世界的光(《约》8:12),其独特性及深刻的寓意,或许我们可通过光波与其它波的比较从而得到进一步的认识。

我们不妨以声为例,和光做一个简单比较。光和声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到的物理现象。两者都会发生反射、折射、干涉、衍射等现象,这说明它们有一个相同的特性--波动性,所以,物理学上也将它们称为光波和声波。但光波和声波又有着截然不同的特性:

一.声波的传播是需要质作为媒质的。也就是说,声音必须在物质中传播。至于物质的形态,则固、液、气不拘。而光则不同。光波的传播不需要任何介质,它可以在真空中传播。换句话说,光波的传播可独立于物质之外。

二.声波的速度(大约340米/秒)是可以超越的,超音速飞机就是一个证明。但光速(3×10米/秒)却是无法超越的。这一点在狭意相对论中便可清楚地看出。所以,尽管科学家们将各类加速器做得越来越大,但他们仍然清楚地知道无论怎样加速也只能加速到接近于光速,到达光速的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九十五(如:0.9C, 0.95C)等,但永远无法达到光速。

三.爱因斯坦的光速不变原则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参照系下,光的速度都是恒定不变的。无论测定者站在何处,以何等光速和方向运动,他所测得的光的传播速度,仍为恒数C,即3×10米/秒。

这三点小小的比较己经可以让我们看出,神将自己比作光绝非偶然。首先既然光的传播可以在物质之外,根据相对论知识我们知道,物质又是与时空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就可以知道,神是在物质、时空之外的。而人类所从事的科学研究是以时空之内的事物作为研究对象的,因此,我们若仍企图借助科学的手段去寻找、发现或证明神,必将是徒劳的。

第二,由于光速是不可超越的极限,因此神也代表一个人类无法超越的极限,如果我们可以将地球上所有人的聪明才智累加求和,其结果与神的智慧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再次,由于光速是恒定不变的,因此,神自己就代表了永恒。“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路》21:33),不正是这一永恒的体现吗?

想一想,自然界有着许多神奇的事物、现象,如洪水、火山、风、雨、雷、电等等,但神将自己比作了光。,这一比喻确实有着深刻的内涵。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对科学知识的孜孜以求,不仅不会成为信仰的障碍,反而能帮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神的本质和属性。

 

作者为国内一大学的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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