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达辉
我是从中国大陆来的基督徒。虽然我已信主,但我的生活经历却常迷惑我的信心。这主要有两种因素。一是我从小在“纯正革命”的家庭长大,受典型共产主义教育,这种教育也有很多的“爱”,如“爱党”、“爱集体”和“爱国家”。在文革时,我就是因为太“爱毛主席”,太“爱社会主义”,才对“阶级敌人”恨之入骨。当时,若不表现出这种对“阶级敌人”的“深仇大恨”,又如何显示出对阶级弟兄的“爱”呢(到了改革开放,失去了这种恨,那些“爱”也就淡化了)?
不可否认,共产主义教育在我思想上奠定了基本道德和理想基础。其中很多和基督信仰是一致的。“学雷锋,做好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为人民服务”,“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等等都可在圣经中找到类似的含意。可是,改革之后,人们各自找路挣钱,随之而来的是“温饱足而思淫欲”。
看到这些,我发现人本身潜在罪性,一旦有条件便暴露出来。这也是神给我的启发,使我认识到;要将爱扩大到神爱的境界,将恨转向人类之外的魔鬼。这不可否认也是我继续追求理想、道德的心态的反应。一些和我同样被一般人称为“保守派”的青年,也正是当今大陆教会中的新生力量。尽管九十年代以来青年人中理想日淡,在教会中这些“保守派”青年却日益坚定,和新一代“迷失派”天差地别。
另外,来到美国后,原以为有了宗教信仰自由,我灵性更会大有长进,但实际上我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扰。在美国,小孩子从小看“米奇老鼠”,“猫和龟”这类卡通,结果使许多人成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甚至“拜金主义者”。这种情况也反映到教会之中。在大陆,我去教会犹如搞“地下活动”,时时为自己的勇敢自豪。而现在,许多教会都来争抱我这只圈内的“羊”,而不是去救那些失落的“羊”。在美国,到了教会,我这共产国家来的,不骂一通共产党似乎就显不出我是真正信徒。这似乎已成了固定模式。更令我难受的是某些教会中的权力往往和各人捐献金额成正比,这更使我这清贫的大陆客成了外人。在大陆,我们教会青年为共同理想而聚,纯洁度高。而这里的教会,情况则复杂得多。总的说来是“个人主义”色彩浓厚,为私多于为公。久而久之,我在大陆教会时的理想和热情开始褪色。
我要做一个真正的信徒,而不是一个“机会主义者”。为什么在中国大陆我做得到这点,而在美国却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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