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来疯”看“成功”—七路(图片来自网络)
有人说:“林书豪在美国挥了挥翅膀,整个世界都刮起了一阵旋风!”不久前,林书豪还是一个小人物,如今一转身就变成了人们惊呼的“Linsanity”(把他的姓,林Lin,和疯狂insanity,结合成一个新词,台湾媒体译成“林来疯”)。
百度上有这麽一段关於林书豪的描述∶“2011年12月,先後被金州勇士队、休斯顿火箭队裁掉。2011年12月28日,他签约纽约尼克斯队。2012年他在美国篮坛迅速崛起,被认为是亚裔球员在NBA新的标杆和榜样。”
成功的不同版本
肤色各异的人,都对这个“灰姑娘”般的传奇人物津津乐道。不同的人,嗅出了不同的成功法门。
“一场就首发,两场就28,三场就两双,四场擒曼巴,五场周最佳,六场就绝杀。他不是在打球,他在演励志电影。”於是,有人嗅出了林书豪成功的所谓的普世价值,即∶能力+机遇+品质=成功。於是林书豪被誉为NBA版的“洛奇”(著名网路游戏中的英雄)。用《易经》的话讲,则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用通俗的语言表达,就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国内报导的“删减版”林书豪,更是侧重於他个人的拼杀、机遇,以及“内圣外王”的儒家品质。对此,作家范学德在微博中说∶“新华网等媒体这次集体造假,就因为他们害怕林书豪奇迹中包含的最大秘密∶上帝与我同在,我为上帝而打球。他们怕林书豪所信仰的耶稣。林说,我必须为神的荣耀打球;(比赛时)我只是打球,打球给他(上帝)看;我想进NBA,是因为我可以用全国电视转播和媒体,来宣扬我的信仰。”
林书豪在见证中反复强调(大意)∶“我只是很喜爱打球,全力以赴做到最好。然而仍然需要很多条件,我才能进入NBA。我列举了12到15项必须达到的事项,但都不是我能做到的,所以唯有神在其中掌权┅┅每一件事都看见神的作为。”
“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唯有耶和华所亲爱的,必叫他安然睡觉。”(《诗篇》127∶1-2)在基督徒的世界里,自己的“成功”不是自己的功劳,乃是神在卑微的“我”身上彰显荣耀。不把应得的荣耀归给上帝、抢夺上帝的荣耀,是人类最大的僭越和偷盗。
成败背後的上帝
这样看来,关於“成功”,似乎有两种不同的定义,一种是自我的、俗世标准的,另一种是符合基督信仰的。
很不幸,即使在後一种成功中,很多基督徒也只关注上帝使他“成功”,却忽略了让他成功的“上帝”。於是,上帝变成了“成功”的另一个捷径和秘笈,成了“菩萨”或者“自我奋斗”的替换词。人们力图利用上帝,去得到自己真正爱慕的东西。
於是,上帝成为了一种宗教。这也正是路德所说∶“宗教是人心的原本模式,这不仅适用於有宗教信仰的人,也适用於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人们通过自己努力,达到某一套价值的要求,来赚取自己存在的价值和被接纳的感觉。”
当然,笔者很欣慰有人用“成功”见证神。基督徒既不反智,也不孤立于文化之外。正如亚伯拉罕·凯伯尔宣称∶“在人的整个生命中,唯独基督有完全的主权;没有一寸土地不是属於他的。人不能说∶这是我的!”
可我们需要警惕的是,我们在欣慰的同时,是否也落入了带有宗教色彩的“普世的成功价值”以及“成功神学”中。《奥卡人的心声》中的布道者,一进入丛林时就殉道了,他们算成功吗?那些默默无闻地为上帝拖地、洗碗、带孩子的人,算成功吗?道成肉身的基督,被屈辱的钉在十字架上,算成功吗?
这样看来,真正的成功是在“福音”里的成功。不是宗教上的,不是普世价值上的。在福音中,不论你的外在形式如何,你都被上帝所宝贝、看重。
在各种後现代思潮涌动的社会中,我们的信仰里掺杂了各种人文主义的梦想。我们可以接受一个基督徒的“成功”,但很难接受一个我们看不懂的“失败”。我们有著严重的“名人基督徒”的情结,却没有看到那人背後的基督。那麽,我们真正看重的,到底是“上帝赐予的成功”,还是赐予“成功”或“失败”背後的上帝?这些需要我们反思。
世界的名、利、地位等“荣耀”会过去、会熄灭。主耶稣说∶“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约翰福音》5∶41)林书豪打球,不管连胜多少场,总会有失败的时候,事实上他也已经输了多场。在他失败的时候,仍能看到那位洪水泛滥时坐著为王的上帝,那才是真正的信靠和成功,对他及喜欢他的人都是这样。
作者现住南京。
本文刊发于《海外校园》第一一三期(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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