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家,何许人也?——从提姆•凯乐的书与朱春林的画谈起 (范学德)
当人拒绝让上帝在自己的生命中掌权做主时,为奴的人生就开始了
“为奴”这个词,大概是从“房奴”转来的。房奴是怎么一回事?也许,中国大陆的人最清楚,尤其是步入婚龄的男男女女及其相关人士,比如:父亲母亲、爷爷奶奶,等等。
朋友讲了一个故事。她回到北京,听朋友说要给人介绍对象,于是就以“见习媒婆”的身份去现场观察了。男方与女方的介绍人正要深入交谈,女孩已经宣告拜拜了。理由简单而且明确:他现在还没有房,有什么好谈的。
“奴家”与偶像
谈对象,先谈房子。果真,房奴也。
这类事情,引申下去可以加上“钱奴”、“性奴”、“官奴”……,不论男女,都可以像很久很久以前的年轻女子那样,自称是“奴家”。报上、微薄上经常看到,某位领导有了多少多少情妇,睡了多少多少女人,贪了多少多少钱。毫无疑问,排除了感情的赤裸裸的“性”,就成了这些“官人”的主人,使他们俯首为奴,地地道道。当然,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这样的“奴”,他必须有钱,有权,一身兼三任:“钱奴”,“性奴”和“官奴”。
这些可以叫做赤裸裸的“奴”,而隐蔽的“奴”更值得注意。
最近看了2本书,一本是提姆·凯乐的大作《诸神的面具》,一本是画册——《中国写实画派·朱春林》。提姆·凯乐一开始就提出了“偶像”问题。“偶像是什么?偶像就是——对你来说——任何比上帝更重要的事物,任何比上帝更吸引你的心和你幻想的事物,或任何你以为可以借之得到你所想要的东西的事物,但其实那些东西是只有上帝能赐给你的。”
任何东西都会成为偶像。从家庭、儿女、事业和赚钱,到自我实现、政治和社会的理想、道德、品格等。甚至宗教也会成为偶像,提姆·凯乐说:“当宗教团体把教义性的真理高举到代替上帝的位置而成为假神时,就会产生很广泛的偶像崇拜。而当人只靠着正确的教义来维持他们与上帝的关系,却不依靠上帝自己和他的恩典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另外一种偶像崇拜就“是将属灵的恩赐和事奉的效果变成偶像。”第三种就是想靠自己的道德表现来控制上帝、赢得救恩。
在任何一种偶像面前,人都成了“奴”。
“奴家”的迷失
在《中国写实画派·朱春林》中,收集了朱春林画的120多幅油画,其中一幅叫“迷失的乐园”,画于2005年。画面中一男一女,男的坐在山坡上,女的跪立在男人的对面。背景是灰褐色的山岭,围在树林里的小村庄。
画中人是普通人,就像朱春林的其他人物画一样,他们看起来似乎很安静。女的,低头看手中的苹果,苹果几乎举到了嘴边,鼻子都能够闻到苹果的香味。而男人,则半扭着头注视远方,眼神中透露出淡淡的失望。
他们在哪里迷失,失去了什么?苹果,是揭示秘密的关键。在人类最初的乐园——伊甸园中,上帝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纪》2:16-17)。后来,悲剧发生了,“……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世纪》3:6)
好吃,美丽可爱,使人有智慧,这一切都是美好的,但它们只是有限的好,不是绝对的好,不是最高的好。当夏娃与亚当不顺从上帝的命令,把追求这些有限的好当作最高目标时,它们就成为偶像,“苹果”就是偶像的集中代表。人,跪倒在偶像面前,成为“奴”,有形形色色的奴,就像有形形色色的有限之好一样。
在《迷失的乐园》中,拿着苹果的女人是跪在地上的,这是否也是一个象征:崇拜偶像,那偶像就成为希望,成为力量,成为幸福,成为生命的依靠、人的主宰。这也就揭示了为奴的本质,就是拒绝让上帝成为生命之主。把上帝驱逐出自己的生命之中,或者,流放他到生命的边缘。
凡是没有上帝做主的地方,就是迷失了的乐园;那迷失者,就是奴。
画中的男人,坐在地上,他吃过了苹果吗?似乎是。但他吃下的苹果给他带来了什么?满足,喜乐,平安,爱?好像一样也没有,他眼神中流露出来的是迷茫,伤感,失望和忧伤。这就解释了偶像崇拜所带来的真正危险,它能使人获得短暂的快乐和满足,却不能带来持久的平安和喜乐。更可怕的是,当那短暂的快乐过去之后,带来的必定是空虚,和更大的焦渴,就像所罗门王叹息的那样,一切都是空虚,没有任何意义。
一本书,一幅画,都在诉说一个真理:一个人心中不能有2个主,一个人不能事奉2个主。当人拒绝让上帝在自己的生命中掌权做主时,为奴的人生就开始了,哪怕你以为自己追求的是多么高尚的目标。
作者原为马列哲学讲师,现住美国伊利诺州,自由传道。
文章来源:《海外校园》2013年第119期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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