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甸聊天:俗世“传道者”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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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聊天2016/10/13
主持:基甸
文字记录:闲云和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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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重大新闻是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Bob Dylan)获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消息也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屏。有很多人认为这有点不可思议,一个唱歌的,一个歌手,怎么会得诺贝尔文学奖呢?不过我想照着迪伦的性格,他是完全不会在乎人们怎么说的。他可能也不在乎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
迪伦是非常反主流的,他的性格也非常古怪刁钻,被人视为怪咖。看一些近年关于迪伦的新闻,如果你想象他的样子,你或许会把他想象成一个喝醉酒的、无家可归的老头子。他的歌也不是很容易懂。有的人可能也不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他的嗓音非常沙哑,而且他的很多歌不像是在唱,而像是在说,“说白”多过歌唱。他的歌词里充满了隐喻和文字游戏,需要很高的“文化智商”才能听懂。
而今天关于迪伦的新闻里面,我想很多基督徒可能注意到,有讲迪伦也是一个基督徒。对他来说,做一个基督徒,我想也是一个反主流的事情。他信主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1978年在南加州,有一个犹太人基督徒音乐人,名叫卡夏(Kasha),他带领迪伦一起学圣经,一起祷告。然后迪伦信主,还在教会参加过门徒训练的课程。所以当时非常轰动的新闻就是迪伦公开宣布自己成为一个“重生得救”(born-again)的基督徒。他信主以后很快就发表了几张现代福音音乐专辑,包括《慢火车来了》(Slow Train Coming)、《得救》(Saved)和《爱的枪击》(Shot of Love)。而且他当年得到格莱美奖,就是因为其中一首跟基督教有关的单曲,叫《你总得做一个人的奴仆》(You Gotta Serve Somebody)。
迪伦信主,他的很多粉丝都非常不喜欢。一些人因此嘲笑他、反感他。所以迪伦当时说,以前他们这些人说我是先知,我拼命否认,说我不是先知,但他们非要说我是先知;但现在我出来说,耶稣才是答案,他们却说迪伦不是一个先知。可见真相让他们承受不起。(They can’t handle it.)所以很多人确实说迪伦是一个基督徒。但是我想可以非常肯定的是:迪伦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基督徒,他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基督徒,他是比较另类的基督徒,或者也许算是“文化基督徒”。
迪伦信主是在他经历过很多事情以后。1960、70年代,他先后经历了车祸、重病、离婚,而且特别是在他60年代积极投身民权运动和反战的政治运动以后,他对政治逐渐感到幻灭。他对他的伙伴琼•贝慈说,我知道你想改变这个世界,但是我慢慢认识到,没有一个人能改变这个世界。这是迪伦当年信主的背景。
迪伦信主后,他的脾气依然很古怪,他写的歌如果从基督徒的角度看,神学也是常常不正确的。而且他很强调他其实并未加入任何的宗教,没有加入过任何有组织、有建制的教会。他的信仰似乎也曾经有反复,有时候他会刻意淡化当年的“重生”。但他写的歌词一直有浓厚的宗教信仰的味道、基督教的意涵,而且有圣经的元素,一直到近年都还是这样。2004年,迪伦重新翻唱他的那首《你总得做一个人的奴仆》。2009年有人夸他圣诞歌曲唱得好,就像一个真正的信徒。他说:“我本来就是一个真正的信徒”。
迪伦到了晚年,很多人觉得他是不是会变成一个过气而有点失魂落魄的老头子。但其实不然。他的创造力一再迸发。他说:“我过去曾经老气横秋,但现在我却青春焕发。”2012年的9-11,迪伦发布他的新专辑《暴风雨》(Tempest) 。这张专辑里有好多歌也是有非常强的基督教的味道。比如里面有一首《血债血还》(Pay in Blood),写得非常不客气,但难免让我们想到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血债血还”是罪的代价。
当年迪伦写《你总得做一个人的奴仆》的时候,约翰列侬很不以为然。列侬甚至嘲笑迪伦的信主,嘲笑他的宗教情怀。列侬还专门写了一首歌来嘲笑他,叫《去做你自己的奴仆吧》。但是在《暴风雨》专辑里,迪伦却专门写了一首歌献给列侬。这首歌里说:“I pray the Lord my soul to keep”——这是儿歌里讲的“求主保守我灵魂。”
迪伦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被视为一个诗人。迪伦写的歌词确实都是诗,有时有点难懂,而大部分时候这些歌词都非常阴暗和悲观,充满所谓的“负能量”。所以这不是我们通常讲的基督教歌曲。迪伦的歌不是基督教的圣诗。表面上看它们是很世俗的,而且是很灰暗的。而基督教圣诗有很多是很正面、很积极的,有很多是很甜蜜的,都是讲“耶稣爱我”,“我爱耶稣”,“主耶稣啊,想起了你,心中便觉甜蜜。”这些歌我也很喜欢,因为这些属灵的歌确实会给人心带来安慰。当我们在郁闷、抑郁、心情不好的时候,“唱一首天上的歌”,让“头上的乌云、心里的忧伤全都洒落”,非常好,这个没有错。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我们唱的这些歌曲也显得有点肤浅,好像是happy happy happy,信了主就什么都好了。
迪伦的歌跟这些完全不一样。他的歌很有时代性,讲到世界上的事情,听起来好像是很世俗,但也很哲学。迪伦的歌很明显地非常愤世嫉俗,有点玩世不恭。他对很多东西都不抱幻想。他的歌很有批判性,批判文化,批判美国社会(美国社会也确实很有问题,你从今年的大选就能体会到。)迪伦的歌非常深刻,直指人类的精神困境,就是现代人在生命里面有永恒的挣扎和无尽的追寻。迪伦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幸存的,一种是迷失的。”他说很多人“不是在忙着出生,而是在忙着去死“。这都是很难听的话。但是迪伦很尖锐。迪伦说,也许是魔鬼,也许是上帝,but you’re gonna have to serve somebody ——但你总得做某个人的奴仆。所以迪伦确实像一个先知,他在个人主义的荒漠里,宣告西方人所崇尚的个人自由只不过是一个幻象。你要么事奉上帝,要么事奉魔鬼,没有中立。当然很多时候,迪伦是指出问题,但他并不一定提供答案,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答案还在风中飘”。但是迪伦也说:“我的心停跳,我的手冰凉,现在我信圣经所说的。”
金斯堡(Allen Ginsberg)曾经说,迪伦的歌词很像圣经中的《箴言》。我觉得迪伦的歌词确实很像旧约里的先知文学和智慧文学。他的很多歌也很像圣经里面的《诗篇》,特别是他转向摇滚的时候。我自己一直觉得从某种角度来说,《诗篇》是很像摇滚,或者说摇滚很像《诗篇》,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感情的炽烈。
但迪伦的诗歌可能最像的,是旧约里的《传道书》。有时候我们基督徒读圣经读到《传道书》,可能也有点纳闷:像《传道书》这样的书怎么可能在圣经里面?它通篇都是在讲“虚空的虚空”,讲“日光之下没有新事”,听起来有点像佛教。但圣经很真实,圣经不是讲一些虚无飘渺的宗教或心灵鸡汤,而是讲到人生的真相,讲到人类的困境。所以像《传道书》这样的文字,是让我们能认识到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不过是客旅,是寄居的。这样的认识,这样的对我们的本相更真切的了解,可以帮助我们仰望“天上更美的家乡”,就像《希伯来书》11章说的。
我想迪伦的诗歌也是这样。《传道书》的作者叫“传道者”,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我觉得迪伦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俗世里的一位“传道者”,他也像是一个朝圣者。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给迪伦的评论是说:“他在伟大的美国民谣传统中,创造出新的诗意”,我想迪伦确实配得诗人的称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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