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浅释(赎罪,得赎,得救)

 

 

 

 

赎罪(Atonement)

 

  1. 原文是“遮盖”的意思。圣经中赎罪的意义很广,包括整个旧约祭祀的条例和新约中基督的得赎工作。人赎罪必须靠流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须用无罪者的血遮盖、洗净人所犯的罪。
  2. 在旧约,献祭的人把手按在牲畜的头上,罪即归在祭牲身上,由祭牲被杀献祭,为他赎罪。
  3. 在新约,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宝血能使一切信他的人得以赎罪。基督所付生命的代价,同时也为旧约世代那些曾以牛、羊等祭物之血替罪的人,赎清了罪债。

4.请看圣经记载:《利未记》1:4;《利未记》17:11;《提多书》2:14。

 

 

得赎(Redemption)

 

  1. “得赎”就是“得到救赎”。圣经中讲到人信靠耶稣,灵魂、身体就得到救赎,称为得救。圣经多处提到得赎,多指将来身体的复活改变而言。
  2. 请看圣经记载:《路加福音》21:27-28;《罗马书》8:22-23;《以弗所书》4:30。

 

 

得救(Being Saved)

 

  1. 按字义讲,是从各种逆境中得蒙拯救。例如:从患难中、疾病中、危险中、自然灾害中被拯救出来。圣经中“得救”的希伯来及希腊原文,都有“拯救”、“免死”、“痊愈”等涵义。新约圣经则多用得救来表示如下意义:

1) 罪人得到耶稣基督替死赎罪的救恩,有了永生的盼望,免于死后罪的审判,灵魂得救,不至灭亡。

2) 信徒因信耶稣,不再作罪的奴隶,以致在行为上得救──成为圣洁,不沾染污秽。

  1. 请看圣经记载:

1) 得救是出于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以弗所书》2:8-9;《使徒行传》15:11。

2) 只有靠耶稣的名才能得救:《约翰福音》3:17,10:9;《使徒行传》4:12;《罗马书》10:9-10,13。

3) 救主耶稣愿意万人得救:《哥林多前书》2:4;《彼得后书》3:9;《使徒行传》16:29-31。

 

资料来源:

(摘编自《圣经语汇词典》,白云波编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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