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成为一体

 

 

 

 

文/周小安

 

 

 

《海外校园》第47期(2001年6月)第54页发表了郑女士的文章,《哪里是我的伊甸园──让我离婚,好不好?》(下面简称郑文)。读完郑文后,我有一些感想,希望同郑女士和读者们分享。

 

 

爱的理想蓝图

 

首先,作者儿时的经历是令人同情的,然而问题的关键是她对丈夫的看法。

虽没有明确说明他们结婚的日期,我据文中一些细节推测,应大约是在1987年之后不久吧。时至今日,他们结婚已近十三个年头,儿子也大约十二岁了,但作者对丈夫的看法似乎没有好转。她坦诚地表达她对婚姻生活的厌倦。

应该承认,根据郑文的描绘,作者丈夫的形像,与通常所谓“择偶的理想蓝图”,确实有相当的差距。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关系已不是恋爱期,也不是订婚期,而是结婚十多年,孩子也有十二岁的“老夫老妻”了。不过,在这里,我也不想仅仅以“责任”、“后果”之类的话来劝说,因为我想郑女士自己在这些方面的考虑肯定不会比我少。所以,我建议不妨从另一个角度,也就是圣经的角度,重新来看待她的丈夫和婚姻。

当神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了第一对男、女之后,他也亲自担任了人类第一对夫妻的证婚人。《创》2:22说:“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这表明,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因此是神圣的。这是我们每一个现代的男女都要学习的第一个功课。

婚姻其实不只是男女双方的事,也关系到双方的父母和家庭,关系到后代,关系到整个社会,最终,也关系到神。如果婚姻是由神所设立的,我们就需要按神的旨意,按神对婚姻的设计来正确地对待婚姻。

《创世记》2:24节则进一步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正的爱的理想。神的话非常简明:“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就告诉我们,“爱的理想”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由此可见,理想的爱首先是一种实在的、正确的关系,它既不是一种个人主观的感受或情感,也不完全依赖男女各自的学识和社会地位。

此外,正确而实在的爱的关系包括了三个要素:一、完整性,二、紧密性,三、永久性。首先,理想的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连合,这不只是肉体的结合,也不只是情感的结合,而是两个人身心的完全连合。

第二,在爱的关系中,二人的连合是如此亲密,以致于二人成为一体,不可分开。这种亲密性不仅限于肉身的亲密性,而且包括了精神和心灵的合一。男女之间要达到精神和心灵的合一,一般要经过相当时间的交往和了解,两人才能有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人生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

第三,真正的爱的关系是永久性的。这种爱的关系是如此的坚固,在《雅歌》8:6中说:“爱情如死之坚强。”这是一种至死不渝的关系。《雅歌》8:7说“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在夫妻生活中,往往会遭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例如,疾病,贫困,富裕,成功等,但真正的爱经得起任何考验,而且愈考验愈稳固,愈久愈甘甜。

虽然我们也许对自己的婚姻状况或配偶不甚满意,但更重要的是明白什么是正确的“爱的理想”,才能放下自己的成见,并且靠着神的恩典去争取和靠近这个理想。

 

 

婚前的三项指引

 

怎样才能实现“二人成为一体”这个爱的理想呢?有一些男女之爱的重要原则,我们必须谨守遵行。这些重要的原则就像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真实,它能使违反的人遭受惩罚,使遵守的人得到益处。故此,我劝郑女士先不要问:“让我离婚,好不好?”反而要先仔细想一想:是什么原因使得我的婚姻基础不牢固?下面提出的婚前的三项指引可以作为参照:

 

一、尊重父母意见

 

神既然托付给父母养育儿女的神圣职责,父母对自己儿女的婚姻大事,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男女在婚姻大事上一定要尊重父母的意见,这也是落实“十诫”中“孝敬父母”的具体表现。这样做不仅可以从父母那里获得宝贵的忠告,避免许多后悔莫及的事,更能获得神的喜悦和祝福。

对于已经信主的父母,他们会在儿女的恋爱对象的信仰和品德上严格把关。他们会提醒儿女,共同的信仰非常重要,因为信仰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生活习惯、人际关系、时间和金钱的使用都受到信仰的影响。即使是不信主的父母,通常也会为儿女的婚事提供一些有益的忠告和建议。

此外,父母一般会注重儿女对象的品格,而这往往正是热恋中的男女所忽略的。圣经中的亚伯拉罕为他的儿子以撒所娶的媳妇利百加,就是一个心地善良、吃苦耐劳、又乐于助人的少女。热恋中的男女往往被对方的外貌、风度或言语所吸引,然而,研究发现,幸福美满的婚姻中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这些,而是男女双方健全的心理素质和成熟的品格。

 

二、重视婚前辅导

 

婚前辅导虽然是现代社会特有的新鲜事物,却是非常值得重视的。这是因为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远比传统社会复杂,加上社会变化的节奏太快,听取父母的意见往往显得不够。所以,婚前辅导可以对相爱的男女提供很大的帮助。婚前辅导的作用主要有三方面:1、加深自我认识和彼此了解,以确定两人是否适合结婚。2、如果适合结婚,促使彼此的关系更加和谐亲密。3、提供婚姻生活的教导。

人本来就缺乏自知之明,热恋中的男女更是如此。许多自认为信奉“爱情至上”的青年,结婚的动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爱,而是掺入了不自知的其它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辅导可以帮助相爱的男女避免不健康的结婚动机,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离婚悲剧和家庭危机。研究发现,常见的不健康的结婚动机有如下七种:

 

(1)出于同情

(2)为逃避不愉快的家庭

(3)因为无聊孤单

(4)一气之下的冲动

(5)屈从于外界的压力

(6)年龄偏大

(7)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因婚前性行为或怀孕而结婚。

 

男女结婚如果只出于这些动机的一种或数种,则是不明智,危险的,其婚姻基础不稳固,容易导致婚变。

三、避免婚前性行为。婚前性行为虽为世俗的法律所允许,却违反了神对婚姻的设计。只有在正式的婚姻中,男女双方才能充分享受性生活的祝福。根据《创世记》,神首先为亚当和夏娃举行了婚礼(神以主持人、证婚人的身份,把新娘夏娃带到新郎亚当面前,新郎亚当还献诗,“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然后,亚当才和他的妻子同房,并且怀孕生了该隐。研究也发现,婚前性行为不仅会导致不健康的结婚动机,而且会使当事人产生罪恶感或羞耻感,降低男女双方的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结果往往会损害他们之间的关系。

 

婚前性行为是今日每一对恋爱的男女所面临的一个陷阱,我们千万不要掉进去。掉进去的人,应该立刻脱离出来。

对照一下以上三项指引,便不难发现,郑女士的婚姻基础为什么不牢固。从她自己叙述中来看,她是在赌气下结的婚,显然她的婚姻违背了父母的意愿,而且结婚的动机中有三个都是不健康的:一是为逃避不愉快的家庭,二是因为无聊孤单,三是一气之下的冲动。

 

 

婚后的三项原则

 

郑女士的婚姻基础既然不牢固,她结婚后感到不幸福便不奇怪了。然而,离婚真的能给她带来幸福吗?不见得。除了离婚之外,有什么更好的途径,可以实现爱的理想呢?其实,实现爱的理想决不是等候某个理想的配偶出现,而是夫妻──两个不完全的人,遵循正确的婚姻生活原则,共同努力的果实。

以下三项原则是圣经中归纳出来的,相信对实现爱的理想--“二人成为一体”有帮助作用:

 

一、忠诚与信任。

 

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先决条件是有真正的爱。而真正的爱的第一要素就是忠诚与信任。忠诚与信任是形影不离的,也是相辅相成的。忠诚就是守信而不失信;一心一意而不是三心二意,忠诚就是有专一的心。有了忠诚,就会建立信任。反过来,有了信任,也会促进忠诚。在一个充满竞争、虚伪和冷漠的世界上,家庭若要成为一个休养地、避风港、治疗院,夫妻之间必须要有忠诚和信任。没有忠诚就没有信任,没有信任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满足。所以,没有忠诚和信任,家庭也就不成为家庭。

 

二、无私的奉献

 

夫妻之间,即使有了忠诚和信任,有时候仍不能保证和谐亲密。各种摩擦、争吵和衡突就像日出和日落一样,在所难免。夫妻关系若要达到和谐亲密的境界,不能期待某一方达到某个理想状况,而需要双方共同合作,心意更新。这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练习。真正的爱在本质上是给予、是自我牺牲和奉献。基督为我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降世为人,不是要获取,而是来给予;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并且舍己,做万人的赎价。

我们身为基督徒,也要学习多为对方着想,少为自己着想。宁愿自己吃苦,好让对方得到快乐;宁愿放下自己的权利、爱好和意见,来成全对方、满足对方。“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这样,夫妻相处的生活就是学习彼此相爱的生活,同时也是品格塑造,心意更新的过程。

 

三、永远的盟誓

 

在结婚典礼上,男女双方都要起誓:“从今以后,不管环境好与坏,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足,我都要爱你,照顾你,至死不渝。”这个盟誓就是真正的爱的宣言,它是一种彻底的委身。这样的爱才经得起任何严重的考验,这样的爱才会愈久愈稳固,愈久愈甘甜。

有一句现代的口号:“结婚是爱情的坟墓!”对于真正的爱情,结婚只是爱情的开始而已。罗伯逊.麦奎肯和他妻子穆丽儿的感人故事值得我们深思(注)。他们于1948年结为夫妻,1980年左右,罗伯逊首次发现妻子穆丽儿有记忆障碍。后来,情况越来越糟,查为老年痴呆症。1990年,罗伯逊宣布辞职,理由是身患老年痴呆症的妻子需要他全时间照看。

1996年,他发表感恩文章,在文中,他承认自己十七年前妻子患上老年痴呆症后,他们就进入了夫妻生活的另一个旅程。在漫漫长夜中,他偶尔也有“何时见天明”之叹。然而,他在日记中写到:“我不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因为如果没有她,我将多么孤单。”虽然他不明白妻子为什么这么年轻就得这种病,而且痛苦又是如此长久,可是他也无法想像若主先把穆丽儿接去,他将多么怀念她!罗伯逊与穆丽儿真正实践了他们在婚礼时所发的盟誓。

有一对年老的夫妇在回首他们一起生活的日子时说:“后人在谈到我们的时候,或许不会说:‘这是一段最快乐的婚姻,他们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但我们希望有人会说:‘他们白头偕老,至死也没有干过令对方感到可耻的事。’”如果我们谨守遵行以上六个男女之爱的重要原则,我们的婚姻即使仍达不到理想,却很可能达到上面这一对老人的境界。难道这不比离婚更好吗?

 

 

注:参见《此爱绵绵无绝期》,郑期英着,《海外校园》第39期(2000年2月),P38~39。

 

 

作者来自湖南,加拿大理论物理博士。现于加拿大温哥华牧养教会。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