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是有缘?——缘份真相的剖析

 

 

 

文/明德

 

 

 

缘份的天空

 

常言道,“有缘千哩能相会,无缘隔墙也不识!”无论我们身处何方,来自何等背景,似乎“缘”这观念都深深扣着华人的心弦!

千百年来,华人所写的小说,所作的歌曲,所拍的电影,命名及内容都与“缘”这个字拉上关系,例如缘份的天空,缘来没法挡,缘了就完,天赐良缘等等。这都反应着缘这个字,在华人的心目中,有它特殊的含意。

缘是否是所有问题的答案?

缘的理论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华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它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认识,或是个人的际遇,或是社会的变迁,都担当着解答问题的重责。缘究竟是什么?它的发生是否就是或然率的机会?是巧合?是宿命?抑或是背后有什么神秘力量的发动呢?人有没有自由选择缘的权利呢?它的起源在哪里呢?它是缘的问题,还是玄的问题?而作为基督徒,又该如何面对有关缘的问题?是接纳其解释,还是反对?这都是我们值得细意探讨的有趣课题!

 

 

缘的起源

 

人在世界上,一方面相信人定胜天,人有自由的意志等,另一方面,现实环境及情况我们也控制不来。为什么人会爱这个、恶那个?为什么有时我们辛勤地努力,并不保证可以得到收获?巧合的产生,时空的交错,机会的得失,都令人迷茫。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慢慢地我们便了解到人生很多很多的无奈!因而哲学及宗教便成为这现象的诠释。而在各家的学说中,佛教将缘的作用解释及应用得最为普遍。经过千百年来的薰陶,缘已根植在华人社会的文化深层。从贩夫走卒到知识份子,都相信它的存在。自从佛教东传后,经汉、魏、晋、南北朝的孕育成长,并于隋、唐、宋三代大盛,佛教奠定了在华人心目中的地位,缘的理论亦随佛教的影响力而深入民心。

 

 

佛教的缘

 

佛教所讲的缘,是“因,缘,果”的中间那一环;一般人所讲的缘,是有所不同的。“因”的解释就是原因或起源等。“果”就是结果、成果、果然等。在“因、缘、果”当中,“缘”祗不过是因与果的中间过程,其中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缘不是起源,也不是必定条件,缘亦不是结果或后果。它至多只能说是一种或然率的机会,是因与果的中介物(过程)。如果没有因(因数)就无可能产生结果,缘也不需要存在因果之间了。所以很多人口中挂着的“缘份”,如果没有解释“因、缘、果”的关系,是没有多大意思的。不过一般人祗是人云亦云,并不认真了解它的含意,将错就错,说成玄之又玄。这正好使得相士有机可乘。

 

 

西方思想有没有缘呢?

 

环顾西方文化的领域里,他们认识真理的方法多从理念入手(大致可分成“形而上Metaphysical”及“形而下Physical”的界别),再经思考和验证,并将各项原因以各门科学、应用技术、哲学、神学、心理学等等去解释或实证。而在讨论原因与影响(Cause & Effect)的过程的时候,似乎并不需要“缘”作为各项因果的中介物,它并没有什么作用。看来没有了“缘”的观念,也并不会产生什么不良的影响。

 

 

一见钟情及爱这个、恶那个

 

爱情故事当中,爱侣的邂逅往往由一见钟情作为开始,这是否取决于缘份的作用呢?另外人与人的交往也出现爱这个、恶那个的现象,这是否也与缘份有关呢?

在行为科学的研究里,一见钟情只是与以往个人行为经验有关。举例说,情侣在一见钟情之前,可能已累积了一定程度的对美好及理想人物的向往,经转化投射到潜意识里。所以一旦见到合适的对象,便“一见钟情”。另外,喜欢或爱一个人可能与他本人以往的愉快经验有关。例如某一女士在少年时期遇到一位很关心她的异性导师,后来她选择了一位性格、外形或气质等与导师很相近的男士,作为伴侣。反之,见到一个人便产生莫名奇妙的反感,这便是与以往不愉快的经验有关。人们认为这种理论有一定程度的可信性。欢迎读者细思!

 

 

上帝的安排是否就是缘?

 

基督徒相信圣经是一本上帝对人启示的典籍,也是一本历史的典籍。书中记载的历史人物及事迹,我们相信是真实的。在我看来,圣经里发生过的事件及人物,有些好像命定,有些看来因果循环,有些似乎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些时候却是上帝介入了历史,改变了历史事件的发生。当中有没有存在的缘呢?亚伯拉罕、雅各、摩西等圣经人物遇见神,是否便是与神有缘呢?摩西被埃及公主收养,是否他们有缘呢?以撒和利百加的结合是否他俩有缘呢?被神弃绝是否缘尽或缘散呢?上帝的安排是否就是缘呢?

当然笔者不同意上述有关缘的假设,因为相信缘份就不需要神的安排!盼读者与我分享下列圣经的故事,多方了解事实真相。

 

 

圣经故事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二十四章记载了以撒娶妻利百加的故事。当亚伯拉罕年纪老的时候,耶和华凡事都赐福他。他有一个好仆人,亚伯拉罕便派那仆人回老家去,为他儿子娶妻。当仆人到达拿鹤的城,那时正是黄昏,城内的女子正在打水,仆人向一女子要求一点水喝。利百加不但给他水喝,而且还给仆人的骆驼水喝。经打探后知道她是彼土利的女儿。她不但美丽,而且心地善良。最后仆人不负所托,成功为以撒取得良妻。

 

 

夫妻之缘

 

这是一个美丽的邂逅故事,中间的人物是否有缘呢?如果有缘必定是亚伯拉罕与利百加有翁媳之缘,利百加与以撒有夫妻之缘,仆人又与主人有主仆之缘,仆人又与利百加有眼缘,彼土利又与亚伯拉罕有姻亲之缘……凡此总总是否真的与缘有关呢?当然不是!有些人以为利百加与以撒是有缘千里能相会的。其实事情的发生,仍是基于很多因素和条件。我们试想如果亚伯拉罕不顺服神,得不到神的赐福,不看重神的应许,给儿子娶异族女子,或儿子被迦南文化同化,亦不祈求上帝为他预备一位媳妇,等等,都可能令历史改写。

 

 

选择不等于缘份

 

在第八节,亚伯拉罕明言“倘若女子不肯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我们可以理解到她有不答应的可能。这不是容许自由选择的吗?所以有选择,缘的假设就不成立。因为选择需要衡量,将条件作为考虑因数。笔者再假设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如果有一位街头露宿者(没有洗澡的那种),并患上严重的精神病,读者当中的女士们(精神正常的),有哪一位愿意与他结婚呢?如果基于反叛或有丰富的同情心而愿意,这就只是前因和后果,而不是什么缘份!而缘份至多可说成选择的机会,但最终都是人自己最后选定的!

 

 

历史不是必然的

 

圣经记载亚伯拉罕献儿子以撒,他的顺服,便得着神的赐福,成为信心之父。当中的过程是有条件性的。神给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亚伯拉罕如果抉择不献以撒,他未必可以成为信心之父。当然你可以假设神会再给他另一次考验,这样他也可以成为信心之父。历史就改写了。

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信神的人得益处。笔者的理解,神给我们很多益处,并处处为我们安排。不过先决条件便是信神,成为他的儿女,顺服祂的旨意。如果我们不相信上帝,就享受不到互相效力的益处。而互相效力的安排,相信不是缘来控制或安排,而是上帝的奇妙作为,才构成历史事件发生的必然性!

 

 

拣选不是缘份

 

至于神在历史里拣选特定的人物,例如先知、门徒、君王、祭司等,作为他的仆人,这是否与他们有缘呢?在我看来,当然与缘份无关。因为神有自由拣选的绝对主权,他不会受什么缘份的影响。他与人交往的原因若是缘份,那他便不是全能的神,因为他至少受到缘份的影响或因为缘的来到,他不得不与之交往。这都是局限了上帝的大能。反观佛教及道教(包括民间宗教)里的神仙和佛,他们与人交往,很多时都因为与某人有缘,才构成相遇机会。这局限便显出他们不是全能及全知,至少他们受着机缘的摆布,不得不与有缘人相会。

 

 

真理的寻索者

 

基于上述辩证,笔者相信历史的发生,总括来说这都是与缘份无关。

今天你看了我写的文章,就是因为与你有缘?还是这个“缘”字吸引你呢?在我看来,当然认为祗有原因,而没有缘份的存在。读者们试想想个中原因,可能是题目的吸引,或是阁下早有阅读的习惯,或是有空闲时间,随便看看,又或有朋友推荐等等。原因不一而足。所以我们不要轻信“缘”就是终极答案。

另一方面,我们作为真理的寻索者,亦不能人云亦云,错解误用,将佛家的学说,作为应用的方法,解释及认同它们的理论。(甚至一些基督徒出版的书刊,也用缘来命名)。当人人都说同一番道理的时候,就当成真的了!既有缘份又何需上帝的安排呢?盼拙作能够引起读者们对它的兴趣,多作讨论!将这个缘的真相带到后现代。

 

作者现在英国米顿斯实大学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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