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生活的标准

信仰与生活的标准—文/王志勇

只有上帝所默示的圣经,才能为我们的人生提供明确的指南和标准。
63941912nc2baeef089de&690人生有标准吗?人人都在寻求幸福,人人都在追求成功,人人都想使自己的一生过得有意义。但是,问题在於衡量这一切的标准到底是什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我们的常识。衡量人生的标准到底是什麽?这实在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大而言之,“精忠报国”,“为人民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还是“建立共和国家”等等,这些提倡和理想,也都需要一定的标准。否则就是“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而已!
从小处说,即便是後现代的年轻人,一边反对权威、标准,一边仍需面对生活中的各种选择,以及心中的自我定位。从衣食住行,到工作、爱情,没有标准就无从选择,标准模糊易变就难免困惑。
标准的问题,就是道路的问题。没有标准,就没有道路;合乎标准,就是走正路;不合乎标准,就是走邪路。人生若是没有明确的标准,个性强的就会任意妄为,自行其是,甚至硬把自己的标准强加在别人身上;个性弱的就会随波逐流,左右摇摆,甚至被人洗脑,成为周围社会或他人的标准的牺牲品。
基督教信仰对於人生首要目的的回答就是∶“荣耀上帝,并以他为乐,直到永远。”基督教信仰对於人生至高标准的回答就是∶“记载於旧新约圣经中上帝的话语,是指导我们荣耀他,并以他为乐的唯一标准。”(参《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不管是我们个人的修身养性,安身立命,还是要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上帝所默示的圣经,才能为我们的人生提供明确的指南和标准。
普遍启示
“启示”就是揭开、阐明,使原来隐藏的,没有被人发现的东西,成为人所能够知道的东西。从这个角度而言,一切真理的发现都有“启示”的成分。圣经中也承认“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各书》1∶17)因此,即使没有明确地归信基督教的人,他们对真理的发现和阐述也是来自上帝的恩赐,这就是上帝的普遍恩典,上帝基於这种恩典,通过自然、历史、人心,向人们启示他自己。这种在任何时间、地点,任何人均可领受的启示就是普遍启示。上帝“┅┅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毋庸置疑,古往今来,海内海外,都有无数的仁人志士在探求人生的标准问题,并且也都有很多卓越的见识和表达。屈原在其名作《楚辞》中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强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此处所强调的“礼”当然就是人生的标准。当然,孔子从来没有追问、历代儒家人士也都很少正视的根本问题就是∶他们所强调的“礼”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到底有什麽保障呢?难道仅仅因为是孔子所喜欢的周朝制度,就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吗?
我们当然不否认这种从普遍启示中感悟到的思想的价值,但是这种思想是否是真理,最终仍然需要由特殊启示来作终极性的判断。著名基督教神学家巴文克,谈及孔子、释迦牟尼、穆罕默德等外邦宗教中的“圣人”时,强调说∶“不能说这些人是蓄意骗人的,或说是撒但的使者。他们都是诚实人,在他们的心中,在部落的信仰与其本人所得的光照的意识之间,都有相当的交战。由於所得的亮光,他们都向著真正的幸福全力以赴。”他们在宗教和道德上,都给自己所在的时代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触动和改良,但在偶像崇拜的本质上,仍然是“一丘之貉”,既不能带领人真正认识独一的创造天地的上帝,更不能使人认识上帝所赐下的独一的救主耶稣基督。(参《基督教神学》39-40页)
特殊启示
特殊启示就是上帝向先知和使徒,特别是通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而向人所显明的真理。这种启示不仅直接关涉到人的灵魂如何得救的问题,也为普遍启示提供了终极性的判断标准和尺度。
因此,17世纪英国清教徒神学精华性文件《威斯敏斯德信条》头章头条,就在承认普遍启示,也就是“自然之光”的价值的前提下,充分强调特殊启示的重要性∶“自然之光和创造、护理之工,原彰显上帝的慈爱、智慧和权能,使人无可推诿;但它们并不足以将那得救所必需的对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识给予人;所以主乐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出来,向教会晓喻他的旨意;以後主为了更好地保守并传扬真理,且为了更加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以及撒但和世界的毒害,遂使全部启示笔之於书。因此,圣经乃为至要,因为上帝从前向他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这些方法,如今已经止息了。”
范泰尔强调,这两种启示所带来的知识,“共同组成了同一个真理体系。”(注1)基督教不仅强调特殊启示的重要性,并且特别强调圣经本身就是上帝全部特殊启示的纪录,乃是基督徒信仰与生活的最高标准。对特殊启示的强调,凸现了圣经的重要性,使得基督徒时刻自觉地以圣经为标准,来调整自己的信仰和生活;对普遍启示的承认,使得基督徒自由地接纳世界各种文化的先进成分,去伪存真,积极地用於荣耀上帝,造福他人。
耶稣基督
当然,不管是谈及特殊启示,还是谈及圣经本身,我们都不能不谈及耶稣基督。认识耶稣基督是认识整个圣经的关键,也是明白基督教的关键。“耶稣”是常用的名字,在希伯来文中的含义就是“耶和华拯救”;“基督”在当时也是通用名称,这个词来自希腊文音译,根据希伯来文音译则是“弥赛亚”,意思就是“受膏者”。这两个名词合成“耶稣基督”则成为特指性名词,是指新约圣经中所记载的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上帝所赐给人的救世主基督。
在旧约圣经中,担任先知、祭司和君王三大职分的人,往往要接受圣油的膏抹,表明他们有来自上帝的呼召和恩赐。先知的职分就是向人民陈明上帝的律法,并且由此向人民发出判断和警戒(参《但以理书》9∶10);祭司的职分就是向人民讲解上帝的律法,对具体的事务作出判断,并且按照上帝的律法献祭(参《申命记》17∶8-13;33∶10);君王的职分则是根据上帝的律法施行统治(参《申命记》17∶18-20)。
中国哲人老子对“道”本身有许多天才的看见,比如他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1章)等等。但这些对真理的感知,仅仅是来自个人的非常有限的理性上的猜测,并不具有知识上的确定性。基督教所信奉的圣经的奇妙性,就在於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
首先,耶稣基督本身就是上帝∶“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福音》1∶1)只有在圣经中才向我们显明绝对的道,就是有情有义的上帝。孔夫子所孜孜追求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道,(《论语·里仁》)从圣经启示的角度来看,绝不是抽象的道理,而是人可以为之生,也可以为之死的道,这样的道只能是上帝本身。
其次,就是这样的道,却取了有限、且有罪的人的形体,“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1∶14)。耶稣基督不仅取了真实的人的肉身,并且在这肉身中向人讲明上帝的旨意,又用这肉身承受各样的痛苦,承担人犯罪当受的刑罚和苦楚,甚至死在十字架上。
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的壮举义举。所以,保罗感叹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耶稣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5∶7-8)
最最重要的是,耶稣基督不仅以这肉身死在十字架上,被埋在坟墓之中,并且在死後第3日,又以肉身复活了,且多次向门徒显现,长达40天之久,最後在众门徒面前升上高天。历世历代的仁人志士、先圣先贤,包括孔子、释迦牟尼、穆罕默德等等,他们都死了,但没有人能够复活,只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显明他本身就是掌管生死的上帝,他的教导本身也是直接来自上帝的教训。因此,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和死里复活,从根本上证明了圣经是上帝的话,是绝对的权威,使得圣经本身不仅成为绝对性的标准,也成为上帝改变人心的大能的工具(参《罗马书》1∶16;《希伯来书》4∶12)。
默示与光照
圣经的权威性源自上帝自身。虽然我们能从圣经的功效、内容的庄严、版本的保存、预言的成全、考古的发现等,各个方面来证明圣经在人类文明史上无与伦比的地位,但是圣经的权威性最终并不是依据任何证据,而是因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并且圣经不仅告诉我们生命的价值,也指导我们人生应当如何度过。“於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书》3∶16-17)。
各种证据和说明,都不足以说服人相信圣经的权威性,更无法帮助人活出所认识的真理,除非是圣灵在人心中做工。因此,加尔文强调说∶“人心不会领受圣经,除非是圣灵在人心中首先给人内在的印证。”(注2)前者是圣灵的默示之工,後者是圣灵的光照之工。
因此,当我们谈及宗教与人生的标准的时候,唯愿当初默示这无谬圣经的圣灵,继续按照他自己的旨意在人的心灵中,使人明白圣经,并通过圣经而认识独一的真神上帝,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独一的救主耶稣基督,这就是耶稣基督所强调的“永生”(参《约翰福音》17∶3)。
同时,当我们认识到人生有标准,这标准来自於造物主上帝后,仍需恳求圣灵光照并引导我们,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心中作王,以便在生活中活出美善。
注∶
1. Cornelius Van Til, 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 (Phillipsburg, New Jersey: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 1978), p. 74.
2. 加尔文∶《基督徒敬虔学》1卷7章4节。
作者是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加尔文神学院神学硕士,现在美国任教会主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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