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之神

 

当这神之三大独特性加在一起时,就将基督教之神观,与其它宗教明显地区分开来。

 

 

文/庄祖鲲

 

前言

 

当我们进入21世纪的时候,有关神的存在以及他的特质,再度成为争论的核心。从19世纪以来,由于启蒙运动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及泛科学主义风靡一时,对传统宗教(包括基督教)产生极大的冲击。然而1970年代以后,后现代主义的思想兴起,有力地批判了以理性为基础的无神论之盲点。另一方面,90年代柏林围墙的倒塌,也使得东欧的共产世界分崩离析,马克思主义濒临破产。这些都促成20世纪末的世界性宗教热潮。但是在这波宗教热潮中,不仅是传统宗教(包括佛教、伊斯兰教及基督教)复兴,许多新兴宗教团体(如新纪元、法轮功等),也趁势崛起。

因此,在讨论宗教问题时,我们不但需要讨论神的存在与否,同时还要去分辨我们所说的神是谁?他的特质或属性是什么?他与我有何关系?以及基督教的独特性为何?这一切的问题,都会影响到我们信仰以及人生道路的抉择。因此,我们将尝试以一连串浅显的文字,深入地探讨基督教信仰之核心主题,使大众能深知基督徒所信的,也就是我们以之来规范、引导人生方向的信念。

 

从基督教初遇希腊文化,到当代的信仰对话

 

首先,我们将谈到“神”的本质问题。西方的宗教思想有一个发展过程。早期的希腊社会,民间是以多神论为主流思想,但是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学家,对神祇的态度,却基本上很接近孔子那种“敬而远之”的观点。到耶稣的时代,希腊最流行的哲学思想,主要是“以彼古罗派”(Epicurean)和“斯多亚派”(Stoic)两个门派。“以彼古罗派”(或译为“伊璧鸠鲁派”)创立于公元前三百多年,是物质主义者,他们认为这世界的物质是由“原子”(atom)构成的,因此很多这一派的人采取“及时行乐”的人生观。“斯多亚派”也与以彼古罗派同时创立,但他们却相反地采取自律、勤俭刻苦的人生观,因此是道德高尚的实用主义者。

至于中国,古代原始的“上帝”的观念,也与圣经中的“神”的观念很接近。无论是商朝的“上帝”,或周朝的“天”,都与基督教的“耶和华”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有“位格”的神;都是独一的神;都有公义和慈爱的属性;也都是造物主及万有的主宰。所以秦朝以前的儒家与道家,都受到这种独一神观(Monotheism)的影响。特别是儒家哲学思想,在很多方面与希腊斯多亚派所见略同。

所以圣经的《使徒行传》17章,曾记载了两千年前伟大的基督教使徒保罗在雅典,与希腊知识分子一段很有意义的对话。而当代中国知识分子也同样受到物质主义及传统儒家哲学两大思潮的影响。因此,基督教与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对话,与当年保罗在雅典与希腊知识分子的对话很相似。

保罗在亚略巴古山丘演讲厅里,对雅典人的演说开场白中,首先提到希腊人“凡事很敬畏鬼神”的宗教观(《使徒行传》17:22),这也与中国人很相似。今天中国人当中,纯粹、绝对的无神论者不多,相反地,那种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功利主义式宗教观的人,可能占绝大多数。同时,希腊人是多神论者,中国的民间宗教也是如此;希腊人的神祇都有人性,中国人的神祇则很多是被历代君王封为神的历史人物。不同的是,当年的希腊人还拜一位所谓的“未识之神”(23节)。这也是一般多神论者常有的态度:他们对任何新的神明往往采取来者不拒的态度,并一厢情愿地将之和原有的其他神明混杂在一起,都予以顶礼膜拜。

保罗的演说,就由介绍这位雅典人拜而未识的神,却是保罗熟悉的基督教之神而展开。基本上,保罗所介绍的基督教之神,有三大独特性:

(1)他是创造之神、天地之主(《使徒行传》17:24-25a);

(2)他是赐恩之神、可亲之主(《使徒行传》17:25b-28);

(3)他是公义之神、审判之主(《使徒行传》17:29-31)。

当这神之三大独特性加在一起时,就将基督教之神观,与其它宗教明显地区分开来。

 

他是创造之神、天地之主(《使徒行传》17:24-25a)

 

在当今数以千计的宗教中,多神论占绝大多数。因此,保罗首先强调:这位神乃是“创造宇宙和万物之神,也是天地之主”(24节)。这种观念立刻将基督教与所有的多神论区分开来。因为全世界的各种多神论宗教,虽然相信不计其数的神明,但其中却没有一位创造天地、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神。因为就逻辑而言,若有一位无所不能的造物主,则其他神明就没有存在的空间及意义了。

有关“神是创造者”的概念,在近代的中国人当中是比较淡薄的。但是在中国古代却非如此。我们说过,无论是商朝的“上帝”,或周朝的“天”,都是有“位格”的造物主。但随着时间的进展,中国人的“上帝观”逐渐混淆、异化了,当与汉朝时输入中国的印度佛教,以及原本流行于下层社会的精灵崇拜(Animism)相结合后,就演变成了泛神论(Pantheism)或多神论(Polytheism)等宗教观,原有的独一神论反而似乎消声匿迹了。因此,直到如今,中国人的宗教观,除了基督教徒、天主教徒和穆斯林之外,主要仍是以民间宗教的多神论,及佛教或社会主义的无神论为主。

我们要如何确认有这位创造之神的存在呢?我们可以经由什么途径去认识他呢?其实17、18世纪的西方科学家们,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说:神给人类两本“书”,好让我们认识他。其中一本是圣经,这是神主动的、自显的启示,我们称之为“特殊启示”(Special Revelation)。另外一本书是“天书”,也就是这个宇宙。这宇宙蕴含着有关于神的无穷知识。这种对神的认识,我们称之为“一般启示”或“普通启示”(General Revelation)。

“一般启示”可以借着对大自然的观察、科学的研究,或理性的推理而获得。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牛顿及中国的古圣先贤,都曾藉此对神有某种程度的感悟。譬如老子以“道”来称呼这位神,又称为“无”。他指出这“道”乃是造化者,系先天地而生。因此他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这种对神的认知,从“一般启示”的层次来说,已达到相当高的境界。然而对神更深一层的认知,特别是有关他与我们人类的关系,以及他救赎的计划,则除了藉助神的“特殊启示”,是无从得知的。

今天有些科学家,却想以科学来否定有创造之神的事实。其实他们犯了一个方法论的错误,因为他们想在时间和空间的范畴内,去寻找或否定超时空之神的存在。他们已先入为主地,把造物之神局限在时间和空间的范畴内,而忽略了神乃是在时空之外的可能性。在这方面庄子就已经指出“物物者非物”的见解,也就是说,造物者本身,必不是属物质的,而是超物质、超时空的存在者。因此,要从被造的世界中去寻找造物者,乃是缘木求鱼之举。

究竟有没有一位造物者存在?这对我们的人生观将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若没有神,依据进化论的观点,万物乃是通过无数因缘巧合的盲目进化过程而来的。可是若没有设计和创造,生命就没有目的,因此也就无所谓“人生的意义”。所以无神论的文学家卡谬曾说:人生只是一场荒谬的闹剧,我们莫名其妙地被抛入这个世界,然后也将莫名其妙地消逝。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名著《异乡人》,就是在描述这样的人生观。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沙特也说:“人生只是个死谷”。所以若没有创造的神,人生就失去意义和目标。

相反地,若是有创造的神,我们也是他所造的,他又是掌管一切的主,那么万事就不是出于“偶然”,而都有他的巧思,也有他的美意。换句话说,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无论是顺是逆,在我们看来是好是坏,都在神的掌管之下。连孟子似乎也有这样的体认,他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因此,认识创造之神的人,他的人生观是乐观进取的。他是乐观的,因为相信凡事有神在掌管;他是进取的,因为他深信神在他身上有完美的计划期待他去完成。

举个例子来说:要将计算机的功能使用得淋漓尽致,完全发挥它设计的功能,只有按照操作手册,甚至直接向设计者讨教一番才行。所以对基督徒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竭力追求认识这位创造天地和万物的神,他才是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总设计师。唯有透过他,我们才能真正认识自我。没有人能完全掌控自己的前途,但是透过他,并且顺从他的指引,我们就能完全地发挥神所赋予我们的潜能,迈向丰富有意义的人生。

 

他是赐恩之神、可亲之主(《使徒行传》17:25b-28)

 

其次,有些宗教虽相信有至高之神,却强调他是神圣不可冒犯,也是难以亲近的。譬如回教徒,虽然也承认有一位创造之神,但是他们认为这位神──安拉,是高高在上、凛然不可亲近的。所以对回教徒而言,说自己“爱神”,是一种冒犯神的观念。因为他们认为人不配爱神,我们只能对他顶礼膜拜。相反地,保罗却强调神是赐恩的神,乐于亲近我们(25-27节),并希望与我们建立亲密的关系。这样的观念乃是独特的基督教观念。

保罗对雅典人说:“他离我们不远”(27节)。我们中国人却常常觉得“天威难测”;孔子也说:“天何言哉?”在他看来,天是沉默的、是难以捉摸的。因此,孔子以务实的态度说:“敬鬼神而远之”。在他的言论中,他论及“仁道”(即“人道”)远多过于“天道”。

但是对基督徒来说,神不但赐下生命、气息、万物给人类,他更主动来寻找人,希望与我们重建亲密的关系。因为原有之神与人的关系,已经因为人类犯罪而断裂了。从此人与神隔离了,以致于我们无法体会、认识神。如今透过耶稣基督的降世为人、舍身流血、复活升天,我们才得到一个新的途径与神恢复关系。那就是借着接受他为我们的救主,我们就能成为神的儿女,得享神的生命。

基督教所强调的这种神之“圣爱”(希腊文是agape)观,是回教徒所难以接受,也是犹太人所难以体会的。然而这正是基督教信仰的精髓,也就是“道成肉身”(Incarnation)的道理。只有借着这个途径,人才能与神和好,我们也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虽然中国文化一向也强调“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但是这往往是指着佛教的“自心是佛”,或新儒家的“天道无外”的意境。他们认为“天道”与“人性”(或“佛性”)几乎无分不二,“大自然”与“人”也混然一体。基督教则一方面强调神是那与我们“绝对相异”(Absolute Other),是“超乎众人之上”的神。但另一方面,基督教也同时指出神“住在众人之内”的事实(《以弗所书》4:6)。因此,对基督徒而言,神也是与我们有“互为临在”(Mutual Indwelling)关系的神。换句话说,我们信徒乃是住在基督里,而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5:4)。这种特殊的神人关系,乃是基督教信仰的奥秘之一。

所以对基督徒而言,真正的“天人合一”之实现,乃是当我们能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拉太书》2:20)的时刻。到这时候,基督徒也应该能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

 

他是公义之神、审判之主(《使徒行传》17:29-31)

 

最后,保罗还强调:这位神不仅是创造之神、赐恩之神,他还是公义之神、审判之主(31节)。他要求世人悔改,并且借着耶稣基督得救。这对中国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一些心理障碍。因为我们中国人喜欢“自力拯救”的观念,不喜欢“他力拯救”的想法。所以我们乐于高唱“世间没有救世主”,虽然在人生当中,我们也常常期待有贵人相助。

如众所周知,中国文化一向强调期望以“内在超越”的途径来达到“自力拯救”的目的。因此儒家提倡“内圣外王”,而且认为“人人可以为尧舜”;佛教则强调“明心见性”之法,认为“人人可以成佛”;道教也用“观照内心”之法,主张“人人可以成仙”。因此在中国,儒释道三教合流的趋势很盛,就是因为这三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基督教则强调“他力拯救”的途径,根本否定自救的可能性。基督教认为:因为人的罪性,使人无法依赖“自知之明”和“自救之力” ,因此只有那位居于人之上的神,才能将人从罪孽的泥沼中救拔出来。

其实近代新儒家学者,也都看出中国文化一味强调“内在超越”的缺陷。因此他们也主张从基督教引入“外在超越”的观念,以对治“内在超越”的困境,并促成中国文化的更新。此外,强调念佛以往生净土的佛教净土宗,也有明显的“他力拯救”之倾向,表示佛教徒也默认靠自力得救,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

然而喜欢任性而行的人类,不喜欢“神审判人”的想法。19世纪德国哲学家尼采就曾说:“如果没有神,一切就都是合法的。所以没有神。”难怪他会提倡“神死哲学”,吸引了许多有逆反心理的年轻人。另外,19世纪由德国神学界兴起的自由派神学家,也往往片面地谈论神的恩慈,而有意无意地忽略“神是公义的”这个事实。他们排斥审判及地狱的观念,提倡所谓的“普世得救论”。在他们心目中,神就好比是圣诞老人一样的好好先生。

可是神如果是公义的,他必定会有审判,而且有赏有罚,这是他既定的“规则”。可是有人却认为神的“规则”既不公平又缺乏怜悯。他们争论:为什么只有信的人才能到天堂?不信的人却要下地狱?神如果是爱,他为何不让人人都上天堂?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所谓的“天堂”乃是永远与神同在的地方,而“地狱”,相对的,乃是永远与神隔离的地方。因此,“上天堂”是对渴慕永远与神同在之信徒的最大奖赏。但是反过来说,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有生之年坚决拒绝与神同在,死后却“被迫”永远与神同住的情形吗?或许有些中国人习惯于扭曲别人的意愿,喜欢将所谓的“好东西”强加于人,同理就认为:神也应该将那些拒绝神的人也一并带进天堂。

但是,神却给予人选择的机会。

所以他让那些拒绝与神同行的人,去一个没有神的地方,那就是“地狱”。至于那些因圣灵感动而愿意选择回归神的人,神却为他们事先预备了一个赎罪祭──就是耶稣基督,使我们得以借着他,与神和好,并且回归到我们先祖因着悖逆而失落的,与神同在的乐园中。

总之,基督教所信之神,既是创造天地之神,就与民间宗教的诸多神明迥然有别。他又是乐于与人亲近,甚至以“道成肉身”的方式来到人间,藉此和人建立亲密关系之神,所以和穆斯林心目中的神──安拉不同。最后,他也是公义之神,将来要施行审判,而非某些人所期盼的“好好先生”式的神。这三者合在一起,就是基督教对神独特的认识。

 

 

作者为三一神学院宣教博士,现在波士顿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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