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生的抉择

 

 

 

文/江林月娇

 

 

婚姻新词

 

活在物质富裕的国度里,“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真是被实践到了极点。脑海中跳出《堕落与文化》一书中的文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佛罗里达州,离婚率已经超过了百分之百……”(注1)

的确,在我们所处的社会里,“离婚”就像丢弃失去糖味的口香糖,大惊小怪者日渐减少。“合则聚、不合则散”、“好聚好散”大家还是朋友嘛,何必彼此为难!

不知不觉中,我们脑袋里多装了些婚姻状况名词:“原版婚姻”称为Original marriage,“二度婚姻”称为Second marriage,“三度婚姻”称为Third marriage…以此类推。

生活在离婚家庭的孩子们更是辛苦,生父Biological-father、生母Biological-mother、养父Step-father、养母Step-mother。孩子与养父(母)前次婚姻所带来的小孩互称为Step-brother or Step-sister。至于,生父(母)与养父(母)目前婚姻所生的孩子如何互称,我还在继续学习探讨。

 

 

歪世代

 

守着原版婚姻在这歪世代(Y-generation)中似乎显得有点LKK(老古董,守旧又冥顽不化)。

“房子可以换新的,车子可以换新的,餐馆可以经常换着口味吃……但是老公不换、老婆也不换。”我三天两头在看完社会新闻版后,感叹地以哲学家的口吻宣告着。先生总是回答说:“你是在向我暗示什么?还是在为我洗脑?”

家中有台与Internet连线的电脑,“洗脑”可在手指按键的瞬间进行,有何困难可言。但洪水般泛滥的流行文化,也在十指轻松的触碰间,涌过空间和心灵的闸门。在地球村的时代,流行文化趋势全球同步,不会再有世外桃源的净土。天方夜谭般荒谬的事,会在不经意中突然与你相遇,让你惊愕而措手不及。

网路文化主导着新新人类的思想架构,藉着“伊媚儿”(e-mail)和网路交谈(chat room)也可以发生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甚至入洞房,居家过日子。然而,这科技的宠儿却成了已婚男女外遇的另一梦魇。以网际网路为通讯交谊主要管道的二十一世纪,人们空虚的心灵依旧在寻寻觅觅地飘浮着,孤独着。

 

 

触电与来电

 

多情的男女在紧张繁忙的大都会生活下,以“触电”与“来电”为减轻工作压力的调节剂。一场游戏一场梦中,心知肚明着“两个人的世界里,不该有你”,但却挣脱不了爱情的魔力。

两性共事的职场,男同事殷勤奉上的一杯热咖啡,足以让已是两个孩子妈咪的女同事心湖荡漾、感动不已;女同事的智慧能干、光鲜亮丽的打扮,裙摆下露出丝袜中均匀迷人的秀腿,也能令中年男士被丘比特“沾满荷尔蒙的箭”射中,再次感受全身触电的快感。

经年累月的婚姻中,俊男美女流落为旷男怨女。曾几何时,如何撇弃“曾情定终生的另一半”成了“追求爱情者”的烦恼。在外遇与邂逅中往返寻爱的多情男女;在Starbucks与Tommy Hilfiger中徘徊觅情的酷哥辣妹,蔚然成为后现代婚姻中止不住的伤痛。

 

 

爱与被爱

 

在“指腹为婚”、“媒妁之言”尽乎绝版,不再成为自由恋爱之阻碍的时空里;在“政治婚姻”、“革命需要”渐趋陌生,不再侵袭个人婚恋的世代中,离婚指数却在自由恋爱的浪潮下高升飙涨,这实在让人不得不自问一句“这是怎么了?”

两个原本相爱结合的个体,活生生地拆散分离,不仅让当事人自己受到伤害,关爱他们的亲友的心灵必然也会受到波及。何况,还有那些因爱的激情而孕育诞生,却要成长、生活在爱和家庭的破碎中的孩子们。

除了步入婚姻誓坛前未婚的男女需要学习“婚前睁大眼,婚后闭只眼”,并且认同“一失足成千古恨”古训外;在夫妻失和后,急欲服用“离婚止痛剂”的已婚夫妇,也需慎思“一分手永成心头痛”的箴言。

婚姻,不是“找”一位合适的人,而是“作”一位合适的人。

爱,是用两个人的生命,去完成相同的诺言,去共建一个避风避雨的港湾,去同驾一艘远航的船。

爱,是一生的抉择。

 

注一:唐崇荣,《堕落与文化》,〈探索者福音机构,1997年〉,p.26。

 

作者现居美国维吉尼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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