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的新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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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这种新人生观、新价值观,和新使命感的基督徒,他的人生,必然是越来越趋向丰盛、积极、充满活力。

 

文/庄祖鲲

 

每个人都会自问:我的人生目标是什么?我的人生意义是什么?这是古往今来许多人都在探索的问题。对中国古圣先贤来说,人生最重要的可能是寻求一个“安身立命”的心灵归宿;古希腊哲学家则认为,“认识自我”是最高的智慧。那么基督徒的人生观呢?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17曾指出:当我们成为基督徒时,最重要的,乃是我们的生命有了一个崭新的、璀璨的开端。他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在《哥林多后书》5:13-21这段圣经中,他还进一步列举出在三个方面,我们应该有新的转变,那就是:“人生观”(13-15节)、“价值观”(16-17节)、及“使命感”(18-21节)。因此,这三方面应该是基督徒与众不同的新标志。

 

一、新的人生观(5:13-15)

 

(1)新的生命中心点──“为主而活”

这世界上多数人的人生观,基本上无非是“为自己而活”。有的人为求温饱而卖命;有的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也有的人是为自己的父母、儿女、妻子等家人而努力;更高一等的则为自己的国家而献身。但即使是家庭和国家,也仍是“自我”的延伸而已。

俗语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生观,是大多数人很自然的选择。可是这却是有盲点、有缺陷的人生观。因为多少时候,我们自己个人、家人甚至国家的“得”,是建立在别人、别的家庭、别的国家的“失”之上的。所以,一个爱家的人,如果为家人的利益而盗取了公司或国家的财物,在社会上他算是贪污犯;一个国家英雄,可能为自己国家的利益,发动了战争,侵略别的国家,杀害无数其他国家的人民,在国际上他就变成“战犯”。

保罗却强调:成为基督徒,他就应该“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15节)。从常人的角度来看,这种“为主而活”的人生观,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以至于有点近乎“颠狂”(13节)。

“颠狂”(out of mind)这个字也可译成“心不在焉”、“魂不守舍”。因为的确,基督徒的心并不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所关注的,不再是我们的物质生活,而是属灵的生命;不再是仅与我自己个人息息相关的事物而已,而是神的国度。因此,若被世人视为“颠狂”,我们会坦然接受。

但事实上,基督徒乃是“谨守”、“清醒”(in right mind)的人。我们的抉择可能与世人迥然有别,但是并非偏激;可能与众不同,却是因为我们有不同的价值观和优先次序。严格说来,基督徒若没有几分“颠狂”,就有变成“失了味的盐”(《马太福音》5:12)的危险,也不再对这个弯曲背谬的世界有任何影响力。

但是当你决定以神为中心,来调整你的人生观时,你会发现,你的事业、婚姻、家庭和前途的每一项选择,都会面临重大的挑战。你不再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了。正如斯托得(John Stott)牧师说的,我们基督徒乃是活在一个“抗衡文化”(counter-culture)之中的一群人。

美国甘乃迪总统曾写了一本名著《当仁不让》(Profiles in Courage),书中介绍一些政坛上的道德勇士,其中第一位就是美国第六任总统小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他的父亲是第二任的总统亚当斯(John Adams)。小亚当斯总统说过一句名言:“所有的官员不是私欲的仆人,甚至也非人民的仆人,而是上帝的仆人。”(The magistrate is the servants not of his own desires, not even of the people, but of his God.)

美国是近代民主政治的典范,小亚当斯此言似乎不合民主政治之潮流,其实却有他的智慧与深意。他的意思是指:他的某些决策或许会伤害某些人的利益,但他必须向他的上帝和他的良心负责任,而不是仅仅作为人民利益的奴仆。小亚当斯为他的政治理念,付出他的政治生涯为代价,在竞选连任时失利。但他被甘乃迪称为是美国最后一位清教徒政治家,展现出那种为主而活的典范。

 

(2)新的生命动力──神的爱

是什么力量促使我们有这样巨大的改变呢?保罗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14节)。这“激励”也可以译作“催逼”(compel)。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爱能使人作出不寻常的事来,近乎颠狂。同样地,基督的爱,也会促使基督徒在他们的人生观上,做出重大的改变。

当然基督徒不应该“矫俗以甘名”,故意标新立异以示与众不同。但是反过来说,若我们身为基督徒,却还在“为自己而活”与“为主而活”两种人生观之间挣扎,可能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对神的救赎之爱感受深刻吗?因为这种“主为我死,我为主活”的人生观,对于曾强烈感受过神的救赎之恩的人,乃是合情合理、感恩图报的回应,也是“清醒”的抉择。然而,对于那些还未曾强烈感受到神的救赎之恩的人,要“为主而活”的确是高不可攀的要求了。

因此,“为主而活”不是对不对或能不能的问题,而是“你是否曾经历过神的救赎大爱?”的问题了。所以,我们必须求神帮助我们,使我们能更深刻地去体会神的爱。因为唯有被神的爱所催逼,我们才会甘心乐意地为主而活。

这种为主而活的心志,是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正如在《献给无名的传道者》这首长诗中,边云波弟兄所说的:

 

是自己的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

是自己的脚,甘心到苦难的道路上来奔走!

选中这条不自由的道路,并非出于无奈;

相反地,却正是大胆地使用了自己的自由。

 

二、新的价值观(5:16-17)

 

在基督里成为新人,也代表价值观的改变。价值观乃是我们藉以去评估别人,也评估自己的基准。价值观决定我们所看重的、我们的优先次序,也确立我们一生追求的方向。因此,价值观对一个人影响重大。

 

(1)旧的眼光、旧的价值──属肉体的

我们信主之前原有的旧价值观,乃是属世、属肉体的,也是今世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价值观,那就是以外在看得见的东西,如学位、财富、地位、名望等,去评估别人和自己是否“成功”。因此人们疯狂地追逐这些东西,却也使许多人陷入自卑、自怜、甚至自暴自弃的情况之中。

因为这种由旧价值观而产生“追求成功”之心态的人,会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迷思”(myths),误以为得到了这些人人称羡的东西,就会带给自己幸福和快乐。英国作家王尔德曾说过一段的名言:人生有两种悲剧:第一种是你想要的东西你得不到──你会感到失望;另一种更大的悲剧是,你想要的东西你终于得到了──你却感到绝望。

失望是人所共知的经验,因为人生不如意的事太多了。绝望却是另一种感受,那是在发现所得的并不值得所付出的,却又无可挽回、无法言宣的痛苦。

由于世人普遍有“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心态,因此他们也会以同样错误的价值观来评估耶稣,甚至因而拒绝耶稣。因为从人的角度来看,人们会认为耶稣出身低贱,死之前又众叛亲离,是个明显的失败者。甚至他死在十字架上,也似乎显明他的无能。因此他们拒绝承认耶稣为弥赛亚、为救世主。这一切,都来自于旧的价值观所造成的扭曲。

 

(2)新的眼光、新的价值──属灵的

当一个人信主以后,他的心思意念将逐渐被更新,一个新的、属灵的价值观会取代他原有的属世的价值观。从这个新的眼光来看,许多事情的价值和优先次序都会改变,正如保罗作见证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立比书》3:7-8)

一个人如果真的以认识神为最高优先,他当然会排除万难、分出时间来亲近神,他也会在凡事上寻求神的旨意,因为他深信,他的好处不在神以外。所以,对属灵事物的渴慕程度,和对属灵价值的认同程度,是一个人信仰的健康指标。

当一位年轻人谦卑地来到耶稣面前,恳切地想寻求永生时,耶稣却要他“变卖一切所有的”,而且要无条件地来跟随他。最后这位年轻的财主,却忧忧愁愁地走了。为何耶稣提出如此近乎苛刻、刁难的要求?

其实耶稣指出一件非常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跟随主不能三心两意、瞻前顾后。所以,他说爱主必须超过对父母、儿女、妻子和一切的爱(《路加福音》14:26);一个基督徒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等等。总之,如果我们真的拥有新的价值观,我们的确可以看万事如粪土。

今天基督徒普遍的问题,就是他的价值观还未完全被调整,以致于我们与世俗人没有太大的区别。这是我们需要自我省察和被修正之处。

 

三、新的使命感(5:18-21)

 

(1)新的“职分”──基督的使者

成为基督徒,也代表我们有了一个新的“职分”,那就是成为基督的使者。我们基督徒不能只享受福音的好处,却忽略我们的职分。

作为“基督的使者”,我们读书的学校、工作的职场,以及居住的小区,都是我们履行这一新职分的场所,我们乃是被神差派在那里传扬基督的生命,并为这生命作见证的。因此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应该彰显基督;我们所作的一切,都应该是为神而作,而不是为人或为自己而作(《以弗所书》6:4-5)。

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特别强调这种“呼召”或“天职”(calling)的观念。19世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Max Weber),在他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认为这种“天职观”,是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基督新教国家,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在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有重大突破的主要原因。

 

(2)新的“任务”──劝世人与神和好

十多年前,在一次福音营中,有一位刚从上海来美国留学的女学生来找我,她刚决志信主。她自己说,当她离开中国时,心中已经下定决心要留在美国,再也不会回到她认为代表“沉闷、灰暗、无望”的中国。但是她一信主,她立刻感到一种冲动,想要尽快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向那些同样感到悲观的学弟、学妹们传福音。我自己深受感动,因为她是一个新造的人!

有使命感的基督徒,会得到生命中新的驱动力。而我们的“新任务”乃是要劝世人与神和好,也就是劝人认识神、接受他的救赎。传福音对基督徒来说是人人有责,而不是少数布道家或传道人的责任或特权。我们所有中国的基督徒,都应该不仅期望把福音传到中国每一个角落,也更愿意把福音传遍地极。

拥有这种新人生观、新价值观,和新使命感的基督徒,他的人生,必然是越来越趋向丰盛、积极、充满活力。

 

作者为三一神学院宣教学博士,现在波士顿牧会,并兼任Gordon-Conwell神学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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