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

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文/陈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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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宗教与科学两大学科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

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宗教和神学 驾於科学之上,成为众学科之首,深深影响著科学的方法。例如,当时有很多人认为,星体的运动是由天使或神明推动造成的。他们在既定的宗教观的影响下,认为天上的定律和地上的定律是两大不同的范畴。故此,早期的自然律,与宗教、神学密不可分。

启蒙运动以後,情况有了180度的转变。科学开始逐渐脱离宗教、神学的无形之手,独立发展。生物学的进化论、地质学的发现等,都在挑战创造神学的立场,力压宗教和神学向“现代科学”低头,迫其重新检视自身对圣经或宗教经典的诠释。

与此同时,基督教的基要主义拥护者,继续坚持圣经的字面描述才是最正确和符合历史事实的。坚持上帝用了6日创造天地,而且创造事件距今只不过数千年。这一派的代表,包括创世研究学会(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

另一批创造论者则致力推广“智慧设计论”,认为自然主义未能圆满解释一些进化现象(例如“不可简约的复杂性”),这些现象显示,有一位元设计者创造了生命。这一派的主要代表,有比希(Behe)和邓布斯基(Dembski)。

在另一边,捍卫自然主义的人则主动出击,大肆抨击有神论的科学乃伪科学,旗帜鲜明地主张,无神论乃现代科学的唯一代表。其中道金斯(Dawkins)可算最有名的代表。

纵观历史,宗教和科学由中古时期的联盟,发展到了今天看似敌对的状态。其实,真正对抗的,是有神论与无神论两大阵型中的基要主义者或极右主义分子。在学术界中,宗教与科学其实并不抵触,双方具有很多非对抗模式,包括对话和整合。近代科学的发现,与有神论和无神论都相容(注1)。

本文将探讨近代宗教和科学之间的对谈,及其近代的发展。本文中的“宗教”是指有神论的宗教,而“科学”则只包括自然科学(生物、化学及物理等)。

宗教与科学哲学

其实,科学与宗教是对大自然的不同进路的理解而已。前者强调认识自然定律和法则,後者则要了解生命和世界的源头、终结以及目的。两者并非一定要各行各路,其实可以互相沟通、彼此补足(注2)。

大致上来说,科学的方法论可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进路出发。前者强调逻辑推论和理性的重要性,後者则主张经验是首先的,理性只是分析经验的工具而已。

这两种进路,与宗教和神学的进路几乎一样,只是研究的物件不一样。无论是教父时期,还是中世纪和宗教改革,理性都是神学不可或缺的方法。例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五项论证”,透过理性,推论出上帝存在与大自然的存在具有一致性。同样,经验也是宗教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故此,宗教也可以以相同的方法论,进到科学的体系中,产生互动。

实证与证伪

“维也纳学派”(Vienna Circle)提出“逻辑实证主义”,强调任何科学理论必须有实证基础,例如从实验结果观测、推论或归纳出来的定理,才是真正的科学定理。这对宗教参与科学造成了一定的挑战,因为宗教是不能被实证的。“宗教与科学属於不同范畴,科学无须理会宗教”,这种思潮对於宗教与科学的对谈造成了障碍。

其实逻辑实证主义也有局限性。有些理论中存在的东西,未必能实际观测到,例如黑洞就无法用肉眼或仪器直接观测,只可从间接资料推断其存在。故此,波普尔(Karl Popper)从另一个进路出发,提出“科学证伪”(falsification)的观念,主张任何科学理论必须具有被证伪的能力。简而言之,所有科学理论都应具有预测能力,一旦预测结果与观测吻合,该理论便能够成为有效科学理论;若预测与观测结果不一致,该理论便应该被取缔。也就是说,一种科学理论必须具有预测和被证伪的能力,否则便是“伪科学”(波普尔认为,马克思主义和佛洛德主义皆可称为伪科学)。

并非唯一标准

这种思潮大大地扼杀了宗教参与科学的讨论。当中最令人瞩目的讨论,莫过於“智慧设计论”的出现。智慧设计论可算是科学创造论的另一版本,其立论建基於生命的复杂性上。运动的拥护者认为,生命存在极多的、现有生物学未能解释的现象,包括“不可简约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例如血凝固过程的连锁反应,牵涉多种凝血因数的复杂运作,缺一不可。这些因数不能单独运作,自然进化无法一次性产生众多因数。

邓布斯基则从数学方面指出,一些复杂的自然演化出现的或然率,如果低於某些特定的数字,可解释为设计事件。故此,智慧设计论的提倡者强调生命具有复杂性,唯一的解释就是有超越人类的智慧生命(可能是上帝或外星人)存在,才能设计出这些复杂生命(注3)。

智慧设计论带来了“智慧设计运动”——美国公立学校因为“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不能在学校教授创造论,所以一些宗教人士将科学创造论包装成具有科学元素的智慧设计论,希望藉此与进化论看齐,一同在学校内教授。

可惜,这个运动很快被法庭宣判了“死刑”,法庭裁定智慧设计论不属科学理论(注4)。其实,一般的科学家都不会视智慧设计论为科学理论,主流的意见认为,它属於伪科学理论,同时也超出了自然科学的领域。

具体来说,科学界认为它首先没有被证伪的能力(没有预测的能力),只有解释能力。这理论只是在进化论的缺失中钻空位。一旦这缺失被填补,该理论的支持者仍可以找到进化论的另一些缺失来作出解释,故此智慧设计论不可能被证伪。

然而,有不少智慧设计论者认为,智慧设计论不是完全没有预测能力,至少它能预测生物应该拥有更多未知的不可简约的复杂性。当科学家对生物了解更多後,可以证明此论题成立或不成立,因此智慧设计论仍是可被证伪的。而且,智慧设计论也可作为“鉴证科学”(Forensic Science),去判断设计者存在的可信性。因此,能否证伪,并非是科学的唯一判定标准。

事实上,证伪主义的确并非科学界的金科玉律。最有名的质疑,便是杜恩(Pierre Duhem)和蒯因(V. W. O. Quine)提出的“杜恩-蒯恩论题”(Duhem-Quine Thesis)。该理论指出,观测结果与理论预期不合,不一定代表理论出错,可以是观测出错,或观测器具不准确等。而最大问题在於,人无法知道,究竟是理论出错,还是观测出错。所以,即使科学理论被证伪,也不等同要放弃这一理论(注5)。

过於急进

出现“智慧设计运动”,还有另一个原因。

库恩(Thomas S. Kuhn)提出了“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理论。他指出科学理论的变革并非连续性的,而是革命性的。举例来说,由地心说到日心说,由牛顿物理学到相对论,都是革命性的跳跃,涉及世界观和方法的转变。

这种转变虽然是革命性的,但也有一个历史的过程——当旧有范式与观测到的资料产生不吻合,该范式便会产生危机,新的范式会随时出现。在转换过程中,新旧范式会同时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对话。不过,库恩认为,新旧范式的对话,牵涉到不同的用语、世界观,彼此间较难沟通。随著时间的过去,若新范式的支持者越来越多,便会开始取代旧有的范式,范式转移就逐步完成。

智慧设计论者希望取代进化论,成为新的范式,皆因他们认为进化论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包括化石缺环(missing links)等问题。而且,自然进化过程未能解释一些不可简约的复杂性。可惜,他们没有成功。

原因是,当代科学是以自然主义作为重心,所有超自然、宗教、鬼神学说,通通不能走进科学的殿堂之内。吉伦(Thomas Gieryn)认为,科学界本身具有足够的内在权威划定界限,剔除不属於“科学范畴”的东西。这是科学界内约定俗成的共识,不容易打破。在自然主义风气的盛行之下,任何超自然的东西根本无法在科学界立足。这种自然主义科学的霸权,是窒碍宗教与科学对谈的一个主要原因。

科学哲学家傅勒(Steve Fuller)指出,智慧设计论并非一无是处,只是智慧设计论者太急进,企图走进科学界占一席位,甚至与目前的科学权威“进化论”分庭抗礼。这是不切实际的做法。如果智慧设计论能以“宗教为主、科学为次”的方式,即以上帝创造、管理等理论为核心,再配以科学语言的论述,以类近自然神学的方式与科学对话,反而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换言之,宗教与科学的对话,不一定要以科学为平台。以两种学科对谈的形式,反而更能消除科学家的戒心,愿意对话,寻求一些一致性。当然,科学界也应该放下绝对自然主义的核心信念,承认宗教也是探求真理的方法。笔者将在本文的(下),讨论这些问题。
(未完待续)

注1. A.E.McGrath and J. C. McGrath, The Dawkins Delusion? (UK: Society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nowledge, 2007).

注2. 例如神学家田立克(Paul Tillich)认为,神学与科学可以透过两者的关联性来理解,而神学的工作是为这些问题提供答案。

注3. 他们相信这位设计者是上帝,但对外不谈谁是设计者,以免智慧设计论具有宗教性质。

注4. 这就是轰动美国的“多佛案”。法庭经过40日的聆讯後,裁定智慧设计论具有宗教性质,如在校内教授违反美国宪法。

注5. 其中一个例子,是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引入宇宙常数。他引入该常数,目的是要宇宙保持稳恒,不会膨胀和塌缩。後来哈勃发现,几乎所有星系都离我们而去,证明宇宙是不断在膨胀。爱恩斯坦得悉後,宣称自己犯下了重大的错误。然而,科学家在1998年发现宇宙加速膨胀,该常数再次被引入以解释此现象。故此,爱恩斯坦或许并未犯错。

作者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及理论物理研究所。

本文选自《海外校园》118期

海外校园 > 第一一八期(2013-04)

编者注:1《与陈文豪先生商榷 ——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是唐理明弟兄对《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https://ocm.oc.org/?p=6219 回应。

2《响应唐理明弟兄〈与陈文豪先生商榷 ——评《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上)》〉是对1回应之回应。https://ocm.oc.org/?p=6227

3请参看 《宗教与科学的对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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